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的物业服务自始至终都是非法的
1、 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的物业服务没有经过投标,选聘物业服务没有经过竞争性的手续,由发展商指定的物业服务,其服务方式、收费标准、责任义务都是由发展商及其物业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订立的,这种方式业主没有任何选择权,这属于强买强卖的行为,所以属于无效合同。同时,订立合同条款的物业服务单位也没有向业主方宣讲过合同条款,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发展商及其物业诱骗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是不合法的,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法、没有向业主进行合理解释,这些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2、 其二,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的发展商佛山市鼎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商中澳物业公司签署的合同并没有向业主公示,里而具体的合同条款,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对业主的影响都没有向业主方公示,这损害了业主方的知情权。
3、 关于物业费的收支及使用方面:
太平洋鼎旺中心的现状是,物业租赁发展商的物业,发展商向物业缴纳物业服务费,双方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按一般原则,发展商自己持有的物业也须向物业按向业主征收物业服务费相同的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但目前发展商须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有没有缴纳物业费?缴纳了多少物业费?业主却一无所知,但物业还天天说物业的资金不够用,建议物业向业主公开一下物业真实的收支情况。
关于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的收支问题,一方面包括业主缴纳的物业费,还有发展商需要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因为这个小区相当多的物业是由发展商自持的,按道理这些发展商持有的物业也应向物业缴纳跟业主同样费率的物业服务费,但是发展商须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有没有缴纳物业费?缴纳了多少物业费?这些都是一个谜,所以业主没有办法了解物业的真实收入支出情况,更没有资格动用物业维修基金。
我们业主有物业的微信、app等各类沟通方式,物业从来没有向我们通报过各类收入、支出,在这样不明不白的情况下,物业没有资格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希望政府能够介入调查!还业主一个知情权!
4、 其他
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自开盘6年多来,自始至终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属于业主权利的小区公共部分的广告收益、公共部分的出租收益等都没有公开,这些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都被物业、发展商中饱私囊了,有了这些不正当收入,物业、发展商还惦记业主的物业维修基金,真是不要脸到家了,建议广大业主坚决抵制物业、发展商这种不要脸的行为,不要再缴纳物业服务费,维护自身的权益!




1、 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的物业服务没有经过投标,选聘物业服务没有经过竞争性的手续,由发展商指定的物业服务,其服务方式、收费标准、责任义务都是由发展商及其物业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订立的,这种方式业主没有任何选择权,这属于强买强卖的行为,所以属于无效合同。同时,订立合同条款的物业服务单位也没有向业主方宣讲过合同条款,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发展商及其物业诱骗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是不合法的,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法、没有向业主进行合理解释,这些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2、 其二,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的发展商佛山市鼎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商中澳物业公司签署的合同并没有向业主公示,里而具体的合同条款,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对业主的影响都没有向业主方公示,这损害了业主方的知情权。
3、 关于物业费的收支及使用方面:
太平洋鼎旺中心的现状是,物业租赁发展商的物业,发展商向物业缴纳物业服务费,双方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按一般原则,发展商自己持有的物业也须向物业按向业主征收物业服务费相同的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但目前发展商须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有没有缴纳物业费?缴纳了多少物业费?业主却一无所知,但物业还天天说物业的资金不够用,建议物业向业主公开一下物业真实的收支情况。
关于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的收支问题,一方面包括业主缴纳的物业费,还有发展商需要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因为这个小区相当多的物业是由发展商自持的,按道理这些发展商持有的物业也应向物业缴纳跟业主同样费率的物业服务费,但是发展商须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有没有缴纳物业费?缴纳了多少物业费?这些都是一个谜,所以业主没有办法了解物业的真实收入支出情况,更没有资格动用物业维修基金。
我们业主有物业的微信、app等各类沟通方式,物业从来没有向我们通报过各类收入、支出,在这样不明不白的情况下,物业没有资格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希望政府能够介入调查!还业主一个知情权!
4、 其他
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自开盘6年多来,自始至终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属于业主权利的小区公共部分的广告收益、公共部分的出租收益等都没有公开,这些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都被物业、发展商中饱私囊了,有了这些不正当收入,物业、发展商还惦记业主的物业维修基金,真是不要脸到家了,建议广大业主坚决抵制物业、发展商这种不要脸的行为,不要再缴纳物业服务费,维护自身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