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管理力量不足、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问题突出,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严重影响了群众出行安全。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守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省、商丘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十四五”规划》,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加强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商丘市公安局、商丘市交通运输局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二、主要依据
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豫安委办〔2023〕67号)、《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24〕7号)、《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公通〔2024〕2号),结合永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起草制定永城市全面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三、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落实工作责任,起草全面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四、工作内容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提升农村道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意识。
五、工作目标
全面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履责、社会共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切实改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的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管理力量不足、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问题突出,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严重影响了群众出行安全。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守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省、商丘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十四五”规划》,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加强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商丘市公安局、商丘市交通运输局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二、主要依据
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豫安委办〔2023〕67号)、《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24〕7号)、《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公通〔2024〕2号),结合永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起草制定永城市全面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三、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落实工作责任,起草全面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四、工作内容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提升农村道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意识。
五、工作目标
全面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履责、社会共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切实改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的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