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吧 关注:12,529贴子:191,593

回复:关于江歌案几处疑问的猜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DAN你心思你家开的一天半天就做出来了,别不懂装个明白的,再说人家日本警察并没释放凶手,而是二十一天后进行了证据固定进行类似中国的刑事羁押,接下了就是审验固定证据,别乱质疑放炮好吗。跟个明白人装彪,蠢猪


17楼2017-12-21 13:10
收起回复
    为什么记者会加刘鑫,都江歌娘网络铺天盖地把人家刘鑫全家信息公开了,说不好听的就是泼妇就是肆无忌惮人权伤害,如果没有江歌娘迫害在虚拟,铺天盖地网络上宣传,刘鑫为清白难道不该说清楚吗,要你们一直误会下去谩骂下去,别你彪呼呼


    18楼2017-12-21 13:12
    收起回复
      开始胁迫罪拘留怎么了,也是刘鑫告诉警察凶手威胁,但案发时刘鑫屋内压根不知道外面到底是陈动手还是外面其他人伤害,所以在当前证据下日本警方威胁拘留毫无瑕疵,说明日本人办事严谨,一丝不苟,不放过一个坏蛋也不轻易对待好人下结论。别逼逼了你那点智商,经不清推敲


      19楼2017-12-21 13:14
      收起回复
        案发后刘和陈有交易你更会指鹿为马,你更好意淫猜测,说不好听的如果陈世峰二审上诉改判,把刘鑫和江歌妈一审时候没判决情况下私下见面如果被告日本律师提出质疑把刘鑫证词推到重新认定,陈世峰绝对会改判激情杀人或者少轻判几年,别**意淫了你


        20楼2017-12-21 13:18
        收起回复
          刘鑫谎话连篇,她的话没有可信之处。


          IP属地:广东21楼2017-12-21 13:34
          回复
            其三:3号案发——24号凶手还未被正式逮捕,已有血衣证物,人死(DNA可对比),又有当事人(既刘)提供证词,我想在我们天朝都不会发生放任21天给凶手,销毁证据,甚至找不到凶器这种事情吧。既日本司法要多愚蠢。
            关于这个我说下我的看法,如果不对,可以讨论,但不要谩骂,行吗?
            从局面的王志安的相关庭审的对答记录及解释来看,我理出来的是这样一条时间线
            11/3凌晨江歌遇害,2小时后,日本警方包围了陈的住所,并见到了陈,询问陈是否愿意去警局做个口供,猜想可能是问你在案发时在哪里,在做什么,谁能证明之类的常规问题。
            其后因为实际证据,释放了陈。释放时间是当天或次日,这个王局没有说,可能他也不清楚。
            11/4,陈丢弃了作案时的衣服(证物)
            11/5,陈丢弃了作案时的背包(证物)
            11/6,陈没有再丢弃相关作案时的证物。
            11/7,警方以恐吓罪拘捕了陈世锋,并一直拘押,直到11/24正式起诉陈的杀人罪。
            从上面的时间线可以看出,在事发2小时后,陈实际已经处于警方的监视之下。11/3或是11/4录供后放了陈,是因为没有证据,根据相关法规,一般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拘押当事人24或48小时,否则就是违法。这在各国法律中都有规定,日本是多少不知道,但猜测应该不会超过太多。
            11/4-11/5,我感觉警方是在钓鱼执法,即虽然没有抓你,但是你在监控之下,你做的一切都会在将来成为呈堂证供。果然,陈两次扔作案时的证物,都被抓包了。(否则陈不会在当场这么痛快承认的,显然警方在之前已经将相关他丢弃的东西给他看过,并有相关街头录相证明了,属于他想抵赖也抵赖不了的证据,这些证据应该是在2017年1月或是之后给他看的,因为之前他一直沉默,后来才承认杀人的,当然在这之后,他就开始写小说编故事了,并于庭审时将自己编的故事说给所有当庭听审的人听了,想赢得赞誉没成功,真是“可怜”啊,浪费了这么多感情和脑经胞)
            当11/6,陈没有再丢弃证物时,警方感到要抓紧收网了,不然会有意外,于是先找了个理由,如恐吓罪就把他先看管起来再说。于是11/7就以这个罪名将他抓了。
            从上可见,警方是一直在尽责处理此事的。而且也的确起到了效果。为后来检方的证控提供了很多依据,如故意销毁丢弃罪证,试图隐瞒杀人罪,属于无悔改的行为等等。
            当然,我认为这是警方的功劳,跟刘鑫自表的功劳无关。她自己之前在局面中跟人说她当时都吓傻了,成天做什么都不知道,是不可能有这么清晰的思维去提醒警方做这么严密的部署的。
            简单说:就是警方早已认定这是跟情杀有关或是跟熟人凶杀有关的案件,而不是普通的偶然因财起意的案件(现场 江歌的包没打开,财物没丢失,作案人没在路上行凶,而是先在三楼喝酒等候时机下手等等),所以早就挖了坑让陈跳,结果陈真的跳了(先说谎说自己在家与亲妈通电话等等,又急忙扔东西,再去找同学故意询问自己案发当日在校或是到校时间等等),于是警方看到,行,差不多了,可以起竿了,于是就将鱼拎起来了。于是某人就成了死鱼了。


            23楼2017-12-21 17: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