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献血现在给适当的补偿,但并不是直接给钱。根据长春血液中心的规定,现阶段的血浆补偿费用为每次200元,而全血补偿费用为每次400元。这意味着,每位偿献血者每年最多可以获得该补偿费用的8倍(即每年最多可以捐献4次血浆或全血),而且每次献血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此外,长春血液中心也会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如交通费报销、午餐补贴、献血证书等,以表彰和感谢献血者的贡献。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献血机构所支付的补偿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偿献血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有关机构的具体规定和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