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高亮:这篇诞生的初衷仍然是为了破除幽后粉的洗脑包,“北魏亡于幽后不生”“元宏从来没有认真教导过太子询”“元宏就是因为舍不得幽后才不连坐她的母亲和弟弟”
1. 废太子元询的教育
(此处我们先不讨论元询有太子冠礼元恪没有,为元询迎娶汉族高门贵女元恪也没有),元询为太子时期,东宫三师齐备,分别是本官正一品的司徒冯诞(加官太子太师,为三师之首),本官正一品的司空穆亮(兼任太子太傅),本官从一品的尚书左仆射元羽(宗室,孝文帝兄弟,广陵王,任太子太保),三少中缺少太子少师,但有两位太子少傅(分别为李冲和崔光,李冲为孝文帝汉化肱股之臣,崔光后任第一品司徒,是当世大学者),太子少保为元澄(宗室,孝文帝叔叔,汉化肱股之臣,本官为从一品尚书令,后为吏部尚书),东宫上下属官共47人,几乎为元恪时期的两倍,孝文帝之看重元询,足以一观。
《李彪传》中则详细描写了元宏对元询的教导:“此则近日之可鉴也。伏惟太皇太后翼赞高宗,训成显祖,使巍巍之功,邈乎前王。陛下幼蒙鞠诲,圣敬日跻,及储宫诞育,复亲抚诰,日省月课,实劳神虑。今诚宜准古立师傅,以诏导太子。诏导正则太子正,太子正则皇家庆,皇家庆则人事幸甚矣。”
元询有7位太子中庶子,分别是高道悦、游肇、冯夙、郑懿、邢产、元诠、王融,从这里就能看出幽后粉口中的太子中庶子,其实也根本不算什么,从之后元询北叛之前被高道悦屡屡劝阻的情况来看,真正的说上话的人显然是高道悦。
元恪为太子时,东宫最高官为本官从一品的中书监元勰(彭城王,孝文帝兄弟,与孝文帝最为亲厚,任太子太傅),此外便是崔光(元询被废后再入东宫任职,仍为太子少傅),三师三少仅备两人,总数量仅25人,远远少于元询时期。
元恪仅有1位太子中庶子,即为李平,在李平的个人传记中可以查到相关记载。
从元宏到元恪朝,太子东宫的属官存在逐渐减少的情况,但元恪朝太子元诩仍有33位东宫属官,可见元恪就是实际待遇小于元询,就自然是不言而明了。
让我们排除元询东宫三师三少已经病故的人,太和二十一年元宏可以放入东宫的人仍然有:太和二十二年病逝的李冲、活到元恪登基之后的穆亮、宗室元羽、宗室元澄,这样就能为元恪备齐三师三少,然而元宏可能认为有更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他们,所以连“加官”这样的形式也没有进行。(加官是孝文朝将太子与朝中重臣联系起来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元宏给予大臣的恩宠)
从崔光的待遇不难看出(崔光历职过三任东宫,元询、元恪、元诩),元宏对于曾经的太子东宫属官,并不过度苛责他们未能教育好太子询,《李冲传》:后世宗为太子,高祖宴于清徽堂。高祖曰:“皇储所以纂历三才,光昭七祖,斯乃亿兆咸悦,天人同泰,故延卿就此一宴,以畅忻情。”高祖又曰:“天地之道,一盈一虚,岂有常泰。天道犹尔,况人事乎?故有升有黜,自古而然。悼往欣今,良用深叹。”冲对曰:“东晖承储,苍生咸幸。但臣前忝师傅,弗能弼谐,仰惭天日,慈造宽含,得预此宴,庆愧交深。”高祖曰:“朕尚不能革其昏,师傅何劳愧谢也。”
