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部门主管和员工先全部免职,
2、先投票选出部门主管候选人,公司高层领导面试决定谁来当主管,落选的转预备干部。
3、然后部门主管挑员工,被挑中的员工如果同意就进那个部门。
4、什么都没选上的员工工资和待遇降为试用期一年,一年后重复以上流程,再没选上辞退。
这样降低员工待遇和辞退合不合法?
2、先投票选出部门主管候选人,公司高层领导面试决定谁来当主管,落选的转预备干部。
3、然后部门主管挑员工,被挑中的员工如果同意就进那个部门。
4、什么都没选上的员工工资和待遇降为试用期一年,一年后重复以上流程,再没选上辞退。
这样降低员工待遇和辞退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