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龙棺吧 关注:90贴子:979

抬龙棺的作者是死了还是死了?后面让一个**代笔的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抬龙棺的作者是死了还是死了?后面让一个**代笔的吧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12-15 10:15回复
    诈尸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12-15 17:59
    回复
      同感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20-01-13 22:55
      收起回复
        嬴政死了画风突变,看不下去了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0-02-05 02:10
        收起回复
          看到一边斗厉鬼,一边去孤儿院找孩子,***是骑电动车去,我就肯定作者换人了,好**的脑回路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0-02-07 22:38
          回复
            龙都能屠的人 差点被个女鬼弄死 也不知哪个傻X说好看


            IP属地:内蒙古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0-02-27 04:20
            回复
              我断定第一部结尾就已经换人写了,如果没换人只能有一个可能就是作者因为钱开始应付了,第一部前半部分真是用心写的,作者应该查了不少资料,但350章以后就感觉瞎写了,结尾像换人应付似的,而第二部完全是小孩在写流水章一样毫无精彩可言,小学作文都比这强,大家还是别看第二部了,不是换人了就是应付读书网骗版费的,写的什么玩意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02-28 01:06
              回复
                其实还有一点我搞不懂,在杀嬴政之前只是讲了他的身世,但好像没有交代为什么每隔三代就会消失一人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03-04 00:56
                收起回复
                  写的猪脚成**了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20-03-09 16:13
                  回复
                    中间部分是代笔看写作风格明显的差异,最后由方天罡那部分后面应该是原作者写的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20-04-21 14:57
                    回复
                      后面的真的看不下去了,越看越没劲。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20-05-11 17:18
                      回复
                        后期真看不下去了,明显在码字,写的啰嗦且不和逻辑,连人物能力关系都错了😣代笔也该看看之前的文章吧


                        IP属地:辽宁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20-06-15 11:24
                        回复
                          之前看嬴政那里做了那么多铺垫以为是场恶战,结果不到两页就给写死了,我…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0-07-27 21:12
                          回复
                            秦始皇死后的几百多章,写了个什么鬼啊,完全就是小学生写的吧。并且盲猜应该是换人了。前面的楚思离是主角五人里最强的,也可以说是最高冷的,基本一言不发,是个行动派;后面的楚思离实力不强,变得很活泼,金刚明王没了,看的时候我都懵了。唉,真心希望原作者能把后面的都删了,重新认真的写下去,把前面的坑都补上。这本书在我看来还是很不错的,我还是想看到主角能堂堂正正地使用龙玉轩,坐上总龙头的位置,会继续和楚思离,老霍,俞五,潭金一起冒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0-07-30 08:41
                            收起回复
                              真的是,始皇死了之后楚思离完全就是变了一个人咩,而且跟主角两个人一起像个小孩子一样被刁爷带着,感觉前面四百多张都是白经历了


                              IP属地:湖北16楼2020-08-03 02: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