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夏吧 关注:2,395贴子:189,264

回复:【鲁夏爱】┃原创┃夜の乐章(鲁夏 凄美的吸血鬼故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催文


175楼2012-02-07 15:18
回复
    催文,啊啊啊,好文不可浪费!!!@蝴蝶的心愿 


    IP属地:广西176楼2012-05-26 19:26
    收起回复
      2025-07-30 11:14: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楼主,加油!


      IP属地:陕西178楼2012-05-30 18:38
      回复
        ZL好棒的说


        IP属地:河南179楼2012-06-04 19:29
        回复
          加油


          180楼2012-06-05 23:45
          回复
            楼主写的这个不是小白文啊,挺好看的。怎么鲁鲁名字给改了维加了


            来自手机贴吧181楼2012-07-08 09:15
            回复
              lz,催文啊!不要说你高考完后就弃坑了!
              之后就说鲁鲁修找他爸单挑,他爸困在了里面,c.c变成单纯少女。
              重点是鲁鲁修成为皇帝的那段啊,霸气侧漏啊有木有!
              贪心的说,夏莉是皇后,不过按夏莉的性格是会拒绝的。
              lz可以无视我的想法,继续写出好文来~~~


              182楼2012-07-19 10:15
              回复
                LZ你打算什么时候更文


                来自手机贴吧183楼2012-09-14 22:37
                回复
                  2025-07-30 11:08: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大胆猜测一下,最后鲁鲁修会不会变成吸血鬼了,和夏莉在一起了,至于维尔的结局,或许用自己的死让弟弟不再执着,也或许会重新做王,呵呵纯属猜测,希望LZ能不弃坑。
                  这篇文满足了我夏莉没死的愿望,也让我觉得最后夏莉和鲁鲁修在一起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过希望更文中能够让夏莉和鲁鲁修有更多的感情戏啊
                  LZ快回来更文啊
                  


                  IP属地:江苏184楼2012-09-29 22:55
                  回复
                    lz是不是不在了................


                    185楼2013-03-28 23:05
                    回复
                      楼主你弃坑了吗


                      187楼2013-06-08 15:44
                      回复
                        我想说楼主你真的要弃坑了嘛!!!!


                        IP属地:浙江188楼2013-06-08 17:11
                        回复
                          都13年了楼主你不是说12年会更吗?难道你要弃坑?


                          来自手机贴吧189楼2013-08-06 16:22
                          回复


                            来自手机贴吧190楼2013-08-07 02:25
                            回复
                              2025-07-30 11:02: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来自手机贴吧191楼2013-08-08 09: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