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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区海信海景壹号小区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低频共振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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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威海高区海信海景壹号小区,一号住宅楼主体建筑地上一层毗邻的建筑内,有一个威海水务集团运营的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其产生的低频共振噪音长期存在,在仓库停留稍长一些时间,会感到身体不适。从2021年4月份开始,居民就一直向威海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问题,到目前,2022年的6月底,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对涉及到老百姓民生的深层次问题,从目前情况看,12345形同虚设,一年时间,居民一直受着噪声困扰,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如果是水务集团的问题,12345把问题反馈到水务集团,那谁来监督执行?如果是威海市环保局不作为,对噪音问题不进行监督管理,那谁来监督威海市环保局?如果问题反映到高区管委,高区管委只是把问题下发,那谁来监督高区管委?噪音问题反馈到威海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感觉是皮球踢来踢去,没人去管,或者某种程度上作为了,却毫无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内容,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很明确,威海水务集团的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的低频共振噪音已经造成了环境污染。威海水务集团给12345的答复的大概内容是:因为居民反映的问题是仓库能听到噪音,所以不做处理。之前水泵已经加过一次减震垫,设备的设计安装没有问题。仓库是老百姓的生活区域,难到到仓库整理东西要限定时间、戴着耳塞去吗?水务集团的整个答复毫无专业可言!也毫无企业责任可言。另外,低频共振噪音即使听不到声音或者声音很小,所产生的危害也是很大的。威海海信泓建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海信海景壹号的开发商,当时对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的选址,不知道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打电话询问建筑图纸的相关事宜,也没有了下文。威海市环保局作为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噪音问题进行过一次调解,没有起到任何监督管理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但从威海水务集团的在海信海景壹号小区的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来看,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是符合环境保护法的,不知道当时是怎么通过验收,投入使用的。违法的现象一直存在着,政府的相关部门没有作为,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基于这一事件的痛苦维权经历,给老百姓的印象是:在有些政府部门看来,个别的、普通的老百姓的事不算什么大事吧!
威海要绿水青山,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作为普通百姓,我更在乎的是内涵。绿水青山是环境,噪音污染也是环境。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从整个的维权过程来看,我没有看到相关政府部门的为百姓解决问题的精致效率,更没有看到威海水务集团在海信海景壹号小区的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内的精致的减震降噪的设施。其他城市,其他公司都能及时地解百姓困扰,制定《住宅二次供水标准化泵房建设规范》等地方标准,以环境质量好、适合人类居住的威海,对这样的噪音扰民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却束手无策,任由相关公司毫无企业社会责任,任由噪音问题继续扰民。如果大家对此问题感同身受或有看法观点,诚恳希望各位老师朋友多多指教,让我们共同促进中国的法治进程,加快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IP属地:山东1楼2022-06-25 09:0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