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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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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围条件,符合网上商城入驻条件的电商,承诺遵守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规则和规定,均可通过数据接口接入网上商城平台,按照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价格优惠、服务到位的原则进行网上交易。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其它条件
1.拥有独立、成熟的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具有ICP备案号,非公司门户网站);
2.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
3.拥有实体卖场或仓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含);
4.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供货和优质服务;
5.具有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技术实力及专业人员;
6.本次电商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且入围后不得转征。
申请入驻网上商城的电商请按照《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入驻申请文件》的格式和要求,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含电子版)。原有13家入围电商需按照本次征集要求重新递交申请文件。
递交数量及要求:纸质申请文件两份,电子版一份;申请文件及电子版需密封递交,密封袋上应注明电商名称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申请文件”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1楼2021-07-02 15: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