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7日,淄博职业学院一位女生发帖,怒斥值周同学与宿管阿姨,帖子内容为:当日自己在宿舍突然喘不上来气、浑身动不了(系呼吸碱中毒),打电话叫来了120,值周的同学以三位医护人员都是男性,不让其入内,说这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此举被宿管阿姨夸“做得好”,“你是个什么东西在这里耀武扬威,不让医护人员上来,你让我等死吗,男的怎么了?”在舆论发酵之后,11月26日,淄博职业学院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调查,11月17日中午,我院一学生因身体不适拨打120后,约14:03,120急救人员到达宿舍楼,值周的学生因宿管员正在楼上查看生病学生情况,随即电话联系宿管员后立即同意上楼。约14:05,120急救人员上楼将学生接走救治,不存在值周学生和宿管员阻碍救护人员上楼问题。这一通报在网络上受到了群嘲,又引发了事件的新一波传播高潮。网友纷纷讽刺校方“睁眼说瞎话”。这里不妨剖析一下校方的话术。第一,对于当事人的核心指控,值周学生以医护人员为男性而不让其上楼,通告不敢直接否认。第二,值周学生请示宿管员之后才放行,将这一事实用春秋笔法美化为“随即电话联系宿管员后立即同意上楼”,“随即电话”+“立即同意上楼”刻画出了值周学生高度负责的形象。第三,“约14:03”与“约14:05”,两个“约”字很有艺术性,算一下值周学生的操作似乎也就令救护人员耽搁了两分钟,这显然是往少里算的语言艺术,实际耽搁的时间也许是四分钟甚至六分钟。试想一下,当事人只是呼吸碱中毒,如果是更严重的如心肌梗塞或脑梗之类,抢救必须争分夺秒,与病情进展乃至死神赛跑。这样的阻拦行为,会导致当事人错失黄金急救时间,进而导致半身不遂甚至死亡,值周学生与宿管员乃至学校负得起这个责任吗?当事人第二天(11月18日)又发了一个帖子,说“在我昨天躺在地上的那一刻我很害怕很绝望,医护人员离我那么近,我舅舅也在楼下没有办法上来”。她舅舅比医护人员先到,但显然被值周学生与宿管员以同样的理由阻拦。通告对此完全没有提及与回应。第四,基于前面的话术,通告的结论是“不存在值周学生和宿管员阻碍救护人员上楼问题”,难道不是睁眼说瞎话吗?因为,就算真的只耽搁了两分钟,也无法否认值周学生阻拦救护人员上楼的事实。学校敢下这样的结论,所倚仗的无非是通告所称的“经治疗,该学生于当日返校,已恢复健康”。整个逻辑是建立在侥幸的基础上的,是非常成问题的。如前所述,若是当事人的病情更严重些呢,值周学生的阻拦行为导致当事人发生不可逆转的健康恶化呢?看来,淄博职业学院女生宿舍建立了任何男性不得入内、除非宿管员个案批准的天条。淄博职业学院是大专,入学者已满十八周岁,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了。在非休息时段,有异性的同学朋友来访问,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吗,为何要如此严防死守,还搞了值周学生-宿管员两级管理体制,就这么喜欢玩弄权力,限制学生的自由吗?至于当事人突发病情,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值周学生阻拦男性医护人员上楼,在请示宿管员批准后才放行,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的举措。难道学生的生命健康还不如这一“程序”重要吗?这一“程序”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更遑论在紧急事态下尤其不应该存在。在不合理“程序”存在的前提下,值周学生如此“认死规矩,不知变通”,这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可笑的是,值周学生认为阻拦男性救护人员上楼是自己的“本职工作”“职责所在”,在请示宿管员时还得到了后者的夸赞,这是因为值周学生充分尊重与敬畏了后者的权力吗?学校对此的通告称“因宿管员对值周学生做法予以肯定而引发生病学生不满,经双方当面沟通后,目前已消除误解”,也是网友的一个群嘲点,这里有什么“误解”可言?是当事人觉悟太低,不理解“男性不得进女生宿舍”的天条+值周学生-宿管员两级管理体制的神圣性吗?根据当事人事发次日(11月18日)的帖子,学校以“学校要专升本,影响不好”为由,还要求当事人删掉发的抖音,但当事人表示,如果事情不好好处理或和稀泥,“我不仅要发抖音还要报警”,然后学校11月26日才发通告,校方以八天时间,搞定了当事人?值周学生与宿管员的这种阻拦行为,涉嫌间接故意伤害或杀人,当事人完全可以报警。制定这一天条与程序的校方,也难辞其咎。到底谁在大肆搞新男女大防?这里摘录一段两千多年前的对话。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山东是孔孟之乡,就算讲男女大防,孟子也不同意淄博职业学院这样疯狂极端的搞法。淄博烧烤大火,让外地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给当地带来了极大的美誉度。但淄博职业学院这样的搞法,是对淄博文明程度的抹黑,也加深了大家对职业教育的不良印象。上级主管部门应该及时介入,消除这一恶劣事件的根源,令淄博职业学院废除侵犯学生权利、禁锢学生自由不合理规定与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