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使视觉器官或大脑视中枢的构造或功能发生部分或完全病变,导致双眼不同程度的视力损失或视野缩小,视功能难以像一般人一样在从事工作、学习或进行其它活动时应用自如,甚至丧失。我国法定的视力残疾是,优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不包括0.3)或视野半径小于10°。美国的法律规定:优眼最佳矫正视力在20/200以下或其中心视野在20度以下者称为盲;优眼最佳矫正视力在20/200与20/70之间称为低视力。法国规定优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10为视力残疾,低于1/10为盲。德国规定优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25为视力残疾,低于0.04为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