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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说什么呢?】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二楼发


1楼2018-03-02 16:38回复
    贴吧规则制度
    第一条 本贴吧在不受文章主题、体裁及篇幅限制的同时,营造轻松、休闲、娱乐、文明、健康、团结的氛围。为维护本贴吧秩序及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贴吧发生的所有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本贴吧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以规定为准、引导与处理相结合、规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四条吧友对本贴吧管理人员予以的管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及建议权。对管理行为有疑义的,可直接与当事管理人员通过社区消息沟通或至意见投诉版投诉。
    第五条 本贴吧不允许出现有关日本产品的广告,即有关日本的正面消息。
    第六条 主贴的标题应简洁明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贴吧管理人员有权更改标题或做删除主帖处理。
    (一)标题中使用特殊符号的;
    (二)标题过长,超过20个字的;
    (三)错别字较多、词不达意的;
    (四)违反贴吧其它管理规定的。
    第八条 图文结合的帖面允许图片摘自网络,但必须征得其图片原著或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同意。如有纠纷,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作出处理。本贴吧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主贴的内容应文明健康、通俗易懂,本贴吧构建的专题之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贴吧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
    (一)涉及敏感类政治话题或重要政治人物的帖子;
    (二)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帖子;
    (三)含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帖子;
    (四)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帖子;
    (五)未经贴吧许可的广告性质或列有其它网站网址的帖子,及附有弹出式广告等恶意代码的帖子;
    (六)错别字太多、词不达意或内容重复(含换标题不换内容或换ID不换内容)的帖子;
    第十条 回贴的内容应文明健康、轻松休闲,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
    (一)反动、色情及含有人身攻击性质的回复;
    (二)任何属于未经社区许可的广告性质以及列有其它网站网址的回复;
    (三)恶意灌水、刷屏或影响帖子浏览的回复;
    (四)版面公告类或精品帖面内,无实质性内容的回复,为保证帖子可浏览性尽量不要用简短的字母和无意义的汉字和符号;
    (五)影响版(帖)面公共秩序的回复;
    第十一条 为维护本贴吧公共秩序及可持续发展,凡主贴或回贴内容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管理人员有权对帖子进行封帖处理。
    (一)距发表日期已满六个月的主贴;
    (二)恶意辱骂、骚扰、攻击人身及变相辱骂、攻击人身的帖子;
    (三)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以及有破坏社区公共秩序言论的帖子;
    (四)恶意灌水的帖子;
    (五)违反本贴吧其它管理规定的帖子。
    第十二条 精品文章为本贴吧管理人员推荐文章,本贴吧管理人员有权进行直接判定。
    第十三条 精品文章不受主题及体裁限制,但必须是原创故事性强或可读性强,有正方向引导意义,且文字流畅、连贯的帖子。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恶意灌水。
    (一)主帖或回帖内容空白的;
    (二)同一内容连续多次发帖或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帖的;
    (三)一小时内,连续三次以上发表不符合要求的主帖的;
    (四)连续用表情符号、数字、不连贯字母及单一图片等回复,在版面公告或精品帖面内达三次以上,或一般帖面内达五次以上的。
    第十五条 恶意翻帖,帖子达五篇以上, 或在三十分钟内翻一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帖子达五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第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以本贴吧管理人员共同商洽意见为准。


    2楼2018-03-0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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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是不是就不知道了;1.。。


