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备以下法定办学资质之一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均可申报参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包括有:
一是各级行政部门审批在厦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公共实训机构;
二是各级人社部门审批许可在厦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三是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行业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是依法成立承担社会化培训的企业或大型企业依法成立的职业培训机构;
五是经人社部门确认的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其他培训机构。
转发。
一是各级行政部门审批在厦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公共实训机构;
二是各级人社部门审批许可在厦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三是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行业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是依法成立承担社会化培训的企业或大型企业依法成立的职业培训机构;
五是经人社部门确认的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其他培训机构。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