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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程树德-論語集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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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管仲之器小哉!」
【考異】淮南子繆稱訓、說苑君道等篇「管仲」俱作「筦仲」。 新序雜事篇引「孔子曰:『小哉,管仲之器。』」
【考證】九經古義;管子中匡篇:「施伯謂魯侯曰:『管仲者,天下之賢人也,大器也。』」蓋當時有以管仲爲大器者,故夫子辨之。 過庭録:管子版法解曰:「抱蜀者,祠器也。」祠讀爲治,卽治器也。史記管晏列傳贊曰:「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豈以爲周道衰微,桓公既賢,而不勉之至王乃稱伯哉?」劉向新序雜事篇亦云。「桓公用管仲則小也,故至於伯而不能以王。故孔子曰:『小哉,管仲之器。」蓋善其遇桓公而惜其不能以王也。」
【集解】言其器量小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孫綽云:功有餘而德不足,以道觀之,得不曰小乎? 又引李充云:齊桓隆霸王之業,管仲成一匡之功,免生民於左衽。豈小也哉?然苟非大才者,則有偏失。好內極奢,桓公之病也。管生方恢仁大勳,宏振風義,遺近節於當年,期遠濟乎千載,寧謗分以要治,不潔己以求名,所謂君子行道忘其爲身者也。漏细行而全令圖,唯大德乃堪之。季末奢淫,愆違禮則。聖人明經常之訓,塞奢侈之源,故不得不貶以爲小也。
【集注】管仲,齊大夫,名夷吾,相桓公霸諸侯。器小,言其不知聖賢大學之道,故局量褊淺,规模卑陋,不能正身修德以致主於王道。


100楼2017-03-03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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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
    【考異】皇本「儉」下有「乎」字。
    【考證】過庭録:凡論語言或者,大抵老氏之徒。如或曰「以德報怨」,卽老子『報怨以德」也。管子爲道家之言先於老子。老子治天下有三寶,其一曰儉。又老子言禮,此以管仲爲儉爲知禮,皆道家之說。 論語後録。韓非子:「管仲相齊,曰:『臣貴矣,然而臣貧。』桓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曰:「臣富矣,然而臣卑。』桓公使立於高國之上。曰:『臣尊矣,然而臣疏。』乃立爲仲父。孔子聞而非之曰:「泰侈偪上。」」一曰:「管仲父出,朱蓋青衣,置鼓而歸,庭有陳鼎,家有三歸。孔子曰:『良大夫也。其侈偪上。』」說苑:「齊桓公立仲父,致大夫曰:『善我者入門而右,不善我者入門而左。』有中門而立者,桓公問焉。曰:『管仲之智可與謀天下,其强可與取天下,君恃其信乎,內政委焉,外政斷焉,民而歸之,是亦可奪也。』桓公曰:『善。』乃謂管仲:『政則卒歸於子矣,政之所不及,惟子是匡。』管仲故築三歸之臺以自傷於民。」案兩書之說不合。 四書摭餘說。黄氏日抄云:「說苑謂管仲避得民而作三歸,殆于蕭何田宅自汙之類。想大爲之臺,故云非儉,而臺以處三歸之婦人,故以爲名歟?」至筭家三歸法之說似陋,歸三路人心之說似鑿,都不必從。 秋槎雜記:春秋莊十九年經:「公子结媵陳人之婦于鄄。」左氏無傳。公羊云:「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諸侯不再娶。」成十年經:「齊人來媵。」公羊傳云:「三國來媵,非禮也。惟天子取十二女。」左氏成八年經,杜注:「古者諸侯娶適夫人及左右媵乃有姪娣,皆同姓之國。國三人,凡九女。」穀梁注全錄杜注,則是三傳意皆以天子諸侯娶妻班次有三。適也,娣乜,姪也。天子取后,三國媵之,國三人,並后本國爲十二女。諸侯娶夫人,二國媵之,並夫人本國爲九女。夫人本國之媵,從夫人歸于夫家者也。士昏禮:「女從者畢袗玄。」又云「媵布席于奥」,鄭注「女從者,謂姪娣也。媵,謂女從者也」是也。二國之媵或與夫人同行,春秋成八年「夏,宋公使公孫壽來纳幣。冬,衛人來媵。九年春二月,伯姬歸于宋」是也。或後夫人行,「九年夏,晉人來媵。十年夏,齊人來媵」是也。其本國歸女爲一次,二國各一次,故曰三歸。左氏譏齊媵爲異姓,公羊譏齊媵爲三國媵天子,皆不譏齊媵女之遲也。包曰「三姓女」,依左氏成八年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包說非也。鮑曰:「三娶女。國君娶夫人,大夫娶妻,姪娣不言娶,故公羊云諸侯不再娶。」鮑說亦非也。又案曲禮「大夫不名世臣姪娣,士不名家相長妾」,正義引熊氏云:「士有一妻二妾。言長妾者當謂娣。」是大夫姪娣俱不名,士但不名娣,異于大夫,其皆有姪娣明矣。士無娣則媵二姪,士昏禮「雖無娣媵先」是也。故詩江有汜序正義據士昏禮以爲士有姪娣,但不必備。據喪大記「大夫撫姪娣」,以爲大夫有姪娣而未明言。大夫士姪娣之數,以諸侯八妾士二妾例之,卿當六妾,大夫當四妾。北齊元孝友傳:「孝友嘗奏表曰:『古諸侯娶九女,士一妻一妾。晉令诸侯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蓋仿古制而變通之。』」 論語稽求篇。舊注引包咸說。謂三歸是娶三姓女,婦人謂嫁爲歸。諸儒說皆如此。朱注獨謂三歸是臺名,引劉向說苑爲據。則遍考諸書,並無管仲築臺之事。卽諸書所引仲事,亦並無有以三歸爲臺名之說,劉向誤述也。或謂三歸臺亦是因三娶而築臺以名之,古凡娶女多築臺,如詩衛宣公築新臺娶齊女,左傳魯莊公築臺臨黨氏娶孟任類,然管氏築臺終無據,不可爲訓。 孫志祖讀書脞録:三歸之爲臺名是也。然所以名三歸者,亦以娶三姓女之故。如詩衛宣公築新臺於河上以要齊女,左傳魯莊公築臺臨黨氏以娶孟任之類。
    【集解】包曰:「或人見孔子小之,以爲謂之大儉乎。三歸者,取三姓女也。婦人謂嫁曰歸。攝,猶兼也。禮,國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兼并。今管仲家臣備職,非爲儉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禮,諸侯一娶三國九女,以一大國爲正夫人,正夫人之兄弟女一人,又夫人之妹一人,謂之姪娣,隨夫人來爲妾。又二小國之女來爲媵,媵亦有姪娣自隨。既每國三人,三國故九人也。大夫婚不越境,但一國娶三女,以一爲正室,二人姪娣從爲妾也。管仲是齊大夫,而一娶三國九人,故云有三歸也。
    【集注】或人蓋疑器小之爲儉。三歸,臺名。事見説苑。攝,兼也。家臣不能具官,一人常兼數事,管仲不然,皆言其侈。
    别解一梁玉繩瞥記:三歸,注疏及史記禮書、漢書地理志、戰國策周策皆以爲三姓女,惟朱子從說苑以爲臺名。翟灝以管氏本書輕重篇證之,三歸特一地名,蓋其地以歸之不歸而名之也。本公家地,桓公賜以爲采邑耳。按晏子春秋雜下篇:「晏子相景公,老,辭邑。公曰:『先君桓公有管仲,身老,賞之以三歸,澤及子孫。今欲爲夫子三歸,澤及子孫,豈不可哉?』」又韓子外儲右下及難二。「管仲相齊,曰:『臣貴矣,然而臣貧。』桓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據此,則爲地名者近之。史記公孫弘曰:「管仲相齊有三歸,侈擬於君。」亦是言其侈富也。
    按:此以三歸爲地名。劉寶楠云:「管子明言五衢之名,樹下談語,專務淫游,終日不歸。歸是民歸其居,豈得爲管仲所有,而遂附會爲地名耶?」則地名之說非也。
    【別解二】羣經平議。就婦人言之謂之歸,自管仲言之當謂之娶,乃諸書多言三歸,無言三娶者。且如其説,亦是不知禮之事,而非不儉之事。則其說非也。朱注據說苑「管仲築三歸之臺以自傷於民」,故以三歸爲臺名。然管仲築臺之事不見於他書。戰國策周策曰:「宋君奪民時以爲臺,而民非之,無忠臣以掩蓋之也。子罕釋相爲司空,民非子罕而善其君。齊桓公宫中七市,女閭七百,國人非之。管仲故爲三歸之家以掩桓公,非自傷于民也。」說苑所謂「自傷於民」者疑卽本此。涉上文子罕事而誤爲築臺耳。古事若此者往往有之。未足據也。然則三歸當作何解?韓非子外储說篇曰:「管仲相齊,曰:『臣貴矣,然而臣貧。』桓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一曰管仲父出,朱蓋青衣,置鼓而歸,庭有陳鼎,家有三歸。」韓非子先秦古書,足可依據。先云「置鼓而歸」,後云「家有三歸」,是所謂歸者,卽以管仲言,謂管仲自朝而歸。其家有三處也。家有三處,則鐘鼓帷帳不移而具從可知矣。故足見其奢。且美女之充下陳者亦必三處如一,故足爲女閭七百分謗,而娶三姓之說亦或從此出也。晏子春秋雜篇曰:「惜吾先君桓公有管仲,恤勞齊國,身老。賞之以三歸,澤及子孫。」是又以三歸爲桓公所賜,蓋猶漢世賜甲第一區之比。賞之以三歸,猶云賞之以甲第三區耳。故因晏子辭邑而景公舉此事以止之也。其賞之在身老之後,則娶三姓女之說可知其非矣。近人或因此謂三歸是邑名,則又不然。若是邑名,不得云「使子有三歸之家」,亦不得云「家有三歸」也。合諸書參之,三歸之義可見。下云「官事不攝」,亦卽承此而言。管仲家有三處,一處有一處之官,不相兼攝,是謂官事不攝。但謂家臣具官,猶未見其奢矣。
    按:此以三歸爲家有三處,較舊注、朱注義均長,似可從。
    别解三包慎言溫故録:韓非子:「管仲相齊,曰:『臣貴矣,然而臣貧。』桓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孔子聞之曰,『泰侈逼上。』漢書公孫弘傳:「管仲相桓公有三歸,侈擬於君。」禮樂志:「陪臣管仲、季氏三歸雍徹,八佾舞庭。」由此數文推之,三歸當爲僭侈之事。古「歸」與「饋」通。公羊注引逸禮云:「天子四祭四薦,諸侯三祭三薦,大夫士再祭再薦。」又云:「天子諸侯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曰大牢,天子元士、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曰少牢,諸侯之士特豕。」然則三歸云者,其以三牲獻與?故班氏與季氏之舞佾歌雍同稱。晏子春秋內篇:「公曰:『昔先君桓公以管子爲有功,邑狐與穀,以共宗廟之鮮,賜其忠臣。今子忠臣也,寡人請賜子州。』辭曰:『管子有一美,嬰不如也,有一惡,嬰弗忍爲也。」其宗廟養鲜,終辭而不受。」外篇又云:「晏子老,辭邑。公曰:『桓公與管仲狐與穀以爲賞邑。昔吾先君桓公有管仲,恤劳齊國,身老,賞之以三歸,澤及子孫。今夫子亦相寡人,欲爲夫子三歸,澤及子孫。』」合觀內、外篇所云,則三歸亦出於桓公所賜。內篇言以共宗廟之鲜,而外篇言賞以三歸,則三歸爲以三牲獻無疑。晏子以三歸爲管仲之一惡,亦謂其侈擬於君。
    按:此以三歸爲三牲,「歸」與「饋」通,義稍迂曲。
    别解四武億羣經義證:臺爲府庫之屬,古以藏泉布。史記周本紀:「散鹿臺之泉。」管子三至篇:「請散棧臺之錢,散諸城陽。鹿臺之布,散諸濟陰。」是齊舊有二臺,以爲貯藏之所。韓非子「管仲相齊」云云,以三歸對貧言,則歸臺卽府庫别名矣。泉志載布文有「齊歸化」三字,疑爲三歸所斂之貨。又晏子春秋內篇云:「管仲恤勞齊國,身老,賞之以三歸,泽及子孫。」又一證也。論語發微:三歸,臺名,古藏貨財之所。聚斂卽是不儉,若取三姓女,則桓公安得賞之? 黃氏後案:國策周策。「齊桓公宫中七市,女閭七百,國人非之。管仲故爲三歸之家以掩桓公。非自傷於民也。」包注據之。説苑善説篇:「桓公疑政歸管仲,管仲築三歸之臺以自傷於民。」朱子注據之。家東發先生曰:「臺以處三歸之婦人,故名。」杭堇浦云:「古昏禮有築臺以迎女之事。詩衛宣公築新臺娶齊女,左傳魯莊公築臺臨黨氏娶孟任。」是合二注爲一事也。武虚谷曰:「臺爲府庫之屬,古以藏泉布。史記周本紀『散鹿臺之泉』,說文解字通論『武王散鹿臺之錢』是也。管子三至篇:「請散棧臺之錢散諸城陽,鹿臺之布散諸濟陰。」是齊國舊有二臺以爲貯藏之所也。韓非子管仲相齊,曰:『臣貴矣,然而臣貧。』桓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晏子春秋:「管仲恤勞齊國,身老,賞之以三歸,澤及子孫。」皆其據也。」
    按:此以三歸爲藏貨財之所,最爲有力,卽論語稽亦取之。宦伯銘謂?「周策本文無取三歸之說,鲍注以上文女閭云云,遂謂取女以掩,因以婦人謂嫁曰歸附會之。然諸侯得取三國女,仲果取三國女,是與塞門反坫同,非僅不儉也。且取三國女,而晏子春秋曷言賞也?又以歸三不歸爲采地,則采地無傷於儉也。今以韓非子『得三歸而富之』語觀之,正與儉字對勘。其云『三歸之家』者,猶云千乘之家也。」亦可備一說。


