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临汾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10.7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0.9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33.9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控制在450.84平方千米以内。
到2035年,运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1.9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08.9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11.40平方千米以内。
到2035年,晋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2.3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1.7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402.1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55.19平方千米以内。
到2035年,长治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9.3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8.6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591.5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15.57平方千米以内。
到2035年,朔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08.3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053.4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46.42平方千米以内。
到2035年,大同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4.4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0.8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101.7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90.50平方千米以内。
到2035年,阳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5.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5.1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160.9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8.97平方千米以内。
到2035年,晋中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7.4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2.3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368.8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25.05平方千米以内。
到2035年,吕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24.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3.2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833.0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54.20平方千米以内。
到2035年,忻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35.5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87.6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206.0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35.55平方千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