学界许多学者猜测元宏早试图更换太子,但考据元询被废过程,太和二十年八月北叛后拖四个月才废除太子位,直到太和二十一年四月,元询再次被人状告谋反,元宏才前往长安赐死。又加之对其东宫属臣的整理,早试图更换太子论显然不成立,元询对汉化的反叛,毫无疑问是一次对元宏的巨大打击,他对这个儿子倾注了相当多的心血,在元询成为汉化的另一大阻碍后,只好以壮士断腕一样的决心放弃了他。
而学者们得出这一观点,实则来源于《魏书*宣武帝本纪》中的言论:“帝幼有大度,喜怒不形于色。雅性俭素。初,高祖欲观诸子志尚,乃大陈宝物,任其所取,京兆王愉等皆竞取珍玩,帝唯取骨如意而已。高祖大奇之。庶人恂失德,高祖谓彭城王勰曰:“吾固疑此兒有非常志相,今果然矣。”乃立为储贰。”,然而我却对这一段记载深怀疑惑,以下将给出分析:
其一,北魏为长子继承制,元恪与元询同年所生,比元询仅小月余,因此错失储君的位置,而元询并非何等优秀的太子,史书直言不讳:“恂不好书学,体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但他仍稳坐太子之位多年,元宏并未打算换掉太子,而是不惜成本和时间,对本性一般的太子大加教育,力图使他成才,一直到元询北叛前,元恪毫无可能威胁元询的位置。
其二,魏书中多有矫饰之语,我认为此处即为其一。元恪为了宣扬自己的正统性,当然少不了为自己多加赞赏,然而实际待遇不会骗人,他从未能与元询相提并论,登上太子位的原因也只是因为自己的年龄。元恪被立为太子的太和二十一年,元宏在当年七月离开洛阳进行南伐,直至太和二十三年驾崩前,仅返回洛阳一次,对太子的辅导和教育,自然也无法与元询时期相提并论了。
2. 孝文朝的处罚力度
孝文朝的处罚力度可以以太和十五年为分割线,太和十五年之前更为严苛。
李彪上书,孝文帝采纳了他的谏言:
“圣朝宾遇大臣,礼崇古典,自太和降,有负罪当陷大辟者,多得归第自尽。遣之日,深垂隐愍,言发凄泪,百官莫不见,四海莫不闻,诚足以感将死之心,慰戚属之情。然恩发于衷,未著永制,此愚臣所以敢陈末见……孝文深纳其言。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至孝武时,稍复下狱。”
再来看这些犯下“大辟”的人是否连坐。
一、以贪残赐死的元郁(拓跋郁)、高遵、李洪之、胡泥、符承祖等人
元郁(拓跋郁):“子郁,字伏生,袭。位开府。为徐州刺史,以黩货赐死,国除。”
元弼(元郁之子):长子弼,字邕明,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不因父罪牵连)
高遵:“严暴非理,杀害甚多。贪酷之响,帝颇闻之。……帝不省纳,遂诏述赐遵死。”
高元荣(高遵之子):“元荣,学尚有文才,长于几案。位兼尚书右丞,为西道行台。”(不因父罪牵连)
李洪之:“洪之素非廉清,每多受纳。……有司奏洪之受赃狼藉,又以酷暴。高祖亲临数之,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
李神(李洪之之子):“李神,恆农人。父洪之,秦益二州刺史。神少有胆略,以气尚为名。早从征役,……累迁威远将军、新蔡太守,领建安戍主。转宁远将军、陈留太守,领狄丘戍主。频有军功,封长乐县开国男,食邑二百户。迁征虏将军、骁骑将军、直阁将军。”(不因父罪牵连)
胡泥:“将就法也,高祖临太华殿引见,遣侍臣宣诏责之,遂就家赐自尽。”(无有子记录)
