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我实在是沉迷于毛姆,一连读完了三本他的著作,《月亮和六便士》、《人性的枷锁》都颇有感触,这本《刀锋》却没有给我很大的震撼或者思考,只是读完合上书,仍有些场景历历在目。这本书中毛姆没有用言语去过多阐述他的思想,而是将一切细腻地写入了角色和他们的经历当中,让读者在主人公们都差不多戏份的剧情中摸索到这书蕴藏的一番哲学。
花费笔墨最多的当属拉里,全书无不透露着他极为神秘的气质,即便毛姆对他的经历有着两段很详细的描述,末了他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象仍是神秘二字。从我接触毛姆的书开始,一种奇怪的思绪就萦绕在我的生活里挥之不去,总让我感到思想处在困厄之中,又说不清道不明。拉里也是如此,“除非找到了生活的目标,否则我的一颗心恐怕永无宁日”,可敬的是,他真的去做了,欧洲、印度之行,一点没磨灭他探索的心,反而让他心意更甚。
毛姆也非常擅长将道理隐藏在简单的表象之中,直白地说,拉里不过是在印度悟出那“无限”的大道理后决定回到美国当一个汽车维修工,接着开自己的出租车去游遍山河,看似他所谓有意义的生活只是清醒之人“隐于市”,其实毛姆已悄然说明答案:拉里在寻找生活本质时发现了精神世界的美妙,而精神世界又告诉着他去体验生活,这无往之中又是对生活本质的探寻,而生活的意义正是这探寻的过程,它的美妙也流淌在其间宏大的自我精神世界中。“谁也不会在一条河里反复涉水,而这条河的河水依然潺潺流淌,走到另外一条河,那儿的河水同样清凉沁人”,生活如此,每处有每处的美妙、痛苦,而唯一不变的“清凉沁人”正是有思想的自我,也是自我深刻的思想。
非常有意思的是,不知是不是当时正流行着,书中有那么几次毫无着落地提到了侦探小说,而毛姆也正好化身为了福尔摩斯侦破了伊莎贝尔的“蓄意谋杀”,说是谋杀不妥,伊莎贝尔所做的和杀掉索菲却没有区别。而她这么做也真是为了她的爱情,令人费解,本应有在这份爱情上有回应的拉里异常奇怪,如果说他一开始离开伊莎贝尔是为了寻找生活的意义还情有可原,那他后来却说可婚可娶的只有索菲一人,就着实需要一番理解:他爱着伊莎贝尔,但精神的向往注定了他与伊莎贝拉不是同类人,而童年时索菲在他面前展露的灵魂之美,让后来的他印象深刻,而这是他本来没有注意到的,直到他“变了个人”开始才察觉出“那个瘦巴巴的丫头心里正孕育着美丽的精神世界”,而只有与他灵魂相吸的索菲他才愿意去与之生活,即便他爱的并不是她。
每每读到毛姆在描绘着美国的格雷、伊莎贝尔一家疯狂地从事金融事业时,我正窃喜毛姆是不是要让大萧条来给他们这些“凡夫俗子”当头一棒,来反衬拉里这位脱俗青年的远见,然而毛姆却只是给了我这自私的读者当头一棒:艾略特不亏反赚,格雷一家在艾略特的帮助下生活的更加快乐,甚至后来又东山再起,而拉里仍在漫漫世界中寻找着那飘渺的望想。全书的几位主人公都在最后拥有了各自所爱的生活,这也是毛姆一大特点,即便极端如斯特里克兰,生命之尽也能有所乐地和一个女孩生活在一起直到创作出那屋画。
在拉里自述的印度思想中,无不体现着一个“去我”,但毛姆的书和拉里的行为总总体现了一个“我”,这个矛盾我还没能在书中找到答案,或许在创作的末尾之际,毛姆也在一生的精神探索中寻得了答案,只是将它隐晦地藏在了文字里,而我还没办法理解。
花费笔墨最多的当属拉里,全书无不透露着他极为神秘的气质,即便毛姆对他的经历有着两段很详细的描述,末了他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象仍是神秘二字。从我接触毛姆的书开始,一种奇怪的思绪就萦绕在我的生活里挥之不去,总让我感到思想处在困厄之中,又说不清道不明。拉里也是如此,“除非找到了生活的目标,否则我的一颗心恐怕永无宁日”,可敬的是,他真的去做了,欧洲、印度之行,一点没磨灭他探索的心,反而让他心意更甚。
毛姆也非常擅长将道理隐藏在简单的表象之中,直白地说,拉里不过是在印度悟出那“无限”的大道理后决定回到美国当一个汽车维修工,接着开自己的出租车去游遍山河,看似他所谓有意义的生活只是清醒之人“隐于市”,其实毛姆已悄然说明答案:拉里在寻找生活本质时发现了精神世界的美妙,而精神世界又告诉着他去体验生活,这无往之中又是对生活本质的探寻,而生活的意义正是这探寻的过程,它的美妙也流淌在其间宏大的自我精神世界中。“谁也不会在一条河里反复涉水,而这条河的河水依然潺潺流淌,走到另外一条河,那儿的河水同样清凉沁人”,生活如此,每处有每处的美妙、痛苦,而唯一不变的“清凉沁人”正是有思想的自我,也是自我深刻的思想。
非常有意思的是,不知是不是当时正流行着,书中有那么几次毫无着落地提到了侦探小说,而毛姆也正好化身为了福尔摩斯侦破了伊莎贝尔的“蓄意谋杀”,说是谋杀不妥,伊莎贝尔所做的和杀掉索菲却没有区别。而她这么做也真是为了她的爱情,令人费解,本应有在这份爱情上有回应的拉里异常奇怪,如果说他一开始离开伊莎贝尔是为了寻找生活的意义还情有可原,那他后来却说可婚可娶的只有索菲一人,就着实需要一番理解:他爱着伊莎贝尔,但精神的向往注定了他与伊莎贝拉不是同类人,而童年时索菲在他面前展露的灵魂之美,让后来的他印象深刻,而这是他本来没有注意到的,直到他“变了个人”开始才察觉出“那个瘦巴巴的丫头心里正孕育着美丽的精神世界”,而只有与他灵魂相吸的索菲他才愿意去与之生活,即便他爱的并不是她。
每每读到毛姆在描绘着美国的格雷、伊莎贝尔一家疯狂地从事金融事业时,我正窃喜毛姆是不是要让大萧条来给他们这些“凡夫俗子”当头一棒,来反衬拉里这位脱俗青年的远见,然而毛姆却只是给了我这自私的读者当头一棒:艾略特不亏反赚,格雷一家在艾略特的帮助下生活的更加快乐,甚至后来又东山再起,而拉里仍在漫漫世界中寻找着那飘渺的望想。全书的几位主人公都在最后拥有了各自所爱的生活,这也是毛姆一大特点,即便极端如斯特里克兰,生命之尽也能有所乐地和一个女孩生活在一起直到创作出那屋画。
在拉里自述的印度思想中,无不体现着一个“去我”,但毛姆的书和拉里的行为总总体现了一个“我”,这个矛盾我还没能在书中找到答案,或许在创作的末尾之际,毛姆也在一生的精神探索中寻得了答案,只是将它隐晦地藏在了文字里,而我还没办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