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眼中,人分为两类:好人,坏人。
读了《HP》后,好人变成英雄,坏人变成恶魔。
在他们幼稚的大脑里,哈利是好人,马尔福是坏人;邓不利多是好人,伏地魔是坏人;小天狼星是好人,斯内普是坏人。
他们喜欢小天狼星,因为书中的他玉树临风,亲切洒脱。
他们讨厌斯内普,因为书中的他形象邋遢,阴暗叵测;
他们喜欢小天狼星,因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哈利,
他们讨厌斯内普,因为他时不时地对哈利冷嘲热讽;
他们喜欢小天狼星,因为他在反抗食死徒的斗争中牺牲;
他们讨厌斯内普,因为他“杀”了他们最尊敬的校长,
至此,他们得出一个结论,小天狼星该活,斯内普该死。
这仅仅是孩子片面的思维。
但是,我们中间竟有好些早已告别孩提时代的青年、少年,还坚持这一想法:好人该活,坏人该死。我为他们感到可悲。
一、善恶之本质
我不想问其中的理由,却想知道什么才是好人和坏人的定义?或许用更通俗的语言说:何为善?何为恶?
思想家圣·奥古斯丁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绝对邪恶的。因为那样的东西从来不曾存在过,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善。他也同意,善是第一性的,是独立的;而恶是第二性的,是依赖于善而存在的,换言之,就是说恶即善的匮乏,正如黑暗是光的缺乏。
许多人认为《HP》中存在着极善(邓不利多)和极恶(伏地魔),这是典型的二元论者(即相信世界上存在着两种相等而相对的可以独立存在的力量——善与恶的人),这里,我们无法否认极善,因为它是存在的。但是,与之相对,是否存在完全的、极端的恶?
可以很明确地说,不存在!一切事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就算是原子弹、地雷这种天生用来杀人和破坏的东西,也未必没有优点(比如制造它们的原料本身并不邪恶),再拿伏地魔来说,他的天性并不邪恶,但是异于常人的校长经历让他拥有了一种特殊的力量——欲望,这就牵扯到了“恶由何而来”这一问题。
在解释恶之根源时,奥古斯丁提出了“过度欲望”这一说法,他认为这种欲求打破了事物之间的公共秩序,(可以说是物极必反)。在解说圣·保罗的名言“贪财之欲是万恶之源”时,奥古斯丁说道,“贪财之欲”应当被理解为“任何过度的、贪得无厌的欲念,这种贪焚就是贪欲,贪欲即超出限度的意志,这种意志就是恶的起源”。(圣·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
至此,我们找出了伏地魔之所以恶的原因,这是因为他对力量和权力的过度欲求。但是,斯内普的恶之源在哪里?综观全书,我也未看出,他有一点对强力的渴望,那么众狼迷们谈论中反复提到的“斯内普是坏人”该作何解释?
节末,我不想作过多的议论,但想说明一点,“恶人”和“罪人”有质的区别。
二、罪
3000多年前,孔夫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
3000多年后,在《HP》的世界里,有人抱着相同的思想待人,那是邓不利多,可也有人本着“己所不欲,必施于人”的思想对待与他们朝夕相处的人。读到这里,大家一定会联想到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但是,请各位仔细认真地琢磨一下,除了他们,在凤凰社的那群“善”的“人杰”中,是否也有这一类“恶人”?
凡读过《HP》的人都知道,斯内普恨詹姆和小天狼星是因为在学校里,他们两人曾无数次的羞辱过他(不是一般的羞辱,而是活生生的把一个人的尊严践踏在一双双“高贵”的足下)。不用过度分析,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就很容易感受出斯内普对两人入骨的恨意。然而,小天狼星和詹姆对斯内普的恨源与何处?如果无人说明,我们是否可以将其看作是一种“欺软怕硬”的行为?
