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的,由赵伯陶先生注评的《聊斋志异详注新评》,是继朱其铠先生《全本新注聊斋志异》和盛伟先生《聊斋志异校注》后,又一个全面注释、评点《聊斋志异》的本子,其中多所创新和发明,字里行间无不彰显注评者用功之勤,使人读后受益良多。美中不足的是,可能出版时间比较仓促,致使书中出现几处排版打字错误:
1、《莲香》篇:370页【注释】文字之﹝69﹞和﹝70﹞,内容错位。
﹝69﹞和﹝70﹞的注释文字,应互换。
2、《狐梦》篇:1053页正文文字:
怅恨良久,曰:“君视我孰如青凤?
引号没有引回。应改正为:
怅恨良久,曰:“君视我孰如青凤?”
3、《金生色》篇:1198页正文文字:
明日:谓媪曰:“亡人有遗嘱,本不教妇守也。…”
“明日”后冒号,错。应改正为:
明日,谓媪曰:“亡人有遗嘱,本不教妇守也。…”
4、《美人首》篇:1396页【简评】文字:
总之,得之于之引车卖浆者言的道听途说,今人诠释解读不必过于认真。
多一个“之”字。应改正为:
总之,得之于引车卖浆者言的道听途说,今人诠释解读不必过于认真。
5、《萧七》篇:1407页正文文字:
叟起,邀客人,升堂授饮。
“人”应为“入”。应改正为:
叟起,邀客入,升堂授饮。
6、《董公子》篇:1465页【简评】文字:
其中心意旨无非是劝世人某做恶事。
“某”为错字。应改正为:
其中心意旨无非是劝世人勿做恶事。
7、《珊瑚》篇:第2559页【注释】文字:
﹝96﹞勘:通“堪”,胜任,这里有承受之意。
其中的“勘”当为“戡”,以与正文保持一致。应改正为:
﹝96﹞戡:通“堪”,胜任,这里有承受之意。
出版一套好书不容易,出版一套像《聊斋志异详注新评》这样融注着注评者心血的好书尤其不容易,编辑们应该在校对上下点力气,力争使书的内容和形式完美统一。上述几处小瑕疵,尽管白璧微瑕,但叫人看着不舒服,希望再版时能给予改正。
1、《莲香》篇:370页【注释】文字之﹝69﹞和﹝70﹞,内容错位。
﹝69﹞和﹝70﹞的注释文字,应互换。
2、《狐梦》篇:1053页正文文字:
怅恨良久,曰:“君视我孰如青凤?
引号没有引回。应改正为:
怅恨良久,曰:“君视我孰如青凤?”
3、《金生色》篇:1198页正文文字:
明日:谓媪曰:“亡人有遗嘱,本不教妇守也。…”
“明日”后冒号,错。应改正为:
明日,谓媪曰:“亡人有遗嘱,本不教妇守也。…”
4、《美人首》篇:1396页【简评】文字:
总之,得之于之引车卖浆者言的道听途说,今人诠释解读不必过于认真。
多一个“之”字。应改正为:
总之,得之于引车卖浆者言的道听途说,今人诠释解读不必过于认真。
5、《萧七》篇:1407页正文文字:
叟起,邀客人,升堂授饮。
“人”应为“入”。应改正为:
叟起,邀客入,升堂授饮。
6、《董公子》篇:1465页【简评】文字:
其中心意旨无非是劝世人某做恶事。
“某”为错字。应改正为:
其中心意旨无非是劝世人勿做恶事。
7、《珊瑚》篇:第2559页【注释】文字:
﹝96﹞勘:通“堪”,胜任,这里有承受之意。
其中的“勘”当为“戡”,以与正文保持一致。应改正为:
﹝96﹞戡:通“堪”,胜任,这里有承受之意。
出版一套好书不容易,出版一套像《聊斋志异详注新评》这样融注着注评者心血的好书尤其不容易,编辑们应该在校对上下点力气,力争使书的内容和形式完美统一。上述几处小瑕疵,尽管白璧微瑕,但叫人看着不舒服,希望再版时能给予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