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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律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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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历志》是结合音律和历数叙述它们计算方法的篇章。叙述音律、度量衡、汉代历法(主要是依据和介绍刘歆的《三统历》)及其与农业和日常生活的关系等内容,比之《史记》律、历两书要丰富扎实得多。但它把太昊至刘秀的世代更替都排列起来,注明所值五德之运,意欲证明汉以火德代周之木德;正如帝尧之以火德代替帝喾的木德一样,是按必然的程序进行的,显然是历史循环论在作祟。
《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自伏戏(羲)画八卦,由数起,至黄帝、尧、舜而大备。三人稽古,法度章焉。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1楼2017-05-13 10:17回复
    《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1)”,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2)。自伏戏(羲)画八卦(3),由数起(4),至黄帝、尧、舜而大备。三人稽古(5),法度章焉(6)。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7)。”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8),孝武帝时乐官考正(9)。至元始中王莽秉政(10),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11),言之最详。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12)。
    (1)《虞书》:谓《舜典》。同:统一之意,
    (2)齐:划一。
    (3)伏戏:即伏羲。
    (4)由数起:此谓卦起于数(刘攽说)。
    (5)三代:指夏、商、周。稽:考也。
    (6)章:显著。
    (7)“谨权量”等句:见《论语·尧曰篇》。权:谓斤两。量:谓斗斛。法度:谓丈尺。逸民:谓有德而隐居者。
    (8)张苍:本书卷四十二有其传。首:谓始定。
    (9)乐官考正:此指立乐府、置协律都尉、造太初历等。
    (10)元始:平帝年号,共五年(公元1�5)。
    (11)羲和:平帝元始元年置羲和官(掌天地四时之官),秩二千石。刘歆:本书卷三十六有其传。
    (12)“删其伪辞”等句:师古曰:“班氏自云作志取刘歆之义也。自此以下,讫于‘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则其辞蔫。”齐召南曰:“一曰‘备数’以下皆刘歆之词也,而班氏稍加删节,所谓‘删伪辞,取正义’也,是以《晋志》引此志直云刘歆序论,而《风俗通义》引刘歆《钟律》书当亦指此。”


    2楼2017-05-1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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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3 22: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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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参(三)五以变,错综其数(1),稽之于古今,效之于气物,和之于心耳,考之于经传,咸得其实,靡不协同。
      (1)参(三)五以变,错综其数:见《易·系辞上》
      。参(三)五,代表较小而不定之数。变,指交变从而卦变。错,交错。综,综合。数,指爻的位次。


      3楼2017-05-1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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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书》曰(1):“先其算命(2)。”本起于黄钟之数(3),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4),而五数备矣(5)。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为一握(6)。经象乾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7)。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圆)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豪牦(毫厘)(8),量多少者不失圭撮(9),权轻重者不失黍累(10)。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衍于万,其法在算术。宣于天下,小学是则(11)。职在太史,羲和掌之。
          (1)《书》:指《逸书》(师古说)。(2)先其算命:师古曰:“言王者统业,先立算术以命百事也。”(3)黄钟:古乐十二律之一。黄钟律,指标准音高。(4)此意谓黄钟之数,始于一,历十二辰,依次乘以三(如子一,丑一乘三得三,寅三乘三得九,以此类推),至亥则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5)五数备:谓五行阴阳变化之数齐备于此(孟康说)。(6)能田忠亮等(著《汉书律历志研究》,日本全国书房1957年版)参据周正权《汉书律历志补注订误》、《汉书补注》引沈彤说列出算式是:又一算式是:(7)颜注引孟康曰:“以四十九成阳六爻为乾,乾之策数二百一十六,以成六爻,是为周流六虚之象也。”《补注》引刘台拱曰:“注是上爻当作觚以四十九加六,得五十五,又加二百一十六,得二百七十一,是六觚之数。”按《易·系辞上》有“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句,又有“乾之策数二百一十六”句,《易·系辞下》有“周流六虚”句。(8)度(duó):估量。豪牦:喻极短。也作“毫厘”。(9)圭、撮:古量度名。比喻极微之数。《补注》引沈钦韩曰:“《孙子算经》:六粟为圭,十圭为秒,十秒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10)黍累(lěi):轻微的重量。师古引应劭曰:“十黍为累,一累为一铢。”(11)则:法也。


        4楼2017-05-1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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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者,宫、商、角、徵、羽(1)。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磐,金曰钟,木曰柷(2)。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熟)可章度也(3)。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4)。
            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字也,物聚臧(藏)字覆之也。夫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祉于徽,章于商,字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徽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5)。
          (1)宫、商、角、徵(zhǐ)、羽:古乐五声音阶的五个阶名。简称五声,或五音。(2)八音:古代称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为八音。金为钟,石为罄,琴、瑟为丝,萧、管为竹,笙、竽为匏,埙为土,鼓为革,柷(xūn)、为木。坝(xūn):古代陶制的吹奏乐器。革:以皮革制的鼓。柷(zhù):古代打击乐器。雅乐开始时击之。(yǔ):古代打击乐器。用于雅乐结束之时。(3)章度(duó):测量之义。(4)祉(zhǐ):福。(5)以上所述关系,可列为表:

