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崇亮从原成都无缝钢管厂退休,有自己的退休金,同时也有单位分的一套福利房。我的小女陈玉也在钢管厂工作,虽然有自己的房子,但是长期以来她们一家人(陈玉、刘军、刘瑞祺)一直都在我这里吃住。我的老伴去世后,仍住在我这儿。小女陈玉借口的我的年纪大记性不好,将家里的存款、房产证、户口等都由她来保管。我的名下的房产是我和老伴共有,现老伴已去世,未立遗嘱,所以我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处置权,没权私自把房产过户给其他人。但我的小女陈玉在我意识不清楚、大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她们叫了一辆车,(车主是她们一起的),将我带到了黑中介,叫我签字画押,稀里糊涂地将房子过户给我的小女陈玉。过了段时间,小女陈玉说房产已过户到她的名下,房子已是她的,但并未给我看房产证,也未给我说明详情。我已年近八旬,还经常帮一家子做家务。现我声明我的房子是在我不清醒的状态下过户在小女陈玉名下,非我的意愿强烈要求追回。同时要求陈玉支付赡养费,以保证我今后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