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北院侧门外,靠钢铁旧货市场,有一片地,路修了一半,旁边有家茶馆,十年前把那片地的一半多打成了水泥地,现在茶馆没生意,就不让外面的车停水泥地了,说要收费,3元起步,我都在那片水泥地停了两年了,今天告诉我收费,我说收费可以但是我要票,没有票,我说请出示一下你们的租赁合同,也没有。于是我打了110,警察来了,也没要到什么证据,他们说我们打了水泥地就是我们的,好想去把没打完的地打上水泥地,只停我一辆车啊。旁边围观的物化北院的人说:对,就是他们修的水泥地,就是他们的。110叫我咨询城管,我咨询了,城管说不属于他们管,于是不管。谁可以告诉我这种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