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定县公安局城区中心派出所查处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件,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2017年6月25日8时50分左右,高某某(女,灵寿县慈峪镇人)去银行办理业务将车停放在路边的盲道上。因其机动车占压盲道,而且驾驶人也不在现场,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开具罚单。高某某看到罚单后随即在互联网百度贴吧《正定吧》发帖:“贴条的100块钱就当给你们买棺材了”“这帮狗太敬业了”等不当言论,公然侮辱正常执法的正定县公安局民警。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高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已对高某某处予行政拘留八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