    101楼2017-03-0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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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儀封人請見,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得見也。」從者見之。出曰:「二三子何患於喪乎?天下之無道也久矣,天將以夫子爲木鐸。」
      【考異】皇本「斯」下「也」字作「者」,「無道」下無「也」字。 七經考文:「天下之無道也」,古本無「也」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道」下均無「也」字。
      【音讀】釋文:於喪,息浪反。 劉敞七經小傳:喪讀如問喪之喪。失位爲喪,是時仲尼去大夫,故云喪也。 論語後録:喪讀如「將喪斯文」、「未喪斯文」之喪。
      【考證】四書釋地續補:孔子時衛都濮陽,爲今大名府開州。生平凡五至衛焉。第一去魯司寇輒適衛。第二將適陳過匡過蒲,皆不出衛境內而反衛。第三過曹而宋而鄭而陳,仍適衛。第四將西見趙簡子,未渡河而反衛。第五如陳而蔡而葉,復如蔡而楚,仍反乎衛。儀邑城在今開封府蘭陽縣西北二十里,乃衞西南境,距其國五百餘里。不知孔子先至國而後儀邑,或由儀邑而國都,皆不可知。要爲第一次適衛時事則無疑。 後漢郡國志:「陳留郡,浚儀本大粱」,劉昭注:「晉地道記:儀封人此縣也。」 義門讀書記:古者相見必由绍介。逆旅之中無可因缘,故稱平日未嘗見絕于賢者,見氣類之同,致詞以代绍介,故從者因而通之,夫子亦不拒其請,與不見孺悲異也。 論語補疏:後漢郡國志:「東郡聊城有夷儀。」聊城今屬山東東昌,爲齊衛之界,孔子至衛未嘗由齊,非是此也。郡國志「浚儀」注引晉地道記:「儀封人,此邑也。」水經注引西徵記亦以儀封人卽浚儀縣,而酈氏非之。浚儀在開封,漢屬陳留,以漢縣計之,衛之境止得長垣多,得封丘、南燕少。自此而南皆鄭宋地,衛不得有之。使儀封人在浚儀,當今祥符蘭陽之間,雖爲由陳至衛之道,而邑非衛邑矣。鄭云「蓋衛邑」,蓋者,疑詞也。 四書典故辨正:續漢郡國志「浚儀本大梁」注云:「晉地道記:『儀封人,此邑也。』」又西徵記亦以浚儀爲封人之邑,見水經注。浚儀今開封府之祥府縣,城內有浚儀街,爲其遺址。王中川云:昔孔子去衛適陳,道經於儀。儀蓋今之祥符。此去衛都僅百數十里,自衛適陳,道必經由。水經注:「浚水實出邑下。衛詩云:「孑孑干旄,在浚之郊。」」浚之於儀,實惟一所。若儀封在漢爲東昏縣,後易東明,宋元始易爲儀封,去衛適陳,必不由此。封人官名,何取儀封?殊不足信。 經注集證。儀封人姓名不傳。國邑紀云:「儀之封人也。」或曰封人儀姓,族出晋陽。徐有儀楚,陳有儀行父云。 論語偶記:周禮封人掌設王之社壝爲畿,封而樹之。與論語别。左傳則與論語一例。隱元年傳「穎考叔爲穎谷封人」,桓十一年傳「祭封人仲足,文十四年傳「宋高哀爲蕭封人,以爲卿」,昭十九年傳「郹陽封人」,二十六年傳「吕封人華豹」,皆冠以邑名,乃疆吏也。
      【集解】鄭曰:「儀,蓋衛邑。封人,官名。」包曰:「從者,弟子隨孔子行者。通使得見。」孔曰:「語諸弟子,言何患於夫子聖德之將喪亡耶,天下之無道已久矣,極衰必有盛也。木鐸,施政教時所振也,言天將命孔子制作法度以號令於天下。」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孫綽云,達者封人,棲遲賤職。自得於懷抱,一觀大聖,深明於興廢,明道內足,至言外亮,將天假斯人以發德音乎?夫高唱獨發無而感於當時列國之君,莫救乎聾盲,所以臨文永慨者也。然元風遐被,大雅流詠,千載之下,若瞻儀形,其人已遠,木鐸未戢,乃知封人之談,信於今矣。
      【集注】儀,衞邑。封人,掌封疆之官,蓋賢而隱於下位者也。君子,謂當時賢者。至此皆得見之,自言其平日不見絕於賢者而求以自通也。見之,謂通使得見。喪,謂失位去國。禮曰「喪欲速貧」是也。木鐸,金口木舌,施政教時所振以警衆者也。言亂極當治,天必將使夫子得位設教,不久失位也。封人一見夫子而遽以是稱之,其所得於觀感之間者深矣。或曰:「木鐸所以徇於道路,言天使夫子失位,周流四方以行其教,如木鐸之徇於道路也。」
      【餘論】劉開論語補注。木鐸之義,注以爲得位行教。又以天使夫子失位,周流以行其教,亦可並存,故附於後。余謂是不難一言斷之。封人不曰天以夫子爲木鐸,而曰天將以爲木鐸,是專言將必得位以行教者矣。若以失位周流爲行教,則夫子現在失位,天已使爲木鐸矣,何將以之有? 論語稽:夫子去魯司寇而適衛,入疆之初,故封人得請見。書胤徵曰:「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於路。」封人所言,蓋卽所掌封疆之事,以喻夫子之不得安於位者,如木鐸之徇道路以爲教誨也。喪者,出亡在外之名。封人之言卽告通辭以見之從者,然則此封人者,其所見固非常人可及,而夫子一見之,遽致其推許如是,其德容之盛亦迥出言思擬外矣。 四書典故辨正。木鐸,注有兩說。揚子法言學行篇云:「天之道不在仲尼乎?仲尼,駕説者也。不在兹儒乎?如將復駕其所說,則莫若使諸儒金口而木舌。」以金口木舌爲駕説,正注中後説所本,當從之。乃知封人知天處。若泥得位設教之解,則封人之言終不驗,且何必以木鐸爲言也。春秋演孔圖云:「聖人不空生,必有所制以顯天心,某爲木鐸制天下法。」此卽孔注所云「制作法令以號令於天下」者。蓋謂聖人雖不得位,必爲天下制法,斷不空生,與封人「何患於喪,天將以爲木鐸」之語意正相吻合也。
      按:【集注】有兩說,劉開主前說,周柄中主後說。輔氏廣曰:「本說意實而味長,後說意巧而味短。」
      論語集說:當是之時,莫有知聖人者,封人乃能知之,其必有所見矣。觀其言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锝見也」,其求見君子之心如此其切。蓋以天下之亂極矣,意其必有聖人者出而明道救時,故一見夫子而知天意之攸屬,斯文之有所託也。 四書發明:封人一見夫子,能知聖道之不終窮,世道之不終亂,天意之不終忘斯世,可謂智足以知聖人且知天矣。 汪烜四書詮義:爲木鐸塙主得位設教,信理不信數也。然夫子究不得位,天之理其未可信歟?抑天意之在夫子更有厚於得位者,是則非封人所能逆睹也。 黃氏後案:左傳引夏書「遒人以木鐸徇於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此卽漢書食貨志所謂「行人振木鐸徇於路以采詩,獻之大師」也。據此,則使爲木鐸者,謂使之上宣政教下通民情也。蓋封人所見君子既衆,一旦見出類拔萃之大聖,遂以爲天生君子,復生大聖,此天心之復,卽否極而泰之侯矣。封人言天道之常耳,豈知其道終不行哉。


