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福建上班不久,她经常找理由和我吵架。她说因为我们人在两地,她管不到;我的工资卡也没有交给她,钱也管不到。如果我欺骗她了,她也只能傻傻的都不知道。看她话说到这份上了,想到她也见过我父母亲戚了,我肯定是奔结婚过日子去的。为了让她不胡思乱想,我把工资卡寄给她了。工资卡的密码设置成了她的生日,也告诉她了。15年的时候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功能没有如今强大和普及,所以我也没有绑定。每个月需要生活费都是让她从我工资卡里取了之后,存到我用来还助学贷款的银行卡里。每次她帮忙取钱的时候,她都要多取100块,说那是她帮忙的跑腿费。工资卡交给她后以为她不会胡思乱想,我们的争吵或者矛盾能够少一些,然而,并不是我想的那样。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在工资卡给她时,她还说如果我让她不开心了,她就要从我卡里取2000去花,以此平息她的怒火。自从同意她这一提议后,基本每半个月,她就要找点什么事情来发一次火,然后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