      3楼2018-03-0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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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百度"、"贴吧"为百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百度"、"贴吧"为百度公司注册商标,任何人未经百度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 第2条 百度贴吧是百度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为用户提供讨论、交流的平台。 第3条 百度贴吧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百度公司。 第4条 百度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协议享解释权。 第二章 贴吧用户第5条 凡是注册用户和浏览用户均为百度贴吧用户(以下统称"用户")。 第6条 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国家机关依法查询除外,用户的个人设置公开除外。1. 贴吧非常重视对用户信息的保护。在使用贴吧前,请您详细阅读并透彻理解《隐私权保护声明》(链接:http://www.baidu.com/duty/yinsiquan.html)。如您选择使用贴吧,即表示您同意贴吧根据本声明的规定收集和使用相关信息及数据。 2. 为虚拟货币的平台化服务。用户间交易虚拟货币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百度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采取相应适当措施,以确保百度不提供用户间交易虚拟货币的平台化服务。第32条 为保障玩家的正当利益,百度对盗号及盗号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取账号、游戏数据、玩家个人资料、协助盗号者操作及转移游戏道具等)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一经查证属实或应有权机关要求,百度有权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封号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百度保留对涉案玩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33条 如果百度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经查证属实,百度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游戏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封号甚至终止服务的处罚。 第34条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规则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户应当独立承担责任;百度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也应当一并赔偿。 第35条 用户充分了解并同意,用户必须为自己游戏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用户应对百度游戏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百度游戏服务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百度游戏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百度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第36条 除非法律允许或百度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通过非百度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使用百度游戏及百度游戏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非百度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 2.建立有关百度游戏的镜像站点,或者进行网页(络)快照,或者利用架设服务器等方式,为他人提供与百度游戏服务完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 3.对游戏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获取软件的源代码; 4.使用百度或百度游戏的名称、商标或其它知识产权; 5.其他未经百度明示授权的行为。第37条 用户在使用百度游戏服务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百度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游戏规则的规定,对用户暂时或永久性地做出禁言(关闭聊天功能)、强制离线、封号(暂停游戏帐号)、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甚至追究用户的刑事责任:1.假冒管理员(GM)或其他客户服务人员; 2.传播非法言论或不当信息,包括使用非法或不当词语、字符等用于角色命名; 3.对GM或其他玩家进行辱骂、人身攻击等; 4.不断吵闹、重复发言、不断发布广告、恶意刷屏等;恶意封堵狭窄的路口造成其他玩家不便,以及恶意连续骚扰他人,影响他人游戏等其他行为; 5.以任何方式破坏百度游戏或影响百度游戏服务的正常进行; 6.各种非法外挂行为; 7.利用系统的BUG、漏洞为自己及他人牟利; 8.盗取他人游戏账号、游戏物品; 9.私自进行游戏账号交易; 10.私自进行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交易; 11.利用百度游戏服务进行赌博; 12.侵犯百度游戏的知识产权,或者进行其他有损于百度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13.其他在行业内被广泛认可的不当行为,无论是否已经被本协议或游戏规则明确列明。第38条 百度游戏可能因游戏软件BUG、版本更新缺陷、第三方病毒攻击或其他任何因素导致用户无法登陆游戏账号,或导致用户的游戏角色、游戏道具、游戏装备及游戏币等账号数据发生异常。在数据异常的原因未得到查明前,百度有权暂时冻结该游戏账号;若查明数据异常为非正常游戏行为,游戏厂商将恢复游戏账号数据至异常发生前的原始状态,百度对此免责。第39条 百度未授权用户从任何第三方(包括其他用户)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者其他的方式获得游戏账号、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百度不对第三方交易的行为负责,并且不受理因任何第三方交易发生纠纷而带来的申诉。第40条 用户充分理解到:百度游戏中可能会设置强制对战区域或玩法,如果用户不同意强制对战,请用户不要进入该游戏或游戏区域;用户的进入,将被视为同意该玩法并接受相应后果。第41条 由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百度游戏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第三方权利人的投诉举报、与合作方的合作情况,以及百度游戏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服务终止后,用户游戏中的各种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元宝、铜钱、礼金、金币、银两、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将不予退还。 第42条 用户在使用百度游戏服务中产生的游戏数据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百度所有,百度有权处置该游戏数据。 第43条 用户同意并授权百度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收集用户的用户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用户在实名注册系统中注册的信息、用户游戏账号下的游戏数据以及其他用户在使用百度游戏服务的过程中向百度提供或百度基于安全、用户体验优化等考虑而需收集的信息,百度对用户的用户信息的收集将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44条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为更好地向用户提供百度游戏服务,百度可以将用户的用户信息提交给关联公司,且百度有权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用户的用户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及利用。 第45条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百度可以根据用户的用户信息,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各种方式向用户提供关于百度游戏的活动信息、推广信息等各类信息。 第六章 法律适用与管辖第46条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第47条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第48条 若用户和百度之间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百度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章 附则第49条 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第50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百度公司无关。 第51条 百度贴吧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贴吧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百度贴吧的调整导致信息丢失和/或其他结果的,百度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2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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