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德惠市新兴小区有个房子,然后我去办房产证,因德惠市新兴小区是无产权房,几年前德惠市政府出台政策,针对我们这类房屋,可以拿购房票据和身份证办理房产证,我去之前特意打电话咨询问他们需要什么?他们告诉我拿购房票据,身份证结婚证,然后去社区开证明就行。我们同一个楼很多住户按照上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很多户了。我去办理的时候,房屋交易所领导说,管理物业维修基金的单位给他们一个名单,名单上的人需要让开发商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后,开具发票才能给我办房产证,而我就在名单上。领导说原因是我们交了物业基金。
而前几年没交物业基金和交过基金的都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证。现在没交物业基金的也依然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证,我们这些交了交钱的,却让我们找开发商交钱?开发商拒绝交钱就不给我办房产证?给我们层层加码了,我们交钱还交出错了,不交钱的直接办,交了钱的设置门槛不给办。同一栋楼,同一个单元两种处理办法,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