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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凯回来的前一个周末,他突然闲得发癫,一个人坐上旅游巴士回了老家。
老房子孤孤单单的,没有人在。外婆去世之后,外公头脑越发地不清楚,已经离不开人照顾,早就无法待在这里等他回家了。没有钥匙,在他上高中的那一天就把钥匙还给了外婆,如今他也不知道当年还回来的那串钥匙收在哪里。
坐在门口的大榕树下,想不到去处又不想离开。看着远处马路边的站台,行人上上下下,突然想起好多年以前,外公也是坐在这棵榕树下面,拎着水和外婆做的栗子糕,巴不得一看到外孙下车就把吃的都塞到他嘴里来。
经过隔壁小学,有年轻的家长认出了陈主播,在远处比手画脚地小声说着什么。他压了压棒球帽,抿着嘴走过,旅人一般彷徨的脚步,却没有旅人那样的闲散慵懒。
在老家也找不到曾经叶落归根的感觉,尽管他还没有落叶。又坐着旅游巴士踏上归程,回来后直奔高中门口的面馆吃面。
高三的学生在补课,穿着白色的校服进进出出,门口的阿伯在打盹。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打消了进去走走的念头,转身晃去巷口的奶茶店。等着古早烧仙草做好的空当接到了玛莎的电话。那家伙终于打算结束传说中浪漫的旅行,下个月就要回来了。
结束短暂而迅速的通话,无聊地划着手机,突然想起早上挂断的电话,来自那个讨厌的制片人。为什么每个周末都要被他骚扰……鬼使神差地回拨过去,在对方接起来的那一刻,却张着嘴巴不知道说什么。
“阿信?”
“……嗯。”
“怎样,终于良心发现来给林北道歉哦?”
他默默翻了个白眼,没意识到对方看不到。
“我听玛莎说,你也是附中毕业的。”
“对啊,而且跟你同级。”
温尚翊似乎心情很好,回答的语调不自觉地上扬。
阿信还在组合着词句,服务生把热热的烧仙草装进袋子,认真地放进一个透明的勺子,轻轻推到他面前。他勾着嘴角轻声说了句“谢谢”,拎着袋子转身走了出来。
“干嘛突然说起这个?”
“没什么,刚好经过这里,随便问问。”
随便问问会专程打个电话过去?而且还是打给一个早上才被他挂过电话的人。
那天过后,温尚翊以为,他和主播的相处会有所不同。结果,根本就只是他以为。
礼拜一一进会议室,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主播黑着脸坐在那里,什么都没有改变。就像现在,阿凯回来了,大家都恨不得扯着嗓门欢呼一下,主播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目光相遇的那一刻,他原本微笑的嘴角扯得更开,对方却收回视线退去了笑容。
所以,其实他根本就是主播的雷区,主播要炸都是因为他就对了。
***
“阿凯回来了,现在你有心情跟我谈谈了吧?”
主播办公室里还是一样昏暗。阿信喜欢在白天把百叶帘合上,打开桌边的黄色小灯,伏在桌上看书写东西。他不喜欢开电脑,电脑总是孤独地躺在那里,一堆书和文件占据了桌上的大部分空间。
“你为什么总是要跟我谈,到底有什么好谈的?”
抬起头盖上钢笔盖歪着脑袋看着他,是除了在他面前转身走掉以外,阿信对他做过最多的动作。
“我不知道你究竟在跟我置什么气,但是聊一聊总可以吧?有什么问题就直接说出来,不管能不能配合,我总得知道症结所在啊。”
“没什么可聊的,你做得很好,我们合作得很愉快,就这样。”
再好的脾气也是会暴走的。更何况,谁说精英都是好脾气。
温尚翊再无话可说,看着主播又低头开始写写画画,长呼一口气转身离开。刚打开门,又被身后的人叫住。
“温尚翊,”回过头,是阿信一如既往平静的面容,“以后,我会配合你的。”
陈信宏,你真他妈是个怪咖。
猜不透。
自从说了要配合,主播就真的超配合。每次开会都张弛有度,每晚直播都协同合作,温尚翊甚至开始怀疑,之前那些不合作都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不过,主播还是一如既往,面无表情,惜字如金。分歧和争执仍旧不定时地出现,不过周围人都明显地察觉得到,那些争执都真的是在辩论而非故意找茬挑衅。
所以说,岁末将近,陈主播终于认同这位新制片了?
