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明,如果一个女人她不在我的择偶考虑范围内,我完全不用关心她是不是处女,更不可能因为不是处女就歧视。
如果一个非处决定不在乎处女身份的婚恋影响,那么她就应该有足够强大的内心,不在乎外界的眼光,不怕择偶变难。
如果她们能承受择偶市场上的筛选压力,能无视社会的异样眼光,那她们的选择就是自由的,无可厚非。
如果她们因此遇到困难,也不会怨天尤人,而是自己承担这个选择带来的后果,那这是她们自己的决定。
而如果非处做出了选择,却又因为社会的评价而感到痛苦和后悔,那就是愚蠢,甚至是活该,因为她没有在做决定前权衡好所有可能的后果。
所以,愿意放弃处女身份给非未来老公,并且能够坦然接受这个选择带来的结果的人,她们的幸福与否完全取决于自己,而不应被外界评价或同情。只要不抱怨社会不公,不指望道德绑架别人接受她们,那她们的选择是她们的自由。
最后,人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必须承担这个选择的后果,而不能依靠“我当初不知道”或“社会应该更包容”来逃避责任。
如果一个非处决定不在乎处女身份的婚恋影响,那么她就应该有足够强大的内心,不在乎外界的眼光,不怕择偶变难。
如果她们能承受择偶市场上的筛选压力,能无视社会的异样眼光,那她们的选择就是自由的,无可厚非。
如果她们因此遇到困难,也不会怨天尤人,而是自己承担这个选择带来的后果,那这是她们自己的决定。
而如果非处做出了选择,却又因为社会的评价而感到痛苦和后悔,那就是愚蠢,甚至是活该,因为她没有在做决定前权衡好所有可能的后果。
所以,愿意放弃处女身份给非未来老公,并且能够坦然接受这个选择带来的结果的人,她们的幸福与否完全取决于自己,而不应被外界评价或同情。只要不抱怨社会不公,不指望道德绑架别人接受她们,那她们的选择是她们的自由。
最后,人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必须承担这个选择的后果,而不能依靠“我当初不知道”或“社会应该更包容”来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