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静吧 关注:849贴子:7,916
  • 1回复贴,共1

陶静的死刑在今天也许不会发生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原本只是寻找一些贩卖毒品的定罪量刑标准,无意中发现这个吧。
晚生几年,当初死刑在不一定会成立。
我国司法历程是一条曲折之路,过程中难免会有些冤假错案。
我们先要明确,陶静犯的是什么罪,走私毒品罪。
首先,且按照犯罪构成说,陶静贩毒案中,主客体都构成了“走私毒品罪”,客观上她也有着携带毒品的事实,然而,主观上的认知呢?
也就是说,陶静主观上知道自己携带的是毒品么?
如果知道,那么就构成了运输毒品罪或者 走私毒品罪。量刑尺度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携带毒品及数量想适应(然而至今无法得知毒品具体数量)。
如果不知道,那么她无罪!
其次,按照百度上的资料,
“陶静后来被境外毒贩杨某花言巧语诱骗,第一次带毒就被抓获……”来看,“诱骗”,“第一次”等词,简直就是举证其罪刑减轻从轻的证据。
第三,陶静从小父母离异,缺乏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高中毕业后没上大学……等等,导致其走上歧路,辩护律师是可以请求酌定减轻刑的。
那么为什么当时会判处陶静在内的 28人死刑呢?
我们代入时间,1991年!
司法混乱的时代,其余的不便再提。
愿逝者安息。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5-11-29 20:36回复
    应该是走私毒品罪,打错打成了贩毒。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5-11-29 20: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