制片人自己却不觉得那是认同,反而忍不住背脊发凉,总觉得有什么阴谋在等着他。实在熬不住了,终于一通电话把蔡玛莎给绑架出来。
“我怎么会知道。”
“啧,你不是认识他十几年了!”
“我还认识你十几年了嘞!”
玛莎双手抱胸,一副干我屁事的样子。
温尚翊皱了皱眉,仰头喝尽杯中的啤酒,扭头看着bartender不时地交换手里的器皿,透明的玻璃杯流进缤纷的色彩,在灯光下显出奇异的美感。
“我之前就跟你说过,他有那么点难搞。”
“那不是有那么点好吗?”
“你管那么多干嘛,做好你自己的事就行了。他才不需要你操心嘞。”
玛莎说的很对,可是他听着就是觉得超不爽。
“呐,别说我没提醒你,最好离阿信远一点,没事不要招惹他。”
“怎样,他是黑帮老大哦!”
“我倒希望他是。”
“什么意思?”
“没什么,总之保持距离就是了。”
干,莫名其妙!这些人全部都莫名其妙!
***
玛莎觉得自己一定是上辈子欠了这家伙,才会刚回来几天就被他拖出来吹北风。
“靠,冷死了,我们进去好不好?”
“哪里冷了,是你自己穿的太少了。”
阿信穿着长款风衣外加一条围巾,而玛莎穿着一件针织底衫,脖子上光秃秃的,脚上踩着一双夹脚拖。搞不清楚阿信为什么那么喜欢他家阳台,可是他现在真的快冷死了。
“你不是有我家钥匙吗,想吹风我不在的时候你自己来吹不就好了。”
“玛莎,你回来好不好?”
诶?!
愣了一下,明白了阿信的「回来」是什么意思,玛莎皱着眉头“啧”了一声。
“温尚翊那家伙你都不满意,我不是更烂。”
“又不一样。”
玛莎最烦阿信的不是他的固执骄傲难搞,而是他时不时地想太多。从认识到现在,他没几次可以猜到这个人在想什么。但有时候又会觉得,或许就是因为他总是想得太多,才会看到那么多其他人看不到的东西,也才会把那些让人惊叹却又不敢面对的残酷真相赤裸裸地呈现出来。
“没什么不一样,我跟他一样烦你。”
“你知道他烦我哦?”
“不知道,不过肯定不会觉得你可爱。”
阿信突然笑得花枝乱颤,扭头眯着眼斜视他:“觉得我可爱的人肯定都是神经病。”
被他这样一弄,玛莎连说笑的心情都没有了。
关于认识阿信这件事,玛莎真的没有太多记忆了。
当年吉他社的同学都太嗨太疯,他不得不假装自闭把自己从中抽离出来。高一的时候翘课溜出去是很难的事情,图书馆反而是个好去处,就是因为这样才会常常撞到在那里当志愿者码书的陈信宏学长。
他从来都不喜欢阿信的性格,但对于他这个人,却没办法讨厌。他问过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来图书馆当志愿者,阿信说:“不喜欢,只是也不想去其他地方。”于是他们窝在书架间看书,常常一待就是一下午。
十七八岁的年纪,还不太能承受什么。玛莎就这样傻傻地站在阿信身边,看他走进精神病院再走出来,陪他在灵堂守夜,假装看不到他在夜里默默抽搐的背影,看他跑遍整个学校办公楼终于申请转出美术班,再看他发疯一样整晚整晚地念书,看他坐在外公旁边指着录取通知书一字一句地念着。
过去的也就这样过去了,没留下什么痕迹。至少在阿信身上,他没看到什么所谓青春的痕迹。似乎那个人生来就是这样:被期望很多,被斥责很多,被羡慕很多,然后僵硬地活着。
他从来不觉得温尚翊和陈信宏会有什么交集,他也不想他们有什么交集。怕陈信宏太冰冷冻伤了温尚翊难得保留的晴朗锐气,还是怕温尚翊太炽热灼伤了陈信宏小心维护的坚强躯壳?他没想过。可当他终于决定离开的时候,才发现,最放不下的好朋友,只能交给另一个好朋友,才安心。可为什么偏偏是温尚翊呢?天晓得。
“其实我不讨厌他。”
“那你整天臭着脸干嘛?”
“不知道,就不喜欢精英分子。”
除了留下一句“啧”,玛莎真的没有别的话可以说。
“不讨厌就好。不过,你千万不要爱上他。”
“噗,你正常点好不好!怎么可能!”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