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海警方对外通报:经过2个月缜密侦查,在上海、浙江、广东、四川、湖南、河南等12个省市开展集中打击,成功侦破4起在境内从事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系列非法经营案,捣毁4个犯罪团伙,抓获以张某、曹某、李某、姜某等人为首的,涉及业务端、资金通道端的150余名犯罪团伙成员,涉案金额15.4亿余元,查获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200余件。
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利用杠杆投资原理,在金融机构之间及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经营外汇保证金业务,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保证金交易均属违法行为。此前,上海警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提供的线索,以及前期排摸的情况,对外汇保证金交易领域风险进行分析,挖掘出位于上海区域内的多家非法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公司,并开展立案侦查。
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利用杠杆投资原理,在金融机构之间及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经营外汇保证金业务,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保证金交易均属违法行为。此前,上海警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提供的线索,以及前期排摸的情况,对外汇保证金交易领域风险进行分析,挖掘出位于上海区域内的多家非法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公司,并开展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