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条关于合同的主体有三类:
1、自然人:自然个体,即依自然规律而出生、存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按照《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释,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