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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怎样看待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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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经济结构的调整转型,传统行业的市场竞争日渐白热化,不少企业想在产品竞争力、产品生产率和开拓新业务等方面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与此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家开始通过税务筹划方式提高企业的净利润或者为企业谋取暂时的资金流。近年来,市面上宣扬的税筹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不同的税筹机构提供的方案也参差不齐,效果褒贬不一。选择不同的筹划方案也会给企业带来不一样的结果;下面通过一个案例的两个税筹方案进行分析。
案例一
A有限责任公司预将自有房产对外出租,准备出租5年,出租时间从2021年6月至2026年6月,根据市场行情,每年租金约为8万元。A公司向某税务所咨询相关税务筹划方案,该税务师所的两名税务师根据该案例情况各出具一个税筹方案。
X税务师方案:要求双发签订一份无偿使用协议,A公司无需开具发票,也不用确认收入及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款项的收支通过自然人之间进行操作;
Y税务师方案:双方签订一份租赁协议,协议的具体要求为第一年免租金,其余4年,每年年初一次性支付当年含税租金10万元,A公司在收到款项时开具发票。
坤税分析:
针对X税务师提供的税筹方案,从出租方角度考虑,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表面上A公司只需要按照市价或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即可,公司财务人员无需通过账务结转收入,也无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A公司应收的租金款项也可以通过个人账户收回,整体来说好像没有相关不可控风险。但考虑到实际业务,A公司存在涉及逃税罪的风险,如果后期税务机关进行稽查,有可能涉及补交逃税款,征收滞纳金的风险。根据央行新规,大额资金收支都必须上报,对个人来说大额资金的收支可能会被监管机构重点关注,可能会涉及相关不可控风险。因此,A公司选择此方案时需谨慎考虑。对承租方来说,承租方需要缴纳房产税,如果承租方为企业,没有取得发票将导致租金支出无法在税前扣除,间接导致实际承担的租金大于协议约定的租金。承租方需综合考虑是否采用此方案。
针对Y税务师提供的方案,对出租方来说,在实际收到款项当月确认增值税相关收入,次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根据《租赁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也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此方案,如果A公司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但没有不可控风险,而且可以将应在第一年缴纳的增值税往后延期,间接为企业提供资金流。对承租方而言,一方面,取得的合规发票可以在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也不需要承担相对应的房产税。
以上方案主要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如果考虑到房产税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总结:
税务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事前规划,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程序,将企业税负降低至市场可接受的合理水平,不能一味盲目地追求税负为零。税务筹划需要一套系统的知识体系,牵涉到财、税、法三方面的专业知识,在税筹方案面前,我们应该理性的、综合的考虑短暂的得与长远的失。#税务筹划#


1楼2022-05-27 11: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