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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进有可能是刁爱青案目击者——谨以此帖献给著名作家王大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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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进小说里的书店,很多人都在现实里拿出来说事,殊不知小说里的书店只是作者虚构的场景。话说嫌疑人S害刁爱青后抛S南大周边及体育场内,很有可能其在PS过程中被人目击,而这个目击者很有可能是王DJ。只不过慑于凶手的惨无人性,王大进选择了缄默不言。终于熬到自己离开了南大,掐指一算凶手也毕业离开了南大,王大进才静下心来写出了《纪念物》一书,因其在书中有大量详尽碎S案描写,给他带来“碎S案作家”贬称。随手翻阅这本书,你会惊喜地发现书中暗藏着嫌疑人信息,先贤语“千里马常有,但伯乐不常有”,《纪念物》从98年发行以来历经26载春秋,它早已被扔在俗世的一隅。这本书犹如一个巨大的迷城,好在此书构建的迷城已被我轻松瓦解。王大进在小说《纪念物》里把谐音梗玩到极致。比如书中有一段描写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汉口路一家火锅店吃饭,而火锅店的名字叫“黑森林”,“黑森林”其实就是“喝死了”的谐音,小说里也有大量喝酒情节的描写,结合“喝死了”和饮酒情节,可以看出作者是在通过谐音梗向读者传递和解答刁爱青的死因及造成她被害的前因后果。根据这段文字可以推理出凶手采用乙醚迷晕刁爱青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王大进1994年~1996年就读于南大作家班,而黄裕茂于1995年~1997年就读于南大作家班,纵观全书,明显看出来王大进和黄裕茂是相识的,而且应该是密友关系。王大进其实很想向南京警方举报黄裕茂的,奈何应该有把柄落在黄裕茂手里。所以他才写了《纪念物》。采用另一种方式有意向读者传递119案件有力证据和信息。比如书中有一段描写“我前面就说过,我有两个店员。告诉你,她们都是女的。一个三十多岁,是我一个朋友的亲戚,原来是在一家国营工厂里,厂倒闭了,就到我这里来了”看过黄裕茂博客和头条号的朋友应该能理解这段文字,黄裕茂上南大作家班之前就在荆州一家国营工厂里上班,而且他出生于1965年3月,正好也符合文中“30来岁”说词。“还有一个年轻些,才二十多岁,是我从外面招进来的。……她说她叫方梅梅。方梅梅来我这个小书店前在广州路的一家大酒店工作过”,这段关于第二个店员的描写明显暗示了119案第一案发现场为广州路上一家大酒店。方(黄)梅梅,黄裕茂本身就有二级厨师证,其在南大上学期间有可能在广州路一家大酒店兼职打工。其抛尸用到的黑色塑料袋也是酒店后厨常用垃圾袋。“同时又是书店老板,后来就在身边聚集了一帮同类和异类。他们是黄海、刘梅芳、周九…等等等等”。这段文字描述的是小说里经常光顾马军书店的顾客,王大进故意将“黄海”排在顾客名单的最前面,其实是在向读者暗示刁爱青案的嫌疑人姓黄。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刁爱青案嫌疑人叫黄裕茂,可是当初写《纪念物》时的王大进,费劲巴拉的想通过文字暗号向外界透露嫌疑人的更多信息,除了在文章里向我们暗示黄姓外,因黄裕茂的“茂”汉语大写首字母为M,其不惜将将小说主人公起名为(M)马军,更有南方大学的(M)马莉。就连小说里的被害女学生姓名也用M来代替,为了引起读者更多的注意,就连M的玩具小熊上面也被绣了M,为了突出M的真正含义,后来马莉去了“外贸”商买了一只小熊。这里的“外贸”与裕茂起到了对应。首先“外贸”两字都是四声,而“裕茂”也是四声。加上前面的黄姓,正好组成“黄裕茂”。这里面关于黄裕茂中的“裕”,其实在王大进小说里还有暗示,他的小说里还有一个南方大学的女学生叫(Y)殷虹婕。这样说来王大进在这件案子里根本不是目击者那么简单了,他最低都是知情者,更细思极恐的是他有可能是共犯。——此贴转自《刁爱青哥哥吧》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2-26 06:33回复
    svymweln074、源坐舱、粗犷煤. . . 被楼主禁言,将不能再进行回复
    不错
    但不好意思,跟你的看法有点不一样。
    我感觉王大进有可能在蹭刁爱青案热度


    IP属地:英国2楼2024-12-26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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