          柷;柷是古代汉族打击乐器,方形,以木棒击奏,用于宫廷雅乐,表示乐曲开始。是中国汉代乐器,曾流通于全国各大城市。柷,相传是夏启所作,迄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


          5楼2017-05-1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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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1),十一月,《乾》之初九(2),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3)。”六月,《坤》之初六(4),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茂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含阳之施,茂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5)。”“《乾》知太始,《坤》作成物(6)。”正月,《乾》之九三(7),万物棣通(8),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族(簇)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伏戏(羲)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9)。”“在天成象,在地成形(10)。”“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佐佑)民(11)”。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
            (1)三统:王先谦曰:“此谓黄钟、林钟、太簇三律为三统。”统,绪也。(2)《乾》之初九:《易·乾卦》有“初九,潜龙,勿用”句。(3)《易》曰等句:引文见《易·说卦》。(4)《坤》之初六:《易·坤卦》有“初六,履霜坚冰至”句。(5)“立地之道,曰柔与刚”引文见《易·说卦》。(6)“《乾》知太始,《坤》作成物”:引文见《易·系辞上》。(7)九三:当作“九二”(宋祁说)。《易·乾卦》有“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句。(8)棣(tì)通:通达,贯通。(9)“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引文见《易·说卦》。(10)“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引文见《易·系辞上》。(11)“后以裁成天地之道”云云:引文见《易·泰卦》象辞。后:指君王。


            7楼2017-05-1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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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分损益法:亦称"五度相生法","隔八相生法"(指相隔八律),中国古代计算系律的方法,在弦上欲求一已知音的上方五度音,就克发出该音的弦长减去三分之一。欲求其下方四度音,则减三分之一,例如发出宫音的数值为3,则4为下方音(徵音)的数值,而其上方五度音(徵音)的数值为2。次法初见于《管子》一书,用以求五音。后《吕氏春秋》又用于求十二律。


              8楼2017-05-1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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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找一根弦,长度为8.1寸。这根弦发出的音就是黄钟音,我们按住黄钟音的2/3,的地方弹一下,就得到了林钟音,再取林钟音的4/3就得到了太簇,取太簇的2/3就得到了南吕,南吕的4/3就得到姑洗……以此类推,我们可以得到十二律中所有的音。这就是所谓的:"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簇,太簇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这种音的生成方法就称为"三分损益法"。而在西洋音乐理论中称之为"五度相生律"。古代最早记载生律方法的书是《管子·地员篇》。而最早记载十二律生律法的是《吕氏春秋》。


                9楼2017-05-1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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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3 22: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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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于三正也(1),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族(簇)寅为人正。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适其始纽于阳东北丑位。《易》曰“东北丧朋,乃终有庆”(2),答应之道也(3)。及黄钟为宫,则太族(簇)、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4)。不复与它律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非黄钟而它律,虽当其月自宫者,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此黄钟至尊,亡(无)与并也。
                  (1)三正:谓天正、地正、人正。(2)《易》曰等句:引文见《易·坤卦》彖辞。(3)答应:报应。(4)忽微:极言细致。


                  10楼2017-05-1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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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曰:“参(三)天两地而倚数(1)。”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2)。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3),黄钟之实也(4)。繇(由)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5)。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6)。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7),林钟之实。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大族(太簇)之实也。《书》曰:“天功人其代之(8)。”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9)。地以中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10)。三统相通,故黄钟、林钟、太族(簇)律长皆全寸而亡(无)余分也。
                    (1)“参天两地而倚数”:引文见《易·说卦》。参(三):奇数,以奇数代表天。两:偶数,以偶数代表地。
                    (2)天数:天数一、三、五、七、九,五位奇数相加,其和数为二十五。
                    (3)章数:孟康曰:“十九岁为一章,一统凡八十一章。”
                    (4)黄钟之实:王先谦曰:“八百一十分为黄钟之实,言中积也。”
                    (5)十二律周径:孟康曰:“律孔径三分,参(三)天之数也;围九分,终天之数也。”《补注》引《律吕新书》、《律吕古谊》诸说,批评孟康之说。《律吕古谊》云:“有幂则有周径,周径依乎幂。据《志》文云云,是十二律之周径,即黄钟之周径矣。黄钟之实八百一十分,以长九十分除之,则分有九分,是所谓幂也,即周径所由起也。”
                    (6)地数:地数二、四、六、八、十,五位偶数相加,其和数为三十。
                    (7)期(jī):一周年。当期之日:谓三百六十日。
                    (8)《书》曰云云:引文见《尚书·虞书·咎繇谟》。言圣人禀天造化之功代而行之。
                    (9)“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引文见《论语·泰伯篇》。则:法也。
                    (10)中馈之象:师古曰:“《易·家人卦》六二爻辞曰‘无攸遂,在中馈’,言妇人之道,取象于阴,无所必遂,但居中主馈食而已,故云然。”


