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德的《狱中记》, 早在一九○五年就已经出版, 并且在中国也久已有了译本.不过当年伦敦所出版的, 实在不是全文, 乃是删节本, 所发表的仅及全文之半.直到一九四九年, 距离删节本出版四十四年之后, 《狱中记》的全文才第一次正式出版。
所谓王尔德的《狱中记》, 事实上是一封长信, 是王尔德在狱中写给道格拉斯爵士的.王尔德的入狱, 就是为了这个年轻的朋友.因为这作品的本身是一封长信, 至少是一篇书信体的散文, 而且王尔德当时是真的准备写了寄给道格拉斯的.既不是一篇散文, 也不是一本书, 所以根本没有题目或书名.原文的一部分于一九○五年第一次在伦敦出版时, 是由王尔德的好友罗伯罗斯经手节录付印的, 因为这封长信的底稿在他的手上.这时王尔德本人去世已经五年了, 罗伯罗斯选录了这封长信的一部分付印, 因为原来根本没有题目, 便由他拟了“De Profundis”两字作书名.这是拉丁经文的成语, 即“发自深心”之意, 表示这是一个人在监狱中所写下的“肺腑之言”.这书在一九二五年左右就有了中译本, 是由张闻天与汪馥泉两人合译的.当时大约因为若据原名直译, 未免意义晦涩, 便采用了日本译本的书名, 称为《狱中记》.这个译名的好处是使读者对王尔德这部作品的特殊性质一望就明白, 虽然事实上内容涉及狱中生活的并不多, 但到底全部是在狱中写成的, 称为《狱中记》实在也很恰当, 因此我在这里也就沿用这个现成的名称了。
所谓王尔德的《狱中记》, 事实上是一封长信, 是王尔德在狱中写给道格拉斯爵士的.王尔德的入狱, 就是为了这个年轻的朋友.因为这作品的本身是一封长信, 至少是一篇书信体的散文, 而且王尔德当时是真的准备写了寄给道格拉斯的.既不是一篇散文, 也不是一本书, 所以根本没有题目或书名.原文的一部分于一九○五年第一次在伦敦出版时, 是由王尔德的好友罗伯罗斯经手节录付印的, 因为这封长信的底稿在他的手上.这时王尔德本人去世已经五年了, 罗伯罗斯选录了这封长信的一部分付印, 因为原来根本没有题目, 便由他拟了“De Profundis”两字作书名.这是拉丁经文的成语, 即“发自深心”之意, 表示这是一个人在监狱中所写下的“肺腑之言”.这书在一九二五年左右就有了中译本, 是由张闻天与汪馥泉两人合译的.当时大约因为若据原名直译, 未免意义晦涩, 便采用了日本译本的书名, 称为《狱中记》.这个译名的好处是使读者对王尔德这部作品的特殊性质一望就明白, 虽然事实上内容涉及狱中生活的并不多, 但到底全部是在狱中写成的, 称为《狱中记》实在也很恰当, 因此我在这里也就沿用这个现成的名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