      104楼2017-03-03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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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居上不寬,爲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
        【考證】大戴禮曾子立事篇:臨事而不敬,居喪而不哀,祭祀而不畏,朝廷而不恭,則吾無由知之矣。 春秋繁露仁義微篇:君子攻其惡,不攻人之惡,非仁之寬與?自攻其惡,非義之全與?此之謂仁造人,義造我。是故以自治之節治人,是居上不寬也。以治人之度自治,是爲禮不敬也。爲禮不敬,則傷行而民弗尊。居上不寬,則傷厚而民弗親。 論語後録:漢書五行志:「思心之不容,是謂不聖。思心者,心思慮也。容,寬也。孔子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伏氏洪范五行傳鄭注云:「容當爲睿。」依志義爲睿,觀讀如觀政之觀。
        按:以上均先漢遺義,録而存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章譏當時失德之君也。爲君居上者寬以得衆,而當時居上者不宽也。又禮以敬爲主,而當時行禮者不敬也。又臨喪以哀爲主,而當時臨喪者不哀。此三條之事並爲乖禮,故孔子所不欲觀,故云吾何以觀之哉。
        【集注】居上主於愛人,故以宽爲本。爲禮以敬爲本。臨喪以哀爲本。既無其本,則以何者而觀其所行之得失。
        【別解】論語訓:此蓋譏孟武伯也。孟氏世事孔子,故言觀之。
        按:此章必有爲而發,今不可考矣。王氏以爲譏孟武伯,未知何據。
        【餘論】朱子文集(答廖子晦),爲政以寬爲本者,謂其大體規模意思當如此耳。古人察理精密,持身整肅,無偷惰戲豫之時,故其政不待作威而自嚴,但其意則以愛人爲本耳。及其施之於政事,便須有綱紀文章關防禁約,截然而不可犯,然後吾之所謂寬者得以随事及人,而無颓敝不舉之處,人之蒙惠於我者亦得以通達明白實受其賜,而無間隔欺蔽之患。聖人説政以寬爲本,而今反欲其嚴,正如古樂以和爲主,而周子反欲其淡。蓋今之所謂宽者乃緃弛,所謂和者乃哇淫,非古之所謂寬與和者,故必以是矯之,乃得其平耳。如其不然,則雖有愛人之心而事無統紀,緩急先後可否與奪之權皆不在己,於是姦豪得志而善良之民反不被其澤矣。蓋爲政必有規矩,使姦民猾吏不得行其私,然後刑罰可省,賦斂可薄,所謂以寬爲本。體仁長人,孰有大於此者乎? 四書辨疑。不正責其現有之過,却欲别勸他處得失,亦迂闊矣。居上褊隘而不寬,爲禮傲惰而不敬,臨喪無哀戚之容,今人中似此者甚多,見其情態者無不惡之。夫子之言亦只是惡其現有之不宽不敬不哀而不欲觀,非謂無此三本無以觀其他所行之得失也。 高拱問辨録。只言大體既失,末節何恥。何以觀之,猶世人所謂如何看得上也。注謂以何者觀其所行之得失,添蛇足矣。


