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2020年1月1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Aluminum Extrusion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若取消涉案产品现行的双反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对加拿大国内产业将造成实质性损害,故决定继续维持现行双反措施。
(2)2016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华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涉案企业倾销幅度为33.28%,补贴税率为12.05%~374.15%。
(3)2020年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European Aluminium(欧盟铝业)代表铝型材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大于25%的生产商于2020年1月3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铝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1)2020年1月1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Aluminum Extrusion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若取消涉案产品现行的双反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对加拿大国内产业将造成实质性损害,故决定继续维持现行双反措施。
(2)2016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华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涉案企业倾销幅度为33.28%,补贴税率为12.05%~374.15%。
(3)2020年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European Aluminium(欧盟铝业)代表铝型材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大于25%的生产商于2020年1月3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铝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