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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教师遭地方恶势力团伙报复陷害花钱买11年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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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假案形成过程一、徇私审查黑幕 1.争吵。淮安市清江浦区(原清河区)纪委工作人员徐某某的妻子翟某,在受害人苏永田所在的淮安市北京路中学初中部任数学教师。受害人苏永田当时分管初一年级。年级组长施俊岭推荐班主任时,将翟某列入名单。徐某某得知后亲自打电话给受害人苏永田,明确告知受害人苏永田不允许安排翟红做班主任,要是安排了,一定让受害人苏永田付出代价。徐某某和受害人苏永田在电话里激烈争吵了十多分钟,并强行挂断电话。考虑到纪委很特殊,受害人苏永田最终没有安排翟某做班主任。 2.陷害。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原内审组负责人丁科长,是徐某某铁杆兄弟,得知这一情况后,告知徐某某,他一定会帮出这口气,让受害人苏永田丢了饭碗去坐大牢。党的18大之后,肖书记要丁科长完成找一名可判十年以上的腐败分子任务,丁科长计上心来告知徐某某,这次苏永田跑不了了,一定会妻离子散,倾家荡产,让他知道纪委的厉害。 受害人苏永田此前任学校后勤副校长负责校园改扩建工程招标合同签定,财务管理等,工程基本结束后,才到初中部分管初一年级。没想到一次班主任安排,让受害人苏永田付出花40余万元买11年牢狱之灾这一特大悲惨代价。 3.捏造线索。在查处和受害人苏永田一起合作共事的解宝林违纪线索时,丁科长指名要求证人杨寿强在自己记事小本上写上“苏永田借款5万元”字样,受不了威胁恐吓的杨寿强只能照办,丁科长以此为借口,向纪委潘常委汇报,说:“北京路中学副校长苏永田有重大受贿嫌疑,需隔离审查。” 4.把关不严。潘常委没有安排专人对问题线索进行查证,也没有过问借款来源与去向,更没有进行审查前严格审批,便伙同丁科长到学校将受害人苏永田带走,丁科长此前经过细致的筹划,专门挑选受害人苏永田女儿生日那天上午,将受害人苏永田从学校带走。 5.指明编造。丁科长等人将受害人苏永田带到淮阴师范学院老校区“师苑宾馆”一楼纪委办案点,指名道姓要求受害人苏永田现场编造50万元虚假受贿记录,否则永远没有睡觉机会,累死活该。丁科长还说,要是受害人苏永田平时有朋友在纪委,要是眼里有纪委工作人员家属,他们也不会拿受害人苏永田开刀的,丁科长告知受害人苏永田,要是受害人苏永田配合坐三五年牢就自由了,要是不配合,至少要坐十年牢,连女儿婚礼都不能参加。 受害人苏永田说自己不会编也不能编,编了就要坐大牢,你们这是违法。丁科长恶狠狠的拍着桌子对受害人苏永田说:“谁也管不了纪委,把你做成什么菜,我说了算,公检法都得听纪委的。你爱人是老师,你出了事,日子照样过,你父母是农民,你就自认倒霉吧!” 6.诱供骗供。(1)三句口诀。丁科长,交给受害人苏永田三句口诀,要求受害人苏永田倒背如流。三句口诀为:“真假不重要,态度最重要,数字不是问题。组织说你有罪才有罪向最坏处打算往最好处努力。”(2)一张纸条。当受害人苏永田倒背如流三句口诀后,丁科长写了一张纸条递给受害人苏永田,上面有了三行文字:“一是收了项目经理的钱;二是借了项目经理的钱但没还;三是还了的钱咬定说成未还。”事后,受害人苏永田才知道,这是丁科长等人逼迫受害人苏永田捏造受贿、索贿事实的有效方法。丁科长给受害人苏永田细看了几遍,就收回纸条销毁了。 7.变相肉刑。丁科长和反贪局田卫国等人,连续三天三夜不让受害人苏永田睡觉,直到编造出让他们满意的口供笔录为止,为了能活着离开纪委,受害人苏永田只能按照他们要求去做。 按照丁科长等人要求,受害人苏永田被逼编造出23名证人,受贿、索贿共计40多万元。按照丁科长指定,没借钱说成借的涉及5人合计14万元(汪洪斌3万、杨寿强5万、杜正明2万、葛中华2万、杨志胜2万)。按照丁科长要求,将还了的款咬定说成未还涉及四笔合计13万元(借熊子龙4万、借李玉宝5万、万达住房购房定金2万、校旧品处理款2万)。 8.四次翻供。丁科长等人每晚只给受害人苏永田一个小时睡觉时间,稍有差错就不许睡觉了,导致受害人苏永田的血压高达190多,心律严重失常。丁科长等人怕弄出人命,找医生到审查现场量血压,提供高价优质的降压片,逼迫受害人苏永田加大剂量服用。头脑只要清醒,受害人苏永田立即翻供,在纪委18天审查期间,受害人苏永田共翻供了四次,每次都应翻供而写出书面检查,并被缩短睡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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