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借酒浇愁,不是因为喝醉了就会忘记了,而是为了喝醉了那一刻短暂虚无的快乐感,然后你可以大着胆子做一些自己不敢做的事情。
就比如,当我看清了赵英敏的脸之后,就一直魂不守舍的喝了很多酒。本来他们就是打算灌我这个土包子,但是后来看我来者不拒,灌一灌也就没意思了,各玩各的懒得理我。其实我是第一次来这么纸醉金迷的场所,我一直以为以自己的身份只配在timer那种乡村小酒吧玩一玩,而这种俱乐部性质的酒吧对我来说那么遥远。有公子小姐在这里一掷千金,然后借着酒力随随便便就揽得美人归。
金东炫和刚进来时候对我呲之以鼻的女人貌似很讨厌看见我,他们两个搂搂抱抱了一会儿就自动失踪了,我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傅非安还有其他人都在午夜十二点舞池开了之后第一时候冲了进去。
也许是上天给我的机会,此时卡包沙发上只有我和英敏遥坐两端。
他似乎不喜欢吵杂,孑然干净的坐在沙发显得格格不入。我一直盯着他看,因为我始终相信如果你一直盯着一个人看,那么这个人会感觉到你的目光他也会看你。
他放下酒杯,放下交叠的双腿,伸手拿起茶几上的红色万宝路和银色的Zippo天使之翼,点燃一支,昏暗的灯光下,他的面庞在烟雾的笼罩中轮廓更加柔和。我借着七分醉意贪婪的看着这张**思夜想的脸。可剩下的三分清醒又告诉我,他是英敏不是光敏,我的光敏他也喜欢红色的万宝路,可是他永远也不会这样优雅的坐在PUB的沙发上,交叠双腿目光里都含着风度。
全世界都是你,叫我如何忘得掉。
英敏终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或者是这目光太火热,终于将他优雅的面具灼伤,他回眸看了一眼呆滞的我,而后嘴角轻轻挑起,宛然一笑,春水梨花。
音乐太吵听不见说话声,他用口型问我:“要来一支么?”
而后扬了扬手里的烟盒。
我不会抽烟,可是光敏却是个大烟枪,有时候做起项目来一天就能消灭几盒烟。有一次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三天,就为了做一个软件,当三天后我去他家找他,一开门还以为发生了火灾!
烟雾缭绕中光敏黑着眼圈,然后表情呆滞的看我,木讷的嘿嘿一笑:“嘿嘿嘿,珉宇我做好了……”
我无奈只得开开窗户放空气,然后把已经精疲力竭的光敏扛到床上,给他擦脸换衣服,伺候他赶紧睡觉。
他是个一根筋的家伙,做起事情就会一条道走到黑。所以我总说他不适合做IT,因为本身就很累的职业猝死率居高不下,外加他这种性格,早晚有一天死在机房了几天后臭了才有人发现。
他把我压倒然后揉我的头发,说我是个恶毒的家伙,诅咒自己老公早死。
然后我又不知道那根神经搭错了,随口一句,未经大脑:“你什么时候死?我好改嫁。”
说罢,我一瞬间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刻尴尬的闭嘴了。他停顿了一秒,倒在床上哈哈的大笑,捶得床板咣咣响。我用尽力气扑到他身上压住他,他就一边嚷着压死了一边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我坐在昏暗交错的灯光烟雾中,点燃一支万宝路,Zippo的上面还残余着他的温度。他的手一定很暖,不像我,手一直凉得像个尸体。
万宝路的味道温和醇厚,焦香的气味缭绕,我深深的吸入用力的吐出,希望所有的愁绪可以随着这烟雾一起消散。
第一次吸烟,我竟然没有像别人一样呛得鼻涕眼泪一大把,就像天生为烟草而生,我有模有样的跟英敏并排坐着吞云吐雾。他诧异的看我一眼道:“原来你会抽烟。”
“我第一次。”我长长的吐一口烟圈转过脸看他,他也看我,我们俩就对着呵呵呵的笑开了。
我一辈子记得那万宝路的味道,温和醇厚,回味悠长。“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男人只因浪漫铭记爱情”,连广告词都透着浪漫,光敏和英敏最爱的万宝路。
男人只因浪漫而铭记爱情。我不浪漫我不乖巧。所以,我的爱情注定被这岁月的洪涛遗忘腐朽。直至最后冲刷净尽。
这款烟的广告词也是我后来钟爱这款烟草的原因,并且执拗的认为光敏之所以喜欢这款烟也是因为这句广告。而光敏听后,好笑的看我,说,我抽烟又不是抽广告。
这是我和英敏的初遇,命线的开始,在手掌心延伸出绵延的余长。前方有星、有火,我希望那是家的方向,停留,抹去一世飘泊的创伤。
在那次之后,我费劲心机的搞到了英敏的手机号以及MSN,他看我紧张的忙来忙去,眨眨眼睛好笑的看我:
“珉宇,你真是个热情的孩子。”
我有些尴尬,意识到自己对他有些过了,刚认识几天的点头之交,而今被我搞得暧昧横生。可是英敏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教养,或是他这样优秀的男子周围围绕的像我这样的灰姑娘、灰小子一大堆,他早已见惯不怪。他纵容我做着一切,不表态也不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