                    11楼2017-05-1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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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衡杓建,天之纲也(1);日月初躔,星之纪也(2)。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畅)该成。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3)。三分损一,下生林钟(4)。参(三)分林钟益一,上生太族(簇)(5)。参(三)分太族(簇)损一,下生南吕。参(三)分南吕益一,上生姑洗。参(三)分姑洗损一,下生应钟,参(三)分应钟益一,上生蕤宾。参(三)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参(三)分大吕益一,上生夷则。参(三)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三分夹钟益一,上生亡(无)射。参(三)分亡(无)射损一,下生中(仲)吕。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6)。其法皆用铜。职在大(太)乐(7),太常掌之。
                        (1)玉衡杓:即北斗七星的“斗柄”三星。
                      (2)躔(chán):日月星辰运行的度次。
                      (3)黄钟之长:该积(亥177147)除以成数(酉19683),等于黄钟之长(九寸)。即177147÷19683=9(寸)。忖:切割;除也。
                      (4)林钟:九寸(黄钟之长)减去九寸的三分之一,得六寸(林钟之长)。下生:指一个律管减去三分之一的长度而产生新律管长度的方法。
                      (5)太簇:六寸增加六寸的三分之一,得八寸(太簇之长)。上生:指一个律管增加三分之一的长度而产生新律管长度的方法。下法类同。
                      (6)八八为伍:孟康曰:“从子数辰至未得八,下生林钟。数未至寅得八,上生太簇。律上下相生,皆以此为率。伍,偶也,八八为偶。(7)太乐:官名。属太常。


                      13楼2017-05-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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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者(1),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2)。以子谷秬黍中者(3),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4),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阳之象也(5)。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寸者,忖也。尺者,蒦也(6)。丈者,张也。引者,信(伸)也。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蒦于尺,张于丈,信(伸)于引。引者,信(伸)天下也,职在内官(7),廷尉掌之(8)。
                        (1)度(duó):量长短。
                        (2)本起黄钟之长:《补注》引《律吕古谊》云:律长九寸,尺长十寸,是为益律九分之一以为度,而去尺十分之一以为律,尺非律不成尺,律非度亦不成律,《志》云‘本起黄钟之长’,明其相为用也。”
                        (3)子谷:即谷子。秬黍:黑黍。中者:不大不小的。
                        (4)一为一分:本作“一黍为一分”(王念孙说)。
                        (5)孟康曰:“高一分,广六分。一为阳,六为阴也。”
                        (6)蒦(huò,又读yuē):量度。
                        (7)内官:官名。内官长丞,初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8)廷尉掌之:廷尉掌刑法,故兼掌法度之事。


                        14楼2017-05-1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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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1),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2),用度数审其容(3),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4),以井水准其概(5)。合龠为合(6),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7)。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圆)其外,旁有庣焉(8)。其上为斛,其下为斗(9)。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魔爵禄(10)。上三下二(11),参(三)天两地,圜(圆)而函(含)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圆)象规,其重二钧,备器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12)。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13),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14),大司农掌之。
                          (1)龠(yuè):古代容量单位。两龠为一合。合(gě):古代容量单位。一升的十分之一。
                          (2)龠:此指古代的一种管乐器。
                          (3)用度数审其容:因度量长短而审及其容量。(4)此言一龠盛一千二百粒黑黍。
                          (5)以井水准其概:言盛满以水平为准。
                          (6)合龠为合:二龠为一合。
                          (7)五量:即龠、合、升、斗、斛。嘉:善也。
                          (8)此言五量之法。《补注》引《律吕古谊》云:“以二千倍黄钟之积为一斛,此古法也。黄钟积八百十分,则斛积百六十二万分。制法,以其尺再自乘为内方,规其外为圆,故深必一尺,容受不足,则微增其方圆;又不足,则旁庣以足之。”庣(tiāo):凹下或不满之处。
                          (9)上斛、下斗:孟康曰:“其上,谓仰斛也。其下,谓覆斛之底,受一斗。”
                          (10)縻:散也(晋灼说)。
                          (11)上三:指斛,及升、合。下二:指斗及龠。
                          (12)钧:孟康曰:“三十斤为钧,钧万一千五百二十铢。”
                          (13)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对此解说不一。孟康曰:“反斛声中黄钟,覆斛亦中黄钟之宫,宫为君也。”臣瓒曰:“仰斛受一斛,覆斛受一斛,故曰反覆焉。”《补注》引《律吕古谊》云:“斛重二钧,其厚近鑮钟(古乐器),何以知之?以其声中黄钟之宫耳。”“其声无不中本律之黄钟,惟其容受不同,则音韵有高下耳。
                          ”(14)太仓:官署名。有令丞,属大司农。


                          15楼2017-05-1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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