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身份这个问题很难讲吗?
1、指认尸体这一环节原本就不符合法律流程。
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刁爱华采访视频.…
链接:网盘链接
提取码:yd98
原因是:可以做DNA检测的,一律做亲子鉴定比对来确认死者;而刁爱青做过,但南京警方并没有出具比对结果。
这就等于没做过,就像薛定谔的猫;死者是不是都有可能!
2、家属指认:本案南京警方就没有家属去指认尸体。
没有家属的指认,就需要家属安排人员代理去指认
而校方代表安排的9人当中,没有一个与家属认识的;你们觉得家属凭什么会指派他们去指认尸体呢?
即便当中有一位与刁关系较好的室友,又是否征得刁家属的同意,警方才指派她去认尸的吗?
都不知道这些人当中,谁跟刁爱青最熟,指派谁去做代理人呢,而是警方通知家属有人去辨认(家属被动)
所以,指认尸体这一环节就是一场闹剧!
(就连刁爱青的大伯说谎的时候,都在说是警方让他给家属做做工作,鼓励家属认尸的,连大伯也说,自己并没有看到尸体)
3、刁家人来南京后,是主动要求去认尸体的;南京警方只能配合,不能阻扰的;死者家属对死者有知情权的。
刁家家属都不怕,南京警方凭什么阻扰呢
家属有意看一眼遗体,分局警官给出荒唐借口,
碎尸两千多块,以“不敢再吃红烧肉”为由,
打消家属认尸的念头。
头颅与肉块并不冲突,警方展示出头颅就可以让家属看一眼遗体,与“红烧肉”一词无关联,两者互相矛盾。
刁家属来了5个人,指派这5人中的任何人去,都不会叫同学去认的;不然连夜叫来5位家属做什么?
关键是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不让看。。
家属(近亲)>闺蜜老同学>大学同学(三个月)
这是认尸最合适的人选。
尸检是否需要家属确认?
刑事案件中的尸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但家属是否到场不影响解剖的进行
刑事案件中的尸检:公安机关有义务通知家属到场,以体现对家属权益的尊重,但家属是否到场不影响尸检的进行
家属在场的意义和作用
家属在场观察尸检过程,不仅是为了保障其知情权,也是为了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能让刁家人看一眼尸体照片,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1、指认尸体这一环节原本就不符合法律流程。
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刁爱华采访视频.…
链接:网盘链接
提取码:yd98
原因是:可以做DNA检测的,一律做亲子鉴定比对来确认死者;而刁爱青做过,但南京警方并没有出具比对结果。
这就等于没做过,就像薛定谔的猫;死者是不是都有可能!
2、家属指认:本案南京警方就没有家属去指认尸体。
没有家属的指认,就需要家属安排人员代理去指认
而校方代表安排的9人当中,没有一个与家属认识的;你们觉得家属凭什么会指派他们去指认尸体呢?
即便当中有一位与刁关系较好的室友,又是否征得刁家属的同意,警方才指派她去认尸的吗?
都不知道这些人当中,谁跟刁爱青最熟,指派谁去做代理人呢,而是警方通知家属有人去辨认(家属被动)
所以,指认尸体这一环节就是一场闹剧!
(就连刁爱青的大伯说谎的时候,都在说是警方让他给家属做做工作,鼓励家属认尸的,连大伯也说,自己并没有看到尸体)
3、刁家人来南京后,是主动要求去认尸体的;南京警方只能配合,不能阻扰的;死者家属对死者有知情权的。
刁家家属都不怕,南京警方凭什么阻扰呢
家属有意看一眼遗体,分局警官给出荒唐借口,
碎尸两千多块,以“不敢再吃红烧肉”为由,
打消家属认尸的念头。
头颅与肉块并不冲突,警方展示出头颅就可以让家属看一眼遗体,与“红烧肉”一词无关联,两者互相矛盾。
刁家属来了5个人,指派这5人中的任何人去,都不会叫同学去认的;不然连夜叫来5位家属做什么?
关键是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不让看。。
家属(近亲)>闺蜜老同学>大学同学(三个月)
这是认尸最合适的人选。
尸检是否需要家属确认?
刑事案件中的尸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但家属是否到场不影响解剖的进行
刑事案件中的尸检:公安机关有义务通知家属到场,以体现对家属权益的尊重,但家属是否到场不影响尸检的进行
家属在场的意义和作用
家属在场观察尸检过程,不仅是为了保障其知情权,也是为了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能让刁家人看一眼尸体照片,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