符承祖:“初太后以承祖居腹心之任,许以不死之诏。后承祖坐赃应死,高祖原之,削职禁锢在家,授悖义将军、佞浊子,月余遂死。”(无有子记录)
二、诽谤朝政的常氏一族
“后员与伯夫子禽可共为飞书,诬谤朝政。事发,有司执宪,刑及五族。高祖以昭太后故,罪止一门。欣年老,赦免归家,恕其孙一人扶养之,给奴婢田宅。其家僮入者百人,金锦布帛数万计,赐尚书以下,宿卫以上。其女婿及亲从在朝,皆免官归本乡。十一年,高祖、文明太后以昭太后故,悉出其家前后没入妇女。”(犯下大罪,全家免为百姓,并未屠满门)
三、谋反的陆叡、穆泰、元丕
陆叡:“叡未发,遂与泰等同谋构逆。赐死狱中,听免孥戮,徙其妻子为辽西郡民。”
陆希道(陆叡长子):“初拜中散,迁通直郎,坐父事徙于辽西。于后得还,从征自效。以军功拜给事中,迁司徒记室、司空主簿。征南将军元英攻萧衍司州,以希道为副,及克义阳,以功赐爵淮阳男。 ”(以父罪免为民,全家只死陆叡一人,后复用并升官)
穆泰:“泰自陈病久,乞为恆州,遂转陆叡为定州,以泰代焉。泰不愿迁都,叡未及发而泰已至,遂潜相扇诱,图为叛。……高祖幸代,亲见罪人,问其反状,泰等伏诛。”
穆士儒(穆泰次子,长子早卒):“字叔贤。徙凉州,后乃得还。为太尉参军事。”(因父罪牵连,后复用升官)
元丕:“丕父子大意不乐迁洛。高祖之发平城,太子恂留于旧京。及将还洛,隆与超等密谋留恂, 因举兵断关,规据陉北。时丕以老居并州,虽不预其始计,而隆、超咸以告丕。丕外虑不成,口虽致难,心颇然之。及高祖幸平城,推穆泰等首谋,隆兄弟并是党。隆、超与元业等兄弟并以谋逆伏诛。有司奏处孥戮,诏以丕应连坐,但以先许不死之诏,躬非染逆之身,听免死,仍为太原百姓,其后妻二子听随。隆、超母弟及余庶兄弟,皆徙敦煌。”
元俊、元邕(元丕之子):“长子隆,先以反诛。隆弟乙升、超,亦同诛。超弟俊、邕,并有军功。俊封新安县男,邕封泾县男。”(元丕三子及元丕本人都卷入谋反,元丕以“不死之旨”免死(真实原因应是年老,陆叡亦有“不死之旨”照样死了),贼首三人皆死,元俊、元邕以军功为实封男爵,不受兄长牵连,其余家人皆免为百姓)。
在讨论了以上几个案例后不难看出,个人贪污(第一类所举情况)基本不会牵连至家人,而“诽谤朝政”“谋逆”两类罪名,贼首死刑,家人具免为平民,大概率不影响后续升迁。
再回到上书的李彪本人,太和二十一年元宏南伐,李彪与李冲留守京师,两人发生激烈冲突,太和二十二年,李冲一纸告到了前线:
“臣与彪相识以来,垂二十二载。彪始南使之时,见其色厉辞辩,臣之愚识,谓是拔萃之一人。及彪官位升达,参与言宴,闻彪平章古今,商略人物。兴言于侍筵之次,启论于众英之中;赏忠识正,发言恳恻,惟直是语,辞无隐避。臣虽下愚,辄亦钦其正直。及其始居司直,执志径行,其所弹劾,应弦而倒。赫赫之威,振于下国;肃肃之称,著自京师;天下改目,贪暴佥手。然时有私于臣云其威暴者,臣以直绳之官,人所忌疾,风谤之际,易生音谣,心不承信……帝在悬瓠,览表叹愕曰:“何意留京如此也!”有司处彪大辟;帝恕之,除名而已。”
之后李彪又涉嫌污蔑太子询,被人状告:
“会留台表至,言彪与御史贾尚往穷庶人恂事,理有诬抑,奏请收彪。彪自言事枉,帝明彪无此,遣左右慰勉之。听以牛车散载,送之洛阳。会赦得免。”
元宏对李彪真是比对幽后宽容多了,涉及的都是大事,没有挨过罚,这大概也得益于李彪虽然得到孝文重宠信后傲慢,却对元宏本人非常真心:
