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借款11万,合同16.2万,金融服务费5.2万,还了8.6万,然后逾期了,期间催收公司不停的催,各种爆通讯录,后来好几年都没动静了,近期不知道从哪获取我最终的手机号,收到了长春鸿宇律师事务所的起诉状,诉前告知,立案告知,说是在长春二道区人民法院立案,打电话咨询了法院,说是暂未收到被起诉。起诉状要求还要继续还11.7万,说是制造假的居委会章等,当时我签合同时时,当天下款,用途我说要炒股,所以当天直接拒了。结果第二天收到了款。还了15期,直到2011年打征信时发现突然多出一处信息,说是我名下有一家五金店,很纳闷。兄弟们你们具体啥情况?现在到哪一步了?急需上岸。友信人人贷这玩意赶快国家取缔吧。祸害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