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天吧 关注:4,501,181贴子:86,316,732

叶凡成圣之前有个非常大的挂红毛为什么不给用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叶凡因为轮海的小青莲能入主其他圣体遗骸,那么青蛟王宝库的那个圣人级圣体记得吗,叶凡入住那个除了圣人法则 其他差不多都能发挥出来,如果叶凡带着那个遗骸在圣人不出的年代还有谁能打叶凡?有人带着帝兵叶凡完全能靠那个遗骸逃跑。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07-26 08:47回复
    叶凡完全能给一巴掌说一句“就tm你是姬家圣主啊”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4-07-26 08:48
    收起回复
      那他就不是叶凡,是楚风了。自身强才是真的强,靠强力道具装X,和道具挂件没什么区别。


      IP属地:浙江3楼2024-07-26 08:51
      收起回复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7-26 09:57
        回复
          人家又不给你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07-26 09:58
          收起回复
            叶凡啊


            IP属地:江西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4-07-26 10:18
            回复
              你把无敌想的太简单了吧?
              你这设想不就是穿了件重甲,直接上钝器震死。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7-26 11:28
              收起回复
                第一,青椒王是妖族的,妖族有帝兵你敢抢圣器就敢拿帝兵镇压你,第二青椒王也是十三大寇之一,十三大寇的第一大寇老不死是货真价实的圣人,你套个圣人皮在真正圣人面前也是必死无疑


                IP属地:湖北8楼2024-07-26 11:49
                收起回复
                  青椒王宝库里的圣体是化龙吧?还是四极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4-07-26 12:02
                  收起回复
                    圣人尸体出来也过不了帝兵啊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07-26 14:20
                    收起回复
                      圣人不出也包括圣体遗骸啊,要是人族先打破规矩,好不容易达成的约定就浪费了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07-26 14:25
                      收起回复
                        你的思路是对的,很多东西红毛不敢写出来是一回事,这些书友魔怔了又是一回事


                        IP属地:广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4-07-26 15:15
                        回复
                          哈?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4-07-26 16:20
                          回复
                            空有力量没有法则,打久了人家都能看得出来,人家直接用圣兵镇压你,真有用的话,万族大会那会叶凡也不会把这具尸骸藏起来了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07-26 16:55
                            收起回复
                              这玩意偶尔借来用用就算了,你还真想抢过来?人青椒王好歹也帮过你,你就这么报答人家??
                              再说人青椒王死了,他儿子部下还在,全指望着这具圣人遗骸生存,你是一点都不顾人家死活是吧?
                              打这具尸体的主意,不如去抢段德的盖子,那玩意好使多了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07-26 18: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