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省籍来揭阳普宁市广州益君嘉有限公司上班的女孩,在我上班18天后感觉自己不能适应那里恶劣的工作环境提出离职,公司老板同意第二天给我结工资,可当我第二天去结工资的时候他却反悔说什么我和新来的同事没做好交接不能马上给我工资,要等新同事对所有接受资料完全清楚后才给我工资,并让我重新整理一些文件,可当天我已经离职了没上班了,他还安排我工作合适吗?如果之前我上班的时候他给我安排这些工作我一定会去做好,可我离职够他为什么这样刁难我?这个老板脾气不好和很多员工吵架,在那个办公室如果一天不吵架就会觉得是奇迹。在我之前的一位同事也因为受不了他的这些坏毛病辞职,他也是百般刁难,最后那位同事告到了劳动局(那位同事家和他家住很近)。我几次打电话问工资一事,他根本不听我多说就挂电话,我最后没办法就说如果他再这样无理取闹就去劳动局反应,没想到他打电话告诉我要找人弄我。后来我听说他在池尾劳动局有关系,我也怕他真的对我做出人生伤害我选择去流沙劳动局,可没想到流沙劳动局的两为工作人员大概听了我反应的情况马上让我去池尾街道办,他们根本不听我其他的解释,我想请问如果我真去了池尾我人生安全出了问题有谁能够负责,那两个工作人员听了我这些居然说人生安全有公安局负责他们根本管不了!我想请问这是一个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作人员讲的话吗?他们到底是人民的公仆还是人民的父母?他们在那里悠闲的喝着茶,还好意思说他们没时间去管那么多事!他们的工作难道就忙喝茶?我想就是因为有这些不负责任的政府人员才会有这么嚣张跋扈的老板吧!更没想到的是,我们前脚刚离开劳动局,马上就有人打电话告诉老板说有人到劳动局去投诉他!难道这就是政府部门应该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