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无论开什么车都应该遵纪守法,这样说未免一棍子打死,对于拥有电动三四轮车辆,且平时遵章行驶的那部人是否有点过分?!再者应该从源头上治理,不能影响消费者利益,如果说它不合格,那是否也应追究当时生产者,及批准生产并允许走向市场的人的责任?既然允许它流向市场,那就说明消费者不是走私的,在买的过程中是合法的,上路也是合法的,而且环保,节能,近几年来在一定程度上说它繁荣了经济,给部分家庭带去了便利,是时代的产物。建议当地政府针对那些不遵章行驶的车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一些惩处措施,疏而非堵,国家层面也应限制这种车辆的生产,自然淘汰,有序治理才是为民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