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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解读《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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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娘


1楼2017-04-06 14:39回复
    《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之基本原则第三条平等原则、第四条自愿原则、第五条公平原则、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合法原则。


    2楼2017-04-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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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二条关于合同的主体有三类:
      1、自然人:自然个体,即依自然规律而出生、存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按照《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释,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3楼2017-04-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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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合同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1、合同主体为”平等“主体,2、财产关系,”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合合同法。)


        4楼2017-04-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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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所谓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地位平等,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责任承担等过程中,不论具有何种身份、拥有何种经济实力,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是独立的、平等的合同当事人,没有高低、从属之分。
          包括三方面: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合同中权利义务的对等。3、合同必须依当事人的协商一致方能成立。


          5楼2017-04-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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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四条(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自愿原则:指合同的订立、履行、权利义务的确定、合同解除等事项,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
            主要内涵:合同当事人即市场主体有权自主自愿地与他人开展交易活动,自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合同,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行非法干预。


            6楼2017-04-0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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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应当公平合理,双方之间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在总体上是对等的、平衡的,并且合理分配风险与责任的承担。


              7楼2017-04-0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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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过程中,当事人都要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合同,相互之间要密切协作。


                8楼2017-04-0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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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七条(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原则)


                  9楼2017-04-0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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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八条(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


                    10楼2017-04-0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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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关于合同法之法律实务案例


                      11楼2017-04-0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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