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到学校是去求学的是为了成才的,不是去为老师服务的,不是去帮老师去管钱的。老师将将近1万元的钱财交给一个还没满17的孩子来管,但这笔钱出了问题的时候老师却将所有的责任推到学生身上来,还逼这位同学来承认错误,并且这笔钱不是只有该同学一人经手,老师也经手管理,为什么到头来要他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所有的责任呢?当老师发现的钱财有问题的时候为什么第一时间先不跟家长商量,而是先逼他承认呢?他是班上的优秀班长,又是学生会副主席,可想而知该同学在学校的地位是多么的重要,突然一件这样的事情就要他名誉扫地,严重的会将他开除,试问一个未满17的孩子的心里会承受的了吗?请问班主任老师你来学校是做什么的?是来享福的?白拿国家的薪水?如果不是你为什么将这么大的责任交给一个孩子来承担。另:这将近1万元的班费从何而来,是这位好班主任老师分三次向同学们收款而来每次收50元,但校长发言却讲学校不曾由这样的收费标准,只有8元的水费标准,请问这位班主任老师你收了这些事做什么用的?俗话讲:爱财之心人皆有之,作为一个老师你都有这种爱财之心,更何况他还是只是一个孩子。在查账过程中发现有4000元的账目不对数,但该卡又只能在校园内消费,一个孩子能将4000元几夜之间挥霍掉,你们觉得可能吗?该卡也有在老师手上逗留,并不是只有学生一个人拿了,你们凭什么就认定是学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