“彪寻归本乡。帝北幸邺,彪野服称草茅臣,拜迎邺南。帝曰:“朕以卿为已死。”彪对曰:“子在,回何敢死。”帝悦,因谓曰:“朕期卿每以贞松为志,岁寒为心,卿应报国,尽心为用,近见弹文,殊乖所以。卿罹此谴,为朕与卿?为宰事?为卿自取?”彪曰:“臣愆由己至,罪自身招,实非陛下横与臣罪,又非宰事无辜滥臣。臣罪既如此,宜伏东皋之下,不应远点属车之清尘。但伏承圣躬不豫,臣肝胆涂地,是以敢至,非谢罪而来。”
再来看高遵,同李彪一样赶上大赦,第一次被人状告有罪时没有死:
“遵临还州,请辞,帝于行宫,引见诮让之。遵自陈无负,帝厉声曰:“若无迁都赦,必无高遵矣!又卿非惟贪婪,又虐于刑法,谓何如济阴王,犹不免于法。 卿何人,而为此行!自今宜自谨约。”
那么到底是谁同年有大赦依旧死掉了?答案就是幽后。
“二十有三年春正月戊寅朔……甲辰,大赦天下。庚子,帝疾甚,车驾北次谷塘原。甲辰,诏赐皇后冯氏死。”
恭喜幽后在成为北魏有记载以来唯一一个晚立于太子的皇后后,成为孝文朝有大赦仍死掉的人,一举打败高遵、李彪。
综合以上所有材料,元宏朝常规处罚就是不进行连坐,幽后想要争所谓的“真爱”,请至少和李彪、李冲正面pk一下,连高遵都赢不过的人,实在是贻笑大方。
幽后粉对孝文就是“擅自期待,擅自失望”的典型,太和二十年元宏诏令汉人士族送族女入宫,史书明明没有写过这些人是否得到了宠信,如孝文朝生育后为充华的郑充华,幽后粉却非常自信地认为一个30岁的皇帝是纯情大处男,这些女人没有一个得到过宠信,元宏为幽后“守身如玉”,给出的例子是元恪朝的李彪之女李婕妤,说她入宫后教导元恪的妹妹读书,然而史书分明没有写过她从未侍寝,只说她以才情得到后宫众人的尊重,会将一个30岁的皇帝幻想成处男的又到底是什么成分,自然不用多说。
1. 废太子元询的教育
(此处我们先不讨论元询有太子冠礼元恪没有,为元询迎娶汉族高门贵女元恪也没有),元询为太子时期,东宫三师齐备,分别是本官正一品的司徒冯诞(加官太子太师,为三师之首),本官正一品的司空穆亮(兼任太子太傅),本官从一品的尚书左仆射元羽(宗室,孝文帝兄弟,广陵王,任太子太保),三少中缺少太子少师,但有两位太子少傅(分别为李冲和崔光,李冲为孝文帝汉化肱股之臣,崔光后任第一品司徒,是当世大学者),太子少保为元澄(宗室,孝文帝叔叔,汉化肱股之臣,本官为从一品尚书令,后为吏部尚书),东宫上下属官共47人,几乎为元恪时期的两倍,孝文帝之看重元询,足以一观。
《李彪传》中则详细描写了元宏对元询的教导:“此则近日之可鉴也。伏惟太皇太后翼赞高宗,训成显祖,使巍巍之功,邈乎前王。陛下幼蒙鞠诲,圣敬日跻,及储宫诞育,复亲抚诰,日省月课,实劳神虑。今诚宜准古立师傅,以诏导太子。诏导正则太子正,太子正则皇家庆,皇家庆则人事幸甚矣。”
元询有7位太子中庶子,分别是高道悦、游肇、冯夙、郑懿、邢产、元诠、王融,从这里就能看出幽后粉口中的太子中庶子,其实也根本不算什么,从之后元询北叛之前被高道悦屡屡劝阻的情况来看,真正的说上话的人显然是高道悦。
元恪为太子时,东宫最高官为本官从一品的中书监元勰(彭城王,孝文帝兄弟,与孝文帝最为亲厚,任太子太傅),此外便是崔光(元询被废后再入东宫任职,仍为太子少傅),三师三少仅备两人,总数量仅25人,远远少于元询时期。
元恪仅有1位太子中庶子,即为李平,在李平的个人传记中可以查到相关记载。