        106楼2017-03-0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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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考異】七經考文:「不可以長處樂」,古本「樂」下有「也」字。
          【考證】禮記表記:子曰:「仁有三,與仁同功而異情。與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與仁同過,然後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又子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又曰:「無欲而好仁者,無畏而惡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 大戴禮曾子立事篇曰:仁者樂道,智者利道。册府元龜品藻部:鍾繇等對魏文帝曰:「仁者安仁,性善者也。知者利仁,力行者也。」
          【集解】孔曰:「不可久约,久困則爲非也。不可長樂,必驕佚也。」包曰:「惟性仁者自然體之,故謂安仁也。」王曰:「知者知仁爲美,故利而行之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约,猶貧困也。夫君子處貧愈久,德行無變。若不仁之人久居約,則必斯濫爲盗,故不可久處也。樂,富貴也。君子富貴愈久,愈好禮不倦。若不仁之人久處富貴,必爲驕溢也。辨行仁之中有不同也,若稟性自仁者則能安仁也,何以驗之?假令行仁獲罪,性仁人行之不悔,是仁者安仁也。智者,謂識昭前境,而非性仁者也。利仁者其見行仁者若於彼我皆利,則己行之;若於我有損,則使停止,是智者利仁也。
          按:無所爲而爲之謂之安仁,若有所爲而爲之,是利之也,故止可謂之智,而不可謂之仁。皇疏所解語雖稍露骨,而較朱注爲勝,故特著之。
          【集注】約,窮困也。利,猶貪也。蓋深知篤好而必欲得之也。不仁之人失其本心,久約必濫,久樂必淫。惟仁者則安其仁而無適不然,知者則利於仁而不易所守,雖深淺不同,然皆非外物所能奪矣。謝氏曰:「仁者心無內外遠近精粗之間,非有所存而自不亡,非有所理而自不亂,如目視而耳聽,手持而足行也。知者謂之有所見則可,謂之有所得則未可,有所存斯不亡,有所理斯不亂,未能無意也。安仁則一,利仁則二。安仁者,非顔閔以上去聖人爲不遠不知此味也。諸子雖有卓越之才,謂之見道不惑則可,然未免於利之也。」
          按:此章聖人不過泛論,謝氏乃借此以貶抑聖門,真別有肺腸矣。朱子不察而誤採之,可謂全書之玷。
          【餘論】朱子語類:安仁者不知有仁,如帶之忘腰,屨之忘足。利仁者見仁爲一物,就之則利,去之則害。四書訓義:外境之足以奪心,非境能奪我也。心無所得,則性情一寄於外物之得喪,而不能不隨之以流。故學者因其性之所近,而專以其事求於心以自成其德之爲亟亟也。今夫不仁者既無以守此心之正,而抑昧於本心之明,則其生平所歷之境,或约焉,卽若身之無所容,雖或暫爲恬静,而及久也必忮求之交作,约爲之困甚矣,不可處矣,或樂焉,卽若不復知有其身,雖或暫爲斂輯,而及其長也,必驕吝之著見,樂爲之累甚矣,不可處也。夫人以身涉世,非其約也,卽其樂也,而皆不可以久處長處,則無一而不足以喪其志行矣。
          【發明】此木軒四書說。境有萬變而心則一,不能處約,必不能處樂,處樂而淫,則處約而濫可知。總是心上自生病痛,不干境事。反身録:處約最易動心,不必爲非犯義而後爲濫。只心一有不堪其憂之意,便是心離正位,纔離正位,便是泛濫無閑,將來諂諛卑屈苟且放僻之事未必不根於此。故吾人處困而學,安仁未可蹴幾,須先學知者利仁,時時見得內重外輕,不使貧窶動其心,他日必不至敗身辱行自蹈於乞燔穿窬也。吴康齋遇困窘無聊,便誦明道先生行狀以自寬,其庶幾知者利仁歟?吾儕所宜師法。


          108楼2017-03-03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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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考異】皇本、宋石經本、宋刻九經本「惟」字俱作「唯」。 蔡節論語集說本亦作「唯」。
            【集解】孔曰:「惟仁者能審人之所好惡也。」
            按:論語補疏:「仁者好人之所好,惡人之所惡,故爲能好能惡。必先審人之所好所惡。而後人之所好好之,人之所惡惡之,斯爲能好能惡也。」劉寶楠云:「注說頗曲,姑依焦說通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又一解云:謂極仁之人也。極仁之人,顔氏是也。既極仁昭,故能識審他人好惡也。 又引繆播云:仁者,人之極也,能審好惡之表也,故可以定好惡。若未免好惡之境,何足以明物哉?
            【集注】惟之爲言,獨也。蓋無私心,然後好惡當於理,程子所謂得其公正是也。游氏曰:「好善而惡惡,天下之同情。然人每失其正者,心有所繫而不能自克也。唯仁者無私心,所以能好惡也?
            【餘論】王柏標注四書(論語集注考證引):朱子此章論好惡由心而達之事,故先無私而後當理。後篇論忠清因事以原其心,故先當理而後無私。程子論陽復則曰:「仁者天下之公。」論禮樂則曰:「仁者天下之正理。」此章則曰:「得其公正無私心也。」體也當理,正也用也,開說方可合說。 梁氏旁證:按集注似與孔注不同,而其實正相發明也。蓋惟仁者好人之所好,惡人之所惡。必先審人之所好所惡,而後人之所好好之,人之所惡惡之,斯爲能好能惡,非公正同情而何哉?


            109楼2017-03-0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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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
              【音讀】論語釋文:惡如字,又烏路反。 蘇轍論語拾遺:能好能惡,猶有惡也。無所不愛,則無所惡矣。故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惡讀烏路反。 朱子答张敬夫曰:此章「惡」字只是入聲。嶺雲軒瑣記:集注云:「其心誠在於仁,則必無爲惡之事。」按此何待言哉?豈有既志於仁而爲惡事者?本書之意蓋謂無惡於志。惡字當讀爲去聲。
              按:前後章皆言好惡,此亦當讀去聲。
              【考證】春秋繁露玉英篇:難者曰:「爲賢者諱皆言之,爲宣繆諱獨弗言,何也?」曰:「不成於賢也。其爲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棄。棄之則棄善志也,取之則害王法,故不棄亦不載,以意見之而已。苟志於仁無惡,此之謂也。」 鹽鐵論刑德篇:故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诛。
              按:此先漢遺義,附識於此。
              【集解】孔曰:「苟,誠也。言誠能志於仁,則其餘終無惡。」
              【集注】苟,誠也。志者,心之所之也。其心誠在於仁,則必無爲惡之事矣。
              【別解】論語意原:志於仁者,無一念不存乎仁,其視萬物同爲一體。體有貴賤,皆天理也,世豈有好耳目而惡足髀者哉?民之秉彝,與我無間,不仁而喪其良心,矜之而已,雖謂之無惡可也。曰能好惡人,所以明性情之正,曰無惡也,所以明體物之心。 羣經平議:上章云「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此章云「苟志於仁矣,無惡也」,兩章文義相承。此惡字卽上「能惡人」之惡。賈子道術篇曰:「心兼愛人謂之仁。」然則仁主於愛,古之通論。使其中有惡人之一念,卽不得謂之志於仁矣。此與上章或一時之語,或非一時語而記者牽連記之。 論語訓:釋文「惡,又烏路切」是也。苟、假聲近通用。上言仁者能惡,嫌仁者當用惡以绝不仁,故此明其無惡。仁者愛人,雖所屏棄放流,皆欲其自新,務於安全。不獨仁人無惡,但有志於仁皆無所憎惡。
              按:俞氏、王氏之說並是,集注失之。
              【餘論】李來章達天録:苟志於仁,先立其大,學者入門不可不有此識見規模。然隨時隨地又皆有细密功夫,非祇志與立便了也。