前几天,一个朋友问我,如果给詹姆和小天狼星排个序,两者谁离“恶”更近?我想了想,这才发现《HP》的读者在两人之间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从日常行为上看,似乎是詹姆,但实际上呢?我认为是小天狼星。他们六年级的那场“意外”便是明证。詹姆救斯内普,可见他内心的善。小天狼星如何?不正是他把斯内普推到危险的边缘吗?我们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但其用意,想必大家都很清楚。
再看看斯内普的罪。他杀了人(假定邓不利多真的死了),我们不否认。狼迷们称他为杀人犯,我们也不反对,因为他的双手确实溅上了智者的鲜血。可是,如果大家心平气和的分析一下两者的行为与心理,你就会发现,其实小天狼星的罪孽比斯内普更加深重。斯内普杀了人,但他仅仅结束了一个人的呼吸与心跳,那是肉体的死亡,亡者的灵魂却可以因此得到永生。相比斯内普,小天狼星的杀人技巧就高超得多,他杀死的不再是现实意义上的拥有生命指征的人,而是一个人最为宝贵的灵魂,他和詹姆早在学生时代就把斯内普所有对未来的憧憬扼杀在了摇篮里。
三、天平的砝码
每次与其他哈迷交谈,总会听见他们说,为什么上帝对小天狼星这么不公平,他为什么这么早死。但是,在我看来,这种“不公平”恰恰反应出了上帝的一种绝对的公平。詹姆在少年时期占尽便宜,他把斯内普作为取乐的对象,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于是,他得到了早逝的恶果。小天狼星与詹姆相似,因此,他在收尽煎熬后,也步入了地狱之门。(即使他没有真死,那他在阿兹卡班的经历也够他受的了。毕竟内心的煎熬比直接的死亡要痛苦很多)邓不利多离开是因为他获得了比正常人长1.5倍的生命……,斯内普由于他忍辱负重,所以在如此动荡的时期得以苟活。
综上,我们发现一个规律,人的一生就像一架天平,左盘是“得”,右盘是“失”,得到越多,失的也越多,这样,天平才能平衡。右盘砝码的增减,全拿握在自己手中,这其实与“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道理是一样的。
古人早就指出“善恶到头终有报,只是来迟与来早”的观点。(我们完全可以把斯内普的忍让看作是一种善。)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质疑上帝的公正性呢?
文末,我想送给那些说“XX该死”(不止是斯内普)的人一些话:
许多活着的人都该死掉,而许多死的人却该活着。你能让他们各得其所吗?那么,不要为了你自己的安危,急于以正义之名判定生死。就算是智者也看不清一切结局。除非到了最后一刻,否则,事情到底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
说明:我注意到许多评论都牵扯到斯内普是否背叛这一敏感话题,我个人认为在《HP7》出来以前妄加猜测不太好,于是就选择了另一个切入口着手,写了这篇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读了《HP》后,好人变成英雄,坏人变成恶魔。
在他们幼稚的大脑里,哈利是好人,马尔福是坏人;邓不利多是好人,伏地魔是坏人;小天狼星是好人,斯内普是坏人。
他们喜欢小天狼星,因为书中的他玉树临风,亲切洒脱。
他们讨厌斯内普,因为书中的他形象邋遢,阴暗叵测;
他们喜欢小天狼星,因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哈利,
他们讨厌斯内普,因为他时不时地对哈利冷嘲热讽;
他们喜欢小天狼星,因为他在反抗食死徒的斗争中牺牲;
他们讨厌斯内普,因为他“杀”了他们最尊敬的校长,
至此,他们得出一个结论,小天狼星该活,斯内普该死。
这仅仅是孩子片面的思维。
但是,我们中间竟有好些早已告别孩提时代的青年、少年,还坚持这一想法:好人该活,坏人该死。我为他们感到可悲。
一、善恶之本质
我不想问其中的理由,却想知道什么才是好人和坏人的定义?或许用更通俗的语言说:何为善?何为恶?
思想家圣·奥古斯丁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绝对邪恶的。因为那样的东西从来不曾存在过,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善。他也同意,善是第一性的,是独立的;而恶是第二性的,是依赖于善而存在的,换言之,就是说恶即善的匮乏,正如黑暗是光的缺乏。
许多人认为《HP》中存在着极善(邓不利多)和极恶(伏地魔),这是典型的二元论者(即相信世界上存在着两种相等而相对的可以独立存在的力量——善与恶的人),这里,我们无法否认极善,因为它是存在的。但是,与之相对,是否存在完全的、极端的恶?