从元宏到元恪朝,太子东宫的属官存在逐渐减少的情况,但元恪朝太子元诩仍有33位东宫属官,可见元恪就是实际待遇小于元询,就自然是不言而明了。
让我们排除元询东宫三师三少已经病故的人,太和二十一年元宏可以放入东宫的人仍然有:太和二十二年病逝的李冲、活到元恪登基之后的穆亮、宗室元羽、宗室元澄,这样就能为元恪备齐三师三少,然而元宏可能认为有更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他们,所以连“加官”这样的形式也没有进行。(加官是孝文朝将太子与朝中重臣联系起来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元宏给予大臣的恩宠)
从崔光的待遇不难看出(崔光历职过三任东宫,元询、元恪、元诩),元宏对于曾经的太子东宫属官,并不过度苛责他们未能教育好太子询,《李冲传》:后世宗为太子,高祖宴于清徽堂。高祖曰:“皇储所以纂历三才,光昭七祖,斯乃亿兆咸悦,天人同泰,故延卿就此一宴,以畅忻情。”高祖又曰:“天地之道,一盈一虚,岂有常泰。天道犹尔,况人事乎?故有升有黜,自古而然。悼往欣今,良用深叹。”冲对曰:“东晖承储,苍生咸幸。但臣前忝师傅,弗能弼谐,仰惭天日,慈造宽含,得预此宴,庆愧交深。”高祖曰:“朕尚不能革其昏,师傅何劳愧谢也。”
学界许多学者猜测元宏早试图更换太子,但考据元询被废过程,太和二十年八月北叛后拖四个月才废除太子位,直到太和二十一年四月,元询再次被人状告谋反,元宏才前往长安赐死。又加之对其东宫属臣的整理,早试图更换太子论显然不成立,元询对汉化的反叛,毫无疑问是一次对元宏的巨大打击,他对这个儿子倾注了相当多的心血,在元询成为汉化的另一大阻碍后,只好以壮士断腕一样的决心放弃了他。
而学者们得出这一观点,实则来源于《魏书*宣武帝本纪》中的言论:“帝幼有大度,喜怒不形于色。雅性俭素。初,高祖欲观诸子志尚,乃大陈宝物,任其所取,京兆王愉等皆竞取珍玩,帝唯取骨如意而已。高祖大奇之。庶人恂失德,高祖谓彭城王勰曰:“吾固疑此兒有非常志相,今果然矣。”乃立为储贰。”,然而我却对这一段记载深怀疑惑,以下将给出分析:
其一,北魏为长子继承制,元恪与元询同年所生,比元询仅小月余,因此错失储君的位置,而元询并非何等优秀的太子,史书直言不讳:“恂不好书学,体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但他仍稳坐太子之位多年,元宏并未打算换掉太子,而是不惜成本和时间,对本性一般的太子大加教育,力图使他成才,一直到元询北叛前,元恪毫无可能威胁元询的位置。
其二,魏书中多有矫饰之语,我认为此处即为其一。元恪为了宣扬自己的正统性,当然少不了为自己多加赞赏,然而实际待遇不会骗人,他从未能与元询相提并论,登上太子位的原因也只是因为自己的年龄。元恪被立为太子的太和二十一年,元宏在当年七月离开洛阳进行南伐,直至太和二十三年驾崩前,仅返回洛阳一次,对太子的辅导和教育,自然也无法与元询时期相提并论了。
2. 孝文朝的处罚力度
孝文朝的处罚力度可以以太和十五年为分割线,太和十五年之前更为严苛。
李彪上书,孝文帝采纳了他的谏言:
