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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贴,公职人员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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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贴,公职人员今年初被发现2002年违反计生法超生,还需要进行追责嘛?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5-03-01 00:09回复
    早就统一口径不处理了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3-01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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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三年前刚放开3胎时,问审理说需要,解释因为新颁布的法律没有说溯及既往。
      现在不清楚,建议还是再问问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3-0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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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敢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相违背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3-0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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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生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已经过追诉期了,而且处分条例里已经删掉了关于超生部分的处罚部分了,如果真要为了处罚而处罚,我只能说你们那是真👍👍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03-0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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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年了。哪怕要追,从得给人家个旧兼从轻。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3-0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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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四十二条,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认定是违规违纪违法的,依照当时的规定处理,但是如果本规定不认为是违规违纪违法的或者根据本规定处理较轻的,适用本规定。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3-0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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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还没有表述,但党员和事业单位都不处理了。你去处理,头不是一般的??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03-0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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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追责,但是影响进步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03-0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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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晟有相关要求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5-03-0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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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现在政策,你还得给奖励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5-03-0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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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5-03-0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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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处理。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5-03-0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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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奖励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5-03-01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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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认为法条试用应该从旧兼从轻,现在这个已经不违法反而鼓励,本着有利于被审调人的原则,可以不予追究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5-03-01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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