              110楼2017-03-0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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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考異】後漢書李通傳論、晉書夏侯湛傳俱引「富與貴是人之所欲」,無「也」字。 後漢書陳蕃傳注、文選鮑照擬古詩注引「是人之所欲」,皆無「也」字。 牟子理惑論、文選幽通賦注引全節文。「惡」下各無「也」字。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句末均無「也」字。 張弧素履子暨初學記、太平御覽述「是人之所欲」,又述「是人之所惡」,亦各無「也」字。 翟氏考異:此「也」字唐以前人引述悉略去,未必不謀盡同也,恐是當時傳本有如此。 論衡問孔篇、刺孟篇「不處也」皆引作「不居也」。 後漢書陳蕃傳:讓封侯疏曰:「竊慕君子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鹽鐵論褒賢章。君子不以道得之,不居也。
                【音讀】集注考證:王文憲與下「去仁」並作上聲。然自去去聲,去之上聲,已違之去聲,驅而去之上聲。 四書辨證:此句何氏集解言人之所惡亦不可違而去之。下節「去仁」,邢言「若違去仁道,何得成名爲君子」,則二去字皆去聲,故朱子不音作上聲,然則去仁卽違仁,故卽接言君子無之。書齋夜話:此究當就「不以其道」點句,若就「得之」點,則富贵固有以其道得之,亦有不以其道得之者,若貧賤則安有以其道而得之者哉? 王若虛論語辨惑:貧與賤下當云「以其道得之」,「不」字非衍卽誤也。若夷齊求仁,雖至餓死而不辭,非以其道得貧賤而不去乎?夫生而富貴不必言不處,生而貧賤亦安得去,此所云者,蓋儻來而可以避就者耳,故有以道不以道得之辨焉。朱子文集:程允夫言此當以「不以其道」爲一句。「得之」爲一句。先生批曰:「如此說則『其』字無下落,恐不成文理。」劉氏正義:吕覽有度篇注:「不以其道得之不居。」畢氏沅校云:「按古讀皆以『不以其道」爲句。此注亦當爾。論語『不處』,此作『不居』。論衡問孔、刺孟兩篇並同。」按後漢陳蕃傳、鹽鐵論褒賢篇亦作「不居」,自是齊、古、魯文異。吕覽注「居」下無「也」字,高麗本「不去」下亦無「也」字,當以有「也」字爲是。且古讀皆至「得之」爲句,畢校非是。
                【考證】禮坊記。君子辭貴不辭賤,辭富不辭貧。 荀子性惡篇:「仁之所在無貧窮,仁之所亡無富貴。」謝氏墉校注:「此言仁之所在,雖貧窮甘之,仁之所亡,雖富貴去之。」
                【集解】孔曰:「不以其道得富貴,則仁者不處。」何曰:「時有否泰,故君子履道而反貧賤。此則不以其道得之,雖是人之所惡,不可違而去之。」
                【集注】不以其道得之,謂不當得而得之。然於富貴則不處,於貧賤則不去,君子之審富貴而安貧賤也如此。
                【別解】論語意原:說者謂有得富貴之道,有得貧賤之道,非也。聖人嘗言得矣,曰見得思義,曰戒之在得,曰先事後得。得之爲言,謂於利有獲也。兩言不以其道得之,初無二意。若曰富貴固人之所欲,不以其道而有得焉,得則可富貴矣,然君子不處此富貴也。貧賤固人之所惡,不以其道而有得焉,則不貧賤矣,然君子不去此貧賤也。以富貴貧賤反覆見意,欲人人知此理,是以互言之也?
                按:此以得爲利,得不連富貴貧賤說。可備一義。
                【發明】反身録:伊尹一介弗取,千駟弗顧;夫子疏水曲肱而樂,不義之富貴如浮雲,顔子之樂不以簞瓢改。柳下惠之介不以三公易。古之聖賢,未有不審富貴安貧賤以清其源而能正其流者,而况於中材下士乎。 孫奇逢四書近指。人初生時,祇有此身,原來貧賤。非有所失也。至富貴則有所得矣,無失無不得,有得有所失,故均一非道。富貴不可處,以其外來。貧賤不可去,以其所從來。孔子樂在其中,顔子不改其樂,全是於此看得分明,故不爲欲惡所乘。
                按:常人之情,好富貴而惡貧賤。不知富貴貧賤皆外來物,不能自主,君子所以不處不去者,正其達天知命之學。何者?福者禍之基,無故而得非分之位,颠越者其常,幸免者其偶也。無端而得意外之财,常人所喜,君子之所懼也。世之得貧賤之道多矣,如不守繩檢,博弈鬪狠,奢侈縱肆,皆所以取貧賤之道。無此等事以致貧賤,是其貧賤生於天命也。君子於此惟有素其位而行,所謂素貧賤行乎貧賤者。稍有怨天尤人之心,或思打破環境,則大禍立至矣。故不處不去,正君子之智,所謂智者利仁也。


                111楼2017-03-0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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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子去仁,惡乎成名?
                  【集解】孔曰:「惡乎成名者,不得成名爲君子。」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更明不可去正道以求富貴也。惡乎,猶於何也。言人所以得他人呼我爲君子者,政由我爲有仁道故耳。若捨去仁道,傍求富貴,則於何處更得成君子之名乎。
                  【集注】言君子所以爲君子,以其仁也。若貪富貴而厭貧賤,則是自離其仁而無君子之實矣,何所成其名乎。
                  【餘論】四書辨疑。前段論富貴貧賤去就之道,自此以下至「顛沛必於是」止,是言君子不可须臾去仁。彼專論義,此專說仁,前後兩段,各不相關。自漢儒通作一章,注文因之,故不免有所遷就而爲貪富貴厭貧賤之説:本段經文意不及此,後注又言取舍之分明,然後存養之功密。以理言之,未有在內不先存養而在外先能明於取舍者。南軒曰:「君子之所以爲君子者,以其不已於仁也。去仁,則何自而成君子之名哉?」此說本分與前段富貴貧賤之意不復相關,蓋亦見兩段經文難爲一意,故不用諸家之説也。然無顯斷,猶與上段連作一章,前後兩意愈難通説:予謂「君子」以下二十七字當自爲一章,仍取南軒之說爲正。
                  按:論語中有本一章誤分爲二章者,如宰予晝寢及性相近也等章。其次章之「子曰」,說者以爲衍文是也。有本二章誤合爲一章者,如此章及「君子篤於親」節,皆與前節各不相蒙,必欲牽合爲一,反失聖人立言之旨,陳氏之說是也。