“圣朝宾遇大臣,礼崇古典,自太和降,有负罪当陷大辟者,多得归第自尽。遣之日,深垂隐愍,言发凄泪,百官莫不见,四海莫不闻,诚足以感将死之心,慰戚属之情。然恩发于衷,未著永制,此愚臣所以敢陈末见……孝文深纳其言。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至孝武时,稍复下狱。”
再来看这些犯下“大辟”的人是否连坐。
一、以贪残赐死的元郁(拓跋郁)、高遵、李洪之、胡泥、符承祖等人
元郁(拓跋郁):“子郁,字伏生,袭。位开府。为徐州刺史,以黩货赐死,国除。”
元弼(元郁之子):长子弼,字邕明,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不因父罪牵连)
高遵:“严暴非理,杀害甚多。贪酷之响,帝颇闻之。……帝不省纳,遂诏述赐遵死。”
高元荣(高遵之子):“元荣,学尚有文才,长于几案。位兼尚书右丞,为西道行台。”(不因父罪牵连)
李洪之:“洪之素非廉清,每多受纳。……有司奏洪之受赃狼藉,又以酷暴。高祖亲临数之,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
李神(李洪之之子):“李神,恆农人。父洪之,秦益二州刺史。神少有胆略,以气尚为名。早从征役,……累迁威远将军、新蔡太守,领建安戍主。转宁远将军、陈留太守,领狄丘戍主。频有军功,封长乐县开国男,食邑二百户。迁征虏将军、骁骑将军、直阁将军。”(不因父罪牵连)
胡泥:“将就法也,高祖临太华殿引见,遣侍臣宣诏责之,遂就家赐自尽。”(无有子记录)
符承祖:“初太后以承祖居腹心之任,许以不死之诏。后承祖坐赃应死,高祖原之,削职禁锢在家,授悖义将军、佞浊子,月余遂死。”(无有子记录)
二、诽谤朝政的常氏一族
“后员与伯夫子禽可共为飞书,诬谤朝政。事发,有司执宪,刑及五族。高祖以昭太后故,罪止一门。欣年老,赦免归家,恕其孙一人扶养之,给奴婢田宅。其家僮入者百人,金锦布帛数万计,赐尚书以下,宿卫以上。其女婿及亲从在朝,皆免官归本乡。十一年,高祖、文明太后以昭太后故,悉出其家前后没入妇女。”(犯下大罪,全家免为百姓,并未屠满门)
三、谋反的陆叡、穆泰、元丕
陆叡:“叡未发,遂与泰等同谋构逆。赐死狱中,听免孥戮,徙其妻子为辽西郡民。”
陆希道(陆叡长子):“初拜中散,迁通直郎,坐父事徙于辽西。于后得还,从征自效。以军功拜给事中,迁司徒记室、司空主簿。征南将军元英攻萧衍司州,以希道为副,及克义阳,以功赐爵淮阳男。 ”(以父罪免为民,全家只死陆叡一人,后复用并升官)
穆泰:“泰自陈病久,乞为恆州,遂转陆叡为定州,以泰代焉。泰不愿迁都,叡未及发而泰已至,遂潜相扇诱,图为叛。……高祖幸代,亲见罪人,问其反状,泰等伏诛。”
穆士儒(穆泰次子,长子早卒):“字叔贤。徙凉州,后乃得还。为太尉参军事。”(因父罪牵连,后复用升官)
元丕:“丕父子大意不乐迁洛。高祖之发平城,太子恂留于旧京。及将还洛,隆与超等密谋留恂, 因举兵断关,规据陉北。时丕以老居并州,虽不预其始计,而隆、超咸以告丕。丕外虑不成,口虽致难,心颇然之。及高祖幸平城,推穆泰等首谋,隆兄弟并是党。隆、超与元业等兄弟并以谋逆伏诛。有司奏处孥戮,诏以丕应连坐,但以先许不死之诏,躬非染逆之身,听免死,仍为太原百姓,其后妻二子听随。隆、超母弟及余庶兄弟,皆徙敦煌。”
