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猫小七吧 关注:70,366贴子:127,789
  • 2回复贴,共1

女子反抗强奸被判刑。传了半年被官方说是谣言,现在被证实为事实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前言:在半年前见过相关报道,称一业务员饮酒后壮胆,欲强奸某单位一女性,服用药物后因,遭反抗折断,受害女性被判刑!(男方略有背景)当时受到了官方的否认,称其为谣言。
此次报道时间为2015.12.30
女子遭强奸了还判死刑,南洛阳市一因为女子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1-01 18:34回复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1-01 18:36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1-01 19: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