                  112楼2017-03-0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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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考異】翟氏考異。穀梁傳僖二十三年注引孔子曰:「君子去仁,惡乎成名?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中無「無終食間」句。此撮略經文致失條理者,不可以異同論。
                    【考證】曾子制言篇:昔者,舜匹夫也,土地之厚則得而有之,人徒之衆則得而使之,舜唯以得之也。是故君子將説富貴,必勉於仁也。昔者,伯夷、叔齊仁者也,死於溝澮之間,其仁成名於天下。夫二子者居河濟之間,非有土地之厚、貨粟之富也。言爲文章,行爲表綴於天下。是故君子思仁,晝則忘食,夜則忘寐,日旦就業,夕而自省,以殁其身,亦可謂守業矣。 漢書河間獻王傳:「被服儒術,造次必於儒者。」顔注:「造次,謂所嚮必行也。」 诗大雅蕩篇「顛沛之揭」,傳:「颠,仆。沛,拔也。」正義:「颠是倒頓之名,仆是偃僵之義,故以颠爲仆。沛者,勿遽離本之言,此論本事,故知爲拔。」論語竢質:説文解字:「趀,倉卒也。從走,聲。讀若資。」鄭公讀次爲趀也。颠沛讀若𧽍䟺。説文解字曰:「𧽍,走頓也。從走,真聲。讀若顛。䟺,步行獵跋也。從足,貝聲。」是從江說,颠沛當爲𧽍䟺。從陳説,當爲蹎跋。而其以顛沛爲假借則同也。
                    【集解】馬曰:「造次,急遽。顛沛,偃仆。雖急遽偃仆不違仁。」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造次,倉卒也。
                    【集注】終食者,一飯之頃。造次,急遽苟且之時。顛沛,倾覆流離之際。蓋君子之不去乎仁如此,不但富貴貧賤取舍之間而已也。
                    【餘論】讀四書大全説:遏欲有兩層,都未到存理分上。其一,事境當前,却立著個取舍之分,一力壓住,則雖有欲富貴惡貧賤之心,也按捺不發,其於取舍之分也,是大綱曉得,硬地執認,此釋氏所謂折服現行煩惱也。其一,則一向欲惡上情染得輕,又向那高明透脱上走,使此心得以恆虚,而於富貴之樂,貧賤之苦,未交心目之時,空空洞洞著,則雖富貴有可得之機,貧賤有可去之势,他也總不起念,由他打點得者心體清閒,故能爾爾,則釋氏所謂自性煩惱永斷無餘也。釋氏碁力酒量只到此處,便爲绝頂,由此無所損害於物,而其所謂七菩提八聖道等,亦只在者上面做些水墨工夫。聖學則不然,雖以奉當然之理壓住欲惡按捺不發者爲未至,却不恃欲惡之情,輕走那高明透脱一路,到底只奉此當然之理以爲依,而但由淺向深,由偏向全,由生向熟,由有事之擇執向無事之精一上做去,則心純乎理,而擇夫富貴貧賤者精義入神,應乎富貴貧賤者敦仁守土。由此大用以顯,便是天秩天叙。所以說「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非但無損於物,而以虚願往來也。集注說兩個明字,中間有多少條理,在貧無諂、富無驕之上有貧樂、富好禮,德業經綸都從此明字生出。 黄氏後案:終食時暫,造次時遽,顛沛時危,君子無違仁,觀其暫而久可知也,觀其變而常可知也,言爲仁無間斷之時也。後漢書盧植傳論:「風霜以別草木之性,危亂而見貞良之節。夫蠭蠆起懷,雷霆駭耳,雖賁育荊諸之倫未有不冘豫奪常者也。君子之於忠義,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也。」此造次顛沛以事變危急言也。後漢書崔駰傳:「駰子瑗以事繫獄,獄掾善爲禮。瑗間考訊時,辙問以禮說。其專心好學,雖顛沛必於是。」此以顛沛爲危時也。朱子以造次顛沛指存養言,申之者謂動則省察,静則存養,此專以静寂無事之時言也。式三謂造次顛沛非静寂無事之時,終食之間亦該動静言也。且言静存者,謂戒慎於未行事之時則可,謂存養於心中無一事之時,則是屏事息勞,閉目凝神,無所用心。而謂仁者是矣,可乎哉? 高攀龍高子遺書:仁是人人具足者,因世情俗見封蔽不得出頭。今於富貴貧賤看得透,心中湛然,方見仁之真體。有此真本體,方有真功夫。所以君子終食亦在此,造次颠沛亦在此,實落做得主宰,摇撼不得,方是了生死學問。
                    【發明】潘德輿養一齋劄記:前二節所謂名節者,道德之藩籬也。末節所謂道德者,名節之堂奧也。今人藩籬不立,堂奥自無從窺,轉以能成君子之名者爲矯激而務名。不知此名卽名節名教之名,不成此名,則名節頹,名教斁,士行掃地矣。如聖門季路、原憲之流,亦是於富貴貧賤一刀兩段,故孔子與論存養精微。使世味尚濃,遑言心德乎?富貴貧賤乃入道之第一關,此關不通,於道永無望矣。願天下之學者共懍之。 顧氏四書講義:此章是孔門勘法。蓋吾人有平居無事之時,有富貴貧賤造次顛沛之時。平居無事,不見可喜可嗔可疑可駭,行住坐卧卽聖人與衆人無異。至遇富貴貧賤造次顛沛,鲜不爲之動矣,到此四關,直令人肺腑俱呈,手足盡露,非能勉强支吾者。故就源頭上看,必其無終食之間違仁,然後於四者處之如一。就關頭上看,必其能於四者處之如一,然後算得無終食之間違仁。予謂平居無事,一切行住坐卧常人與聖人同,就大概言耳。究其所以,却又不同。蓋此等處在聖人都從一團天理中流出,是爲真心;在常人則所謂日用而不知者也,是爲習心。指當下之習心混當下之真心,不免毫釐而千里矣。


                    113楼2017-03-0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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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好仁者,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其爲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
                      【考異】漢石經。「未見好仁惡不仁者」。「好仁」下無「者」字。 三國志顧雍傳注,惡不仁者,其爲仁矣。 集注考證:此「矣」字不是絶句,是引下文之辭,故朱子作「者」字説。
                      【集解】孔曰:「無以尚之,難復加也。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言惡不仁者能使不仁者不加非義於己,不如好仁者無以尚之爲優。」
                      【唐以前古注】皇疏:尚,猶加勝也。言若好仁者,則爲德之上無復德可加勝此也。言既能惡於不仁而身不與親狎,則不仁者不得以非理不仁之事加陵於己身也。一云:「其,其於仁者也。言惡不仁之人雖不好仁而能惡於不仁者,不欲使不仁之人以非禮加陵仁者之身也。」 又引李充云:所好唯仁,無物以尚之也。不仁,仁者之贼也。奚不惡不仁哉?惡其害仁也。是以爲惜仁人之篤者,不使不仁者加乎仁者之身,然後仁道無適而不申,不仁者無往而不屈也。
                      【集注】夫子自言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蓋好仁者真知仁之可好,故天下之物無以加之。惡不仁者真知不仁之可惡,故其所以爲仁者必能絶去不仁之事而不使少有及於其身。此皆成德之事,故難得而見之也。


                      114楼2017-03-03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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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
                        【考異】皇本「仁」下有「者」字。「不足者」下有「也」字。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者」下均有「也」字。 文苑英華盧照鄰乞藥直書引仲尼曰:「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者乎?」
                        【集解】孔曰:「言人無能一日用其力修仁者耳,我未見欲爲仁而力不足者?」
                        【集注】言好仁惡不仁者雖不可見,然或有人果能一旦奮然用力於仁,則我又未見其力有不足者。蓋爲仁在己,欲之則是,而志之所至,氣必至焉。故仁雖難能,而至之亦易也。
                        【別解】李氏論語劄記:無以尚之者?好之至也。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惡之深也。此如大學之「如好好色,如惡惡臭」,正是用力處,似不必以成德言。蓋求必得而後爲好之至,務決去而後爲惡之深,志氣相生。豈有力不足之患。 讀四書大全說:一日用力於仁,較前所云好仁惡不仁者只揀下能好惡者一段入手功夫說,原不可在資稟上分利勉。朱子云:「用力說氣較多,志亦在上面。」此語雖重說氣,又云:「志之所至,氣必至焉。」志立自是奮發敢爲,則抑以氣聽於志,而志固爲主也。用力於仁,既志用氣,則人各有力,何故不能用之於仁?可見只是不志於仁。不志於仁便有力亦不用,便用力亦不在仁上用。夫子從此看破不好仁不惡不仁者之明效,所以道我未見力不足者。非力不足,則其過豈非好惡之不誠哉。好惡還是始事,用力纔是實著,唯好仁惡不仁,而後能用力。非好仁惡不仁,雖欲用力而恒見力之不足。是非好仁惡不仁之爲安行而高過於用力者之勉行可知矣。前一節是大綱,說兼生熟久暫在內。後言一日則卽功未久而習未熟者爲言,實則因好惡而後用力。終身一日,自然勉强,其致一也。至云「我未見力不足者」,則但以徵好惡誠而力必逮,初不云我未見一日用力於仁者,其云蓋有之而我未見,雖寬一步說,要爲聖人修辭立誠,不詭於理一分殊之節目,不似釋氏所云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之誣。謂人之性情已正,而氣力不堪,在大造無心賦予中莫須有此,而終曰我未之見,則以氣力之得於天者略同,而性情之爲物欲所蔽者頓異。其志不蔽而氣受蔽者,於理可或有,而於事則無也。
                        按:王用誥云:「船山以用力爲好惡之實事實功,不分成德學者,與安溪說同。以次節未見爲徵好惡誠而力必逮,末節反覆歎息,乃終言無用力而力不足之事,非歎未見用力而力不足之人,似勝集注説。」
                        【餘論】劉氏正義:夫子言:「力不足者中道而廢。」又表記子曰:「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並言爲仁實用其力,惟力已盡,身已斃,而學道或未至,方是中道而廢。其廢也,由於年數不足,有不得不廢者也。如是而後謂之力不足,是誠不足也。若此身未廢,而遽以力不足自諉,是卽夫子之所謂畫矣。夫仁,人心也。人卽體質素弱,而自存其心,志之所至,氣亦至焉。豈患力之不足?故曰我欲仁,斯仁至矣。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一日者,期之至近而速者也。