可以很明确地说,不存在!一切事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就算是原子弹、地雷这种天生用来杀人和破坏的东西,也未必没有优点(比如制造它们的原料本身并不邪恶),再拿伏地魔来说,他的天性并不邪恶,但是异于常人的校长经历让他拥有了一种特殊的力量——欲望,这就牵扯到了“恶由何而来”这一问题。
在解释恶之根源时,奥古斯丁提出了“过度欲望”这一说法,他认为这种欲求打破了事物之间的公共秩序,(可以说是物极必反)。在解说圣·保罗的名言“贪财之欲是万恶之源”时,奥古斯丁说道,“贪财之欲”应当被理解为“任何过度的、贪得无厌的欲念,这种贪焚就是贪欲,贪欲即超出限度的意志,这种意志就是恶的起源”。(圣·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
至此,我们找出了伏地魔之所以恶的原因,这是因为他对力量和权力的过度欲求。但是,斯内普的恶之源在哪里?综观全书,我也未看出,他有一点对强力的渴望,那么众狼迷们谈论中反复提到的“斯内普是坏人”该作何解释?
节末,我不想作过多的议论,但想说明一点,“恶人”和“罪人”有质的区别。
二、罪
3000多年前,孔夫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
3000多年后,在《HP》的世界里,有人抱着相同的思想待人,那是邓不利多,可也有人本着“己所不欲,必施于人”的思想对待与他们朝夕相处的人。读到这里,大家一定会联想到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但是,请各位仔细认真地琢磨一下,除了他们,在凤凰社的那群“善”的“人杰”中,是否也有这一类“恶人”?
凡读过《HP》的人都知道,斯内普恨詹姆和小天狼星是因为在学校里,他们两人曾无数次的羞辱过他(不是一般的羞辱,而是活生生的把一个人的尊严践踏在一双双“高贵”的足下)。不用过度分析,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就很容易感受出斯内普对两人入骨的恨意。然而,小天狼星和詹姆对斯内普的恨源与何处?如果无人说明,我们是否可以将其看作是一种“欺软怕硬”的行为?
前几天,一个朋友问我,如果给詹姆和小天狼星排个序,两者谁离“恶”更近?我想了想,这才发现《HP》的读者在两人之间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从日常行为上看,似乎是詹姆,但实际上呢?我认为是小天狼星。他们六年级的那场“意外”便是明证。詹姆救斯内普,可见他内心的善。小天狼星如何?不正是他把斯内普推到危险的边缘吗?我们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但其用意,想必大家都很清楚。
再看看斯内普的罪。他杀了人(假定邓不利多真的死了),我们不否认。狼迷们称他为杀人犯,我们也不反对,因为他的双手确实溅上了智者的鲜血。可是,如果大家心平气和的分析一下两者的行为与心理,你就会发现,其实小天狼星的罪孽比斯内普更加深重。斯内普杀了人,但他仅仅结束了一个人的呼吸与心跳,那是肉体的死亡,亡者的灵魂却可以因此得到永生。相比斯内普,小天狼星的杀人技巧就高超得多,他杀死的不再是现实意义上的拥有生命指征的人,而是一个人最为宝贵的灵魂,他和詹姆早在学生时代就把斯内普所有对未来的憧憬扼杀在了摇篮里。
三、天平的砝码
每次与其他哈迷交谈,总会听见他们说,为什么上帝对小天狼星这么不公平,他为什么这么早死。但是,在我看来,这种“不公平”恰恰反应出了上帝的一种绝对的公平。詹姆在少年时期占尽便宜,他把斯内普作为取乐的对象,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于是,他得到了早逝的恶果。小天狼星与詹姆相似,因此,他在收尽煎熬后,也步入了地狱之门。(即使他没有真死,那他在阿兹卡班的经历也够他受的了。毕竟内心的煎熬比直接的死亡要痛苦很多)邓不利多离开是因为他获得了比正常人长1.5倍的生命……,斯内普由于他忍辱负重,所以在如此动荡的时期得以苟活。
综上,我们发现一个规律,人的一生就像一架天平,左盘是“得”,右盘是“失”,得到越多,失的也越多,这样,天平才能平衡。右盘砝码的增减,全拿握在自己手中,这其实与“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道理是一样的。
古人早就指出“善恶到头终有报,只是来迟与来早”的观点。(我们完全可以把斯内普的忍让看作是一种善。)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质疑上帝的公正性呢?
文末,我想送给那些说“XX该死”(不止是斯内普)的人一些话:
许多活着的人都该死掉,而许多死的人却该活着。你能让他们各得其所吗?那么,不要为了你自己的安危,急于以正义之名判定生死。就算是智者也看不清一切结局。除非到了最后一刻,否则,事情到底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
说明:我注意到许多评论都牵扯到斯内普是否背叛这一敏感话题,我个人认为在《HP7》出来以前妄加猜测不太好,于是就选择了另一个切入口着手,写了这篇文章。希望大家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