元俊、元邕(元丕之子):“长子隆,先以反诛。隆弟乙升、超,亦同诛。超弟俊、邕,并有军功。俊封新安县男,邕封泾县男。”(元丕三子及元丕本人都卷入谋反,元丕以“不死之旨”免死(真实原因应是年老,陆叡亦有“不死之旨”照样死了),贼首三人皆死,元俊、元邕以军功为实封男爵,不受兄长牵连,其余家人皆免为百姓)。
在讨论了以上几个案例后不难看出,个人贪污(第一类所举情况)基本不会牵连至家人,而“诽谤朝政”“谋逆”两类罪名,贼首死刑,家人具免为平民,大概率不影响后续升迁。
再回到上书的李彪本人,太和二十一年元宏南伐,李彪与李冲留守京师,两人发生激烈冲突,太和二十二年,李冲一纸告到了前线:
“臣与彪相识以来,垂二十二载。彪始南使之时,见其色厉辞辩,臣之愚识,谓是拔萃之一人。及彪官位升达,参与言宴,闻彪平章古今,商略人物。兴言于侍筵之次,启论于众英之中;赏忠识正,发言恳恻,惟直是语,辞无隐避。臣虽下愚,辄亦钦其正直。及其始居司直,执志径行,其所弹劾,应弦而倒。赫赫之威,振于下国;肃肃之称,著自京师;天下改目,贪暴佥手。然时有私于臣云其威暴者,臣以直绳之官,人所忌疾,风谤之际,易生音谣,心不承信……帝在悬瓠,览表叹愕曰:“何意留京如此也!”有司处彪大辟;帝恕之,除名而已。”
之后李彪又涉嫌污蔑太子询,被人状告:
“会留台表至,言彪与御史贾尚往穷庶人恂事,理有诬抑,奏请收彪。彪自言事枉,帝明彪无此,遣左右慰勉之。听以牛车散载,送之洛阳。会赦得免。”
元宏对李彪真是比对幽后宽容多了,涉及的都是大事,没有挨过罚,这大概也得益于李彪虽然得到孝文重宠信后傲慢,却对元宏本人非常真心:
“彪寻归本乡。帝北幸邺,彪野服称草茅臣,拜迎邺南。帝曰:“朕以卿为已死。”彪对曰:“子在,回何敢死。”帝悦,因谓曰:“朕期卿每以贞松为志,岁寒为心,卿应报国,尽心为用,近见弹文,殊乖所以。卿罹此谴,为朕与卿?为宰事?为卿自取?”彪曰:“臣愆由己至,罪自身招,实非陛下横与臣罪,又非宰事无辜滥臣。臣罪既如此,宜伏东皋之下,不应远点属车之清尘。但伏承圣躬不豫,臣肝胆涂地,是以敢至,非谢罪而来。”
再来看高遵,同李彪一样赶上大赦,第一次被人状告有罪时没有死:
“遵临还州,请辞,帝于行宫,引见诮让之。遵自陈无负,帝厉声曰:“若无迁都赦,必无高遵矣!又卿非惟贪婪,又虐于刑法,谓何如济阴王,犹不免于法。 卿何人,而为此行!自今宜自谨约。”
那么到底是谁同年有大赦依旧死掉了?答案就是幽后。
“二十有三年春正月戊寅朔……甲辰,大赦天下。庚子,帝疾甚,车驾北次谷塘原。甲辰,诏赐皇后冯氏死。”
恭喜幽后在成为北魏有记载以来唯一一个晚立于太子的皇后后,成为孝文朝有大赦仍死掉的人,一举打败高遵、李彪。
综合以上所有材料,元宏朝常规处罚就是不进行连坐,幽后想要争所谓的“真爱”,请至少和李彪、李冲正面pk一下,连高遵都赢不过的人,实在是贻笑大方。
幽后粉对孝文就是“擅自期待,擅自失望”的典型,太和二十年元宏诏令汉人士族送族女入宫,史书明明没有写过这些人是否得到了宠信,如孝文朝生育后为充华的郑充华,幽后粉却非常自信地认为一个30岁的皇帝是纯情大处男,这些女人没有一个得到过宠信,元宏为幽后“守身如玉”,给出的例子是元恪朝的李彪之女李婕妤,说她入宫后教导元恪的妹妹读书,然而史书分明没有写过她从未侍寝,只说她以才情得到后宫众人的尊重,会将一个30岁的皇帝幻想成处男的又到底是什么成分,自然不用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