                        115楼2017-03-03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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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考異】皇本「矣」作「乎」。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均作「乎」。
                          【集解】孔曰:「謙不欲盡誣時人。言不能爲仁,故云爲能有爾,我未之見也。」
                          【集注】蓋,疑辭。有之,謂有用力而力不足者。蓋人之氣質不同,故疑亦容或有此昏弱之甚欲進而不能者,但我偶未之見耳。蓋不敢終以爲易,而又歎人之莫肯用力於仁也。
                          【餘論】松陽講義:慶源輔氏曰:「此章三言未見,而意實相承。初言成德之未見,次言用力之未見,末又言用力而力不足者之未見,無非欲學者因是自警而用力於仁耳。」此又是一樣講。若欲依此,則講末節當云天下亦實有用力而力不足之人,此項人雖或垂成而止,或半塗而廢,然猶愈於自畫而不進者也。雖同一自暴自棄,而自暴棄於垂成半塗之時,與初頭便自暴棄者有間矣。然此等人今亦難得,真可歎息。大抵世上人看得仁是箇迂遠不急之物,莫肯走到這一條路上去,肯上這條路就是好的了。故夫子並用力而力不足者亦思之也。如此講亦於理無礙。存之以備一說可也。 論語經正録引劉念臺曰:夫子既言好仁,又言惡不仁,一似複語。然所好者必合之所惡而後清,蓋人心本有仁無不仁,而氣拘物蔽之後,不仁常伏於仁者之中。至於仁不仁相爲倚伏,而不仁者轉足以勝仁,此時尤赖本心之明發而爲好惡之正者,終自不爽其衡,而吾固不難力致其決,以全其有仁無不仁之體,則聖學之全功於是乎在矣。若於此而又復自欺焉,好不能如好好色,惡不能如惡惡臭,亦終歸於不仁而已。然人雖可以自欺,而終不可以欺好惡,故曰我未見力不足者,又曰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按:張子說以好仁惡不仁爲一人,朱子善之,以不合於兩者字,不用其説:劉氏【發明】言好仁又言惡不仁之故,兩者字作一人說,義亦精審。
                          【發明】反身録:顏子簞瓢陋巷,不改其樂;舜禹有天下而不與,所好在仁,故無以尚之。白沙云:「人争一箇覺,纔覺便我大而物小。物有盡而我無窮,夫惟無窮,故微塵六合,瞬息千古,生不知愛,死不知惡,又何難銖軒冕而塵金玉耶?」


                          116楼2017-03-0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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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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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證】表記:子曰:「仁之難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過易辭也。」注:「辭,猶解說也。仁者恭儉,雖有過不甚矣。」子曰:「仁有三,與仁同功而異情。與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與仁同過,然後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注云:「三,謂安仁也、利仁也、强仁也。利仁强仁功雖與安仁者同,本情則異。功者,人所貪也。過者,人所辟也。在過之中非其本情者,或有悔者焉。」 劉氏正義:案表記此文最足發明此章之義。漢書外戚傳:「燕王上書言。『子路喪姊,期而不除。』」後漢書吴祐傳言:「嗇夫孫性私賦民錢。市衣進父。」南史張裕傳言。「张岱母年八十。籍注未滿,便去官還養」。三傳皆引此文美之。惟吴祐傳作「知人」。「人」與「仁」通用字。
                            【集解】孔曰:「黨,類也。小人不能爲君子之行,非小人之過,當恕而勿責之。觀過,使賢愚各得其所,則爲仁矣。」
                            【唐以前古注】皇疏:過,猶失也。黨,黨類也。人之有失,各有黨類。小人不能爲君子之行,則非小人之失也。猶如耕夫不能耕,乃是其失,若不能書,則非耕夫之失也。若責之,當就其辈類責之也。 又引殷仲堪云:言人之過失各由於性類之不同,直者以改邪爲義,失在於寡恕,仁者以惻隱爲誠,過在於容非。是以與仁同過,其仁可知。觀過之義,將在於斯者。
                            按:仲堪,陳郡人,官至振威將軍,荆州刺史。事蹟詳晉書本傳。其人殊無足取,所注論語,隋唐諸志皆不載,蓋亡佚已久。録存一家,不没其心力焉爾。
                            又按:唐以前本「人」作「民」,故孔注、皇疏依「民」字解之。唐諱「民」,改經『民」字作「人」。宋因之。皇疏:「不求備於一人,則此觀過之人有仁心。」其解觀過知仁,與今日觀念大異。至仲堪之說,當日認爲别解,而不知卽爲程子、尹氏所本,乃繼起者坐享盛名,反使創始者埋没不顯,揆之事理,寧得謂平?是書於魏晉六朝古注之亡佚者,孤詞單句,搜採靡遺,匪惟攄懷古之夙志,抑以發潛德之幽光云爾。
                            【集注】黨,類也。程氏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君子常失於厚,小人常失於薄。君子過於愛,小人過於忍。」尹氏曰:「於此觀之,則人之仁不仁可知矣。」
                            【別解】論語補疏:各於其黨,卽是觀過之法,此爲蒞民者示也。皇侃云:「猶如耕夫不能耕,乃是其失,若不能書,則非耕夫之失也。」此說黨字義最明。後漢吴祐傳以掾私賦民錢市衣進父爲觀過知仁,是以賦錢之過爲仁,異乎孔注。漢書外戚傳:「燕王旦爲丁外人求侯,上書稱:『子路姊喪,期而不除,孔子非之。子路曰:由不幸寡兄弟,不忍除之。故曰觀過知仁。』」是當時有此一説。然以蓋主而侯外人,岂得爲仁?子路親愛其姊,偶愆於禮,夫子裁之,卽時改正。旦以此爲觀過知仁,儗非其倫矣。吴祐所稱孫性之事,尤足長詐而敝俗,遂因有安丘男子因母殺人之事矣。孔子之訓精善,吴祐之見乖乎聖人。
                            按:焦氏意在申舊注。劉寶楠云:「注說甚曲,焦氏不免曲徇。且知仁因觀過而知,則仁卽過者之仁,而孔以爲觀者知仁術,亦誤。」
                            【餘論】論語稽求篇:史稱陳仲弓外署非吏,此爲本司受過。又劉宋張岱爲司徒左西曹掾,母年八十,籍注未滿,岱便去官還養,有司以違制糾之。宋孝武帝曰:「觀過可以知仁,不須案也。」若漢外戚傳燕王上書稱:「子路喪姊,期而不除,孔子非之。子路曰:『由不幸寡兄弟,故不忍除。』故曰觀過知仁。」又後漢吴祐傳,「嗇夫孫性私賦民錢,市衣以進父。父怒,遣性伏罪。祐屏左右問故,歎曰:『掾以親故,受汙辱之名,可謂觀過知仁矣。』」此皆漢儒解經之見于事者。然皆是知仁,並無知不仁者。 四書辨疑:經文止言「斯知仁矣」,未嘗言知不仁也。程子、尹氏仁與不仁皆兩言之。若知其失於厚過於愛者爲仁,以此爲斯知仁矣,固猶有說。至於知其失於薄過於忍者爲不仁,則斯知仁矣無可說也。 劉開論語補注:黨非類也,有所親比謂之黨。書云「無偏無黨」,子曰「羣而不黨」,皆言比也。人之過於禮而用其情者,各於其親比而深諱之,如父爲子隱,子爲父隱,雖有偏私,而情不得不如此也,故觀過可知仁矣。如周公過於愛兄,孔子過於諱君,雖非此過之比,然理當乎公而情出於私,卽同謂之黨,有不辭也。「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孔子並不避黨之名,非故爲引過,其心以爲未嘗非親比於君也。但本於天理人情之安,而黨卽仁之至者耳。夫人之過用其情而不免於私比,其不失爲忠厚,亦猶是也。行有高下,而其情之可見則一也。若以黨爲類,而謂君子過於厚,小人過於薄。過於厚謂之仁可也,過於薄亦可知仁乎?而既分爲君子小人之類,又何以知其類之專指君子乎? 吴廷棟拙修集:或問載劉氏之說曰:「周公使管叔監殷,而管叔以殷畔;魯昭公實不知禮,而孔子以爲知禮,實過也。然周公愛其兄,孔子厚其君,乃所以爲仁也。案孟子謂周公之過,不亦宜乎?」以此語推之,則周孔之過正仁至義盡處,其實不得謂之過矣。似不得引以爲觀過知仁之證。
                            【發明】松陽講義:學者讀這章書,要知修己與觀人不同。若論修己,則過是不可一毫有的。若有一毫過當處,雖出於慈祥愷惻,然非中正之道,亦是吾見識未到處,是吾檢點未到處,皆是學問病痛,必須如芒刺在背,負罪引慝,省察克治,必去之而後已。所以夫子平日說「過則勿憚改」,説「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而於欲寡其過之伯玉、不貳過之顔子,則歎赏之,何嘗肯教人自恕?若論觀人,則不如此。瑕瑜自不相掩,雖視以觀由察安,考之之法極嚴,而待之之心甚恕。其黨未分之前,可以過决之。其黨既分之後,可以過諒之。若只論其過不過,不論其仁不仁,使君子與小人同棄,此非聖賢觀人之道也。


