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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禹州市信访局政法委书记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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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禹州市信访局政法委书记的举报信
抄家伤人逍遥法外涉嫌徇情庇护
正当防卫不法陷害
尊敬的张书记:
你好!我是夏都学校分校的退休教师,我家商铺遭到浩劫,商铺物品毁损殆尽。立案侦查期间,承办人:白可匿证庇凶庇护抄家伤人凶首刘延龙【亲婶公安局政委赵霞】至今逍遥法外,举报如下;
举报人:孙春杰、男、汉族、教师、生于1957年3月19日,现住禹州市远航路怡馨家园38号 ;
身份证号:411081195703192079 / 电话:13523290128;
被举报人:白可【现禹州市火龙镇派出所指导员】立案侦查承办人;
举报事项:
一、抄家伤人我家商铺遭到浩劫,商铺物品毁损殆尽。承办人:白可
立案侦查,匿藏证据【致伤凶器】庇护抄家伤人凶首刘延龙至今逍遥法外。
二、刘延龙抄家伤人寻衅滋事逍遥法外,商铺物品毁损殆尽,把俺全
家人打伤“正当防卫”颠倒事实置假陷害导致成故意伤害,商铺物品毁损殆尽,经济遭到严重损失,抄家伤人至今不予处理。
事实与理由:
2014年6月7日下午6点半左右,宋艳9岁的儿子殴打我年仅3岁的外孙女,因此我妻樊玉兰与宋艳发生争吵,此时宋艳打电话招集来了一群打手,刘延龙等十来个暴徒来到我妻子的店内大打出手,店铺商品毁损殆尽并将我全家人打伤【伤情照片、法医鉴定附后】经济遭到严重损失;
抄家伤人头领“刘延龙”手持铁锹把【实体证据有刘延龙的指纹】把俺全家人打伤,被举报人匿藏铁锹把不予递交,递交了铁锹把图片,故意伤害欲加之罪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公安局有保护伞刘延龙之所以至今逍遥法外。徇情枉法滥用职权设局下套,对当事人:孙尧伟“不传唤、不调解、不讯问、不抓捕、待三个月后直接网上追逃,用手机以淡生意为谎,把孙尧伟骗到郑州火车站西广场被郑州铁路公安处抓捕。可查证案卷证实被举报人匿证庇凶(2014)禹刑初字第506号错案出炉;
“抄家伤人寻衅滋事”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举报人的要求追究违法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请求,应当依法立案授理,并作出书面答复文书;
此致
人大信访局、中纪委、监委、政法委;
举报人:孙春杰


1楼2022-12-17 14: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