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大指小的旁证
【接下来是这两个作者的showtime了!】
1.长沙与汨罗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篇的评语说::“太史公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适【长沙】,观屈原所自沉渊,未尝不垂涕,想见其为人。'”其前“正文”言: “(屈原)于是怀石遂自(投)[沈]汨罗以死”,“屈原沈汨罗后百有余年”。
——这里也有正文与评语的矛盾,正文中说得明明白白,屈原是投汨罗江四死的——但到了评语中,司马迁却说自己到了长沙,看了屈原投河的地方。
难道说是司马迁又搞错了吗?不是。
司马贞《史记索隐》引《荆州记》云:“长沙罗县,北带汨水。去县四十里是屈原自沈处,
北岸有庙也。”张守节《史记正义》云:“春秋时罗子国,秦置长沙郡而为县也。按:县北有汨水及屈原庙。”
由此可见,屈原沉渊处汨罗(水名)是“小名”,因其名不著,故篇末以统辖其地的“大名”长沙郡称之。
2.平城与白登
《史记·匈奴列传》前言:“冒顿纵精兵四十万骑围高帝于白登,七日,汉兵中外不得相救饷。”后言:“(高帝崩)高后欲击之,诸将曰:`以高帝贤武,然尚困于平城。”
——前文先说困于白登山,后来又说困于平城。
解释是张守节《史记正义》曰:“ 《括地志》云:`朔州定襄县,本汉平城县。县东北三十里有白登山,山上有台,名曰白登台。' 《汉书·匈奴传》云(蹋)[冒]顿围高帝于白登七日,即此也。”此以“大名”平城说明“小名”白登山是其辖区。
3.陈留与高阳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前言:“沛公至高阳传舍,使人召郦生。郦生至,入谒,沛公方倨床使两女子洗足”,后文追溯当初言: “初,沛公引兵过陈留,郦生踵军门上谒… …沛公方洗。”
——解释是司马贞《史记索隐》云:“高阳属陈留圉县。高阳,乡名也,故《耆旧传》云`食其,高阳乡人'。”详审其原文,所述是同一次同一件事(即郦食其劝刘邦夺取陈留),而前后言其名则异,乃小名、大名互见。
4.聊城与济北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后言:“夫齐之必决于聊城”,而其前鲁仲连言:“齐无南面之心,以为亡南阳之害小,不如得济北之利大。”又言:“齐弃南阳,断右壤,定济北。”
——解释是张守节《史记正义》云:聊城,“今博州县也。”司马贞《史记索隐》云:济北,“即聊城之地也。”可见“聊城”是大名,“济北”乃小名,是“聊城”所辖之地。
5.齐与范阳
《史记·淮阴侯列传》前言:“范阳辩士蒯通说信曰… …”,后言:“武涉已去,齐人蒯通知天下权在韩信。”
《汉书》颜师古注:范阳, “涿郡之县也,旧属燕。通本燕人,后游于齐,故高祖云齐辩士
蒯通。”钱大昕、梁玉绳、王骏图等考证,“范阳乃齐地东郡之范县(今山东省范县东南20里处,即其故治)。”“范阳”是县名,“齐”是地区名,亦“大名”与“小名”互见。
6.江东与吴中
《史记·项羽本纪》文末云: “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其篇首言: “遂举吴中兵,
使人收下县,得精兵八千人。” “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按:文中“八千人”相同,本来自一地,而言其地名则异:一言“江东”,一言“吴中”(下县)。“江东”乃“大名”,拥有“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乌江亭长语);而“吴中” (下县)乃“小名”,指长江下游江苏南部一带,在地域上是“点”与“面”的关系。
7.梁与宛朐
《史记·韩信卢绾列传》篇末曰:“陈豨,梁人。”其前文言:“陈豨,宛朐人也。”
——张守节《史记正义》云: “宛朐,曹州县也。太史公云`陈豨,梁人。'按:宛朐,六国时属梁。” 此例以旧时“梁”(即魏)之大名说明小名“宛朐”(曹州县)所在之地域。
8.山东与宛朐、横阳
《史记·傅靳蒯成列传》篇末云:“阳陵侯傅宽、信武侯靳歙皆高爵,从高祖起山东,攻项籍。”其前文言:“阳陵侯傅宽,以魏五大夫骑将从,为舍人,起横阳。”又,“信武侯靳歙,以中涓从,起宛朐。”
——解释是司马贞《史记索隐》云, “横阳,邑名,在韩。”张守节《史记正义》云:宛朐, “曹州县也。”按:“山东”,指崤山以东地区,以地区大名说明“宛朐”(县)、“横阳”(邑)在此区域,义即“傅宽起兵于崤山东的横阳,靳歙起兵于崤山东的宛朐。”
——由这些例子可见,完全可以以大地名指代其辖地,不单可以以国名指代郡县,也可以郡县名指代其下属的确——比如说,我可以说我是中国人,也可以说我是湖南人,也可以说我是长沙人——这些说法都是对的。如果现在一个记载说,我出生在湖南,是个地地道道的长沙人(实际上我并不是)——能因为湖南≠长沙,说这句话是错的吗?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