                            117楼2017-03-03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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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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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證】黄氏後案:依何解,年已垂暮,道猶不行。心甚不慰,世治而死,乃無憾也。依朱子說,是因至道難聞,老將死而昧於道,深歎其不可也。漢書夏侯勝、黄霸同下獄,霸欲從勝受經,引此文。與朱注合。新序雜事一引此云:「楚共王卒用筦蘇,退申侯伯,於以開後嗣,覺來世,猶愈於没身不寤者也。」意亦同何解。式三謂此言以身殉道也。朝聞當行之道,夕以死赴之,無苟安,無姑待,成仁取義,勇決可嘉矣。唐書郭子儀傳贊曰:「遭讒惎詭奪兵柄,然朝聞命,夕引道,無纖介自嫌。」王伯厚集:「朝聞夕道,猶待子儀。」引用不誤。
                              【集解】言將至死,不聞世之有道也。
                              按:孫弈示兒编:「孔子豈尚未聞道者?苟聞天下之有道,則死亦無遺恨,蓋憂天下如此其急。」此亦本舊注而集注不從。劉寶楠云:「新序雜事篇載楚共王事,晉書皇甫謐傳載謐語,皆謂聞道爲己聞道,非如注云『聞世之有道』也。」劉氏疏集解者也,而不堅持門户之見,其見解終非一般漢學家所及。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欒肇云:道所以濟民,聖人存身,爲行道也。濟民以道,非以濟身也。故云誠令道朝聞於世,雖夕死可也。傷道不行,且明己憂世不爲身也。
                              按:魏晉時代道家之說盛行,此章之義正可藉以大暢玄風。當時注輪語者,此等迎合潮流之書當復不少,而何氏皆不採,獨用己説,其見解已非時流所及。皇氏生齊梁之世,老庄之外,雜以佛學,其時著述尤多祖尚玄虚,如王弼之論語釋疑、郭象之論語體略、太史叔明之論語集解,皆出入釋老,亦當代風趨使然也。乃皇氏獨引欒肇以申注義,並不兼採以廣其書,其特識尚在宋儒之上。沈堙幾數百年,終能自發其光,晦而復顯,蓋其精神有不可磨滅者在也。
                              【集注】道者,事物當然之理。苟得聞之,則生順死安,無復遺恨矣。朝夕所以甚言其時之近。
                              【餘論】朱子語類:問:「集注云:『道者,事物當然之理。』嘗思道之大者莫過乎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倫,而其有親義序别。學者苟至一日之知,則孰不聞焉?而卽使之死,亦覺未甚濟事。所謂道者,果何爲真切至當處?又何以使人聞而遂死亦無憾?」曰:「道誠不外乎日用常行之間,但說未甚濟事者,恐知之或未真耳。若知得真實,必能信之篤,守之固。幸而未死,可以充其所知爲聖爲賢。萬一卽死,則亦不至昏昧一生如禽獸然。是以爲人必以聞道爲貴也。」曰:「聖人非欲人聞道而必死,但深言道之不可不聞耳。將此二句反之曰:人一生而不聞道,雖長生亦何爲。曰:然若人而不聞道,則生亦枉生,死亦枉死。」 論語或問:或問:「朝聞夕死,無得近於釋氏之說乎?」曰:「吾之所謂道者,固非彼之所謂道矣。且聖人之意又特主於聞道之重,而非若彼之恃此以死也。」曰:「何也?」曰:「吾之所謂道者,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當然之實理也。彼之所謂道,則以此爲幻爲妄而絶滅之以求其所謂清净寂滅者也。人事當然之實理,乃人之所以爲人而不可以不聞者,故朝聞之而夕死亦可以無憾。若彼之所謂清净寂滅者,則初無所效於人生之日用,其急於聞之者,恃懼夫死之將至而欲倚是以敵之耳。是以爲吾之說者,行法俟命而不求知死。爲彼之說者,坐亡立脱變見萬端而卒無補於世教之萬分也。故程子於此專以爲實見理義重於生,與夫知所以爲人者爲説,其旨亦深切矣。」 李中谷平日録(黄宗羲明儒學案)引: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會得此意,則必終日乾乾,學惟爲己而已,何處著絲毫爲人之意哉!李恕谷曰:「聞非偶然頓悟,乃躬行心得之謂。顏子之歎、曾子之唯,庶克當之。方不徒生,亦不虚死,故曰可矣。道,猶路也。有原有委,性與天道,道之本也。三綱五常,道之目也。禮樂文章,道之事也。經有統言者,有專言者,當各以文會之。」
                              【發明】日知録,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有一日未死之身,則有一日未聞之道。嶺雲軒瑣記:杜子光先生惟熙傳姚江學派,造詣深粹。年八十餘,小疾,語諸友曰:「明晨當來别。」及期,焚香端坐,曰:「諸君看我如是而來,如是而去,可用得意見安排否?」遂瞑。王門之學,能入悟境者曾無幾人。一悟則其臨終從容若此,頗得「朝聞道,夕死可矣」之意。 又云:世間所有者皆身外之物,而身又性外之物也。但存吾性,並此身不有之可也。問者曰:「身亡,性存何所?」曰:「性存於兩大之間。子以爲不信,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此又何義?豈孔子亦有邪說歟?聞道而死,猶老氏所謂死而不亡,釋氏之入湼槃滅度,皆死其身而存其性也。否則要此朝夕間一了然何益?」又云:或叩餘以養生之訣,應之曰:「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是養生之真訣也。須識得此仁意象何如。」又問長生。應之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是長生也。長生不着落形體上。」其人惘然辭去。


                              118楼2017-03-03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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