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发生在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桃花源镇金畔小学3.10号的那天,老师叫了六年级的学生打扫学校的厕所时,一个沐浴露的空瓶子在地下垃圾堆里,这时一位五年级的老师(何文亮)过来看见了瓶子在垃圾堆里,就是是谁把别人的沐浴露给扔了,刚好我儿子在旁边,我儿子说不知道是谁扔的还是个空瓶,何老师根本不听孩子的解释一口咬定是孩子把沐浴乳倒掉了,何老师一只手就抓着孩子的肩膀另一只手就狠狠的打了孩子三个耳光,当时孩子的嘴唇都被打得发白了。我星期天给学校的校长打电话,校长说他不是很清楚这件事情。我就把孩子说的整个过程告诉了校长,我说孩子没有错老师打了他,那么老师必须道歉和处分。校长说要等他调查再说。星期一(3.13号)的下午何老师打电话给我道歉了,说都是他的错,但他说找个合适的时间在给孩子道歉?我接着就给校长打了电话,校长说找何老师谈过了,是何老师的错。让他给家长和当事人道歉就可以了,我就问难道老师就不用任何处分了吗?校长怎么说,他说你不是达到目的了吗还要怎样?我当时很气愤,校长就是这样处理的,我很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