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纯成立业委会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只能更加激化群众矛盾。

因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是形成矛盾主体的对立面,所以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必然形成一方单独的强势,以前是物业强势,现在是业委会变强势,必然形成一边倒的态势。
群众觉悟高的小区,尚可与物业和平共处,但这样的小区不会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合作,互相共建,才会形成合法治理。但这种理想化很明显不现实,所以这个政策是有极大漏洞存在,不是普及业委会就能解决得了的。

真正明白对立面问题的处理,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真正矛盾对立面的处理是“法律”,法律能让双方问题得到“平衡”,扶抑得道,趋向于公平公正!
谁来主持“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双方的矛盾呢?虽说是法律,但必须要有个实体,没有实体性的“治理”,物业管理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将会加剧和放大,形成社会的动荡和不安…


国家一直提出“网格化”治理,网格化进入到每一个小区,网格化代表着国家治理机制,那么业委会和物业管理的主要矛盾双方问题,必然是要落到“网格化”治理的头上,因为你是实体,是国家治理行使执法手段的重要环节,所以网格化治理的参与和指导,才是真正解决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之间矛盾的重要关键。

因此,建立了业委会,必须要“网格化”治理的参与,才会令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之间的矛盾完全释解,所以加强网格化治理效能比单纯成立业委会更重要,是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