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信部24号文)中更是明确了电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享有“账号注销
权”:“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
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第9条3款),除非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如企业违反了账号注销义务,24
号文还进一步设定了法律责任:“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向社
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