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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201701210】“绎年吧2017之我要当导演”活动_____盛甯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这里年吧老透明盛甯~
原小说《晨光搁浅》混个参与奖 基本上都是套的框我好虚你们将就看
一口气四个活动哈哈哈毕竟奖品太诱人
这是个坑


1楼2017-02-10 11:06回复
    我曾无数次梦见那片笼罩着潮湿而迷蒙雾气的森林,梦见年少时的我,飞蛾扑火似的在丛林奔跑着,不顾一切的,朝前面的你追去,可你却越走越快,越走越急,很快便融入浓雾,消失不见。没有一次,你停下脚步,回了头。 十年了,可是宗晨你,怎么还是不肯回头? 于我而言,你的出现如同生命里的第一缕晨光,微薄却明亮,驱走我世界里的黑暗。可我们却终将渐行渐远,我还在原地等你,可你却在哪?


    2楼2017-02-1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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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浅(迪丽热巴饰)是个任性单纯的女孩,初三时喜欢上了家教宗晨(李易峰饰),他们彼此喜欢却遭遇了诸多波折;宗晨因为初恋女友张筱的自杀,怨恨简浅,毅然选择离开。七年后宗晨意外与简浅碰面,他无情地拒绝仍深爱自己的简浅。彻底失望的她在宗晨的介入下与他的 “情敌”卫衡走到一起,却发现卫衡很多年前就认识自己,与宗晨的关系也不同寻常,甚至知道张筱死亡的真相-----当宗晨知道一切真相后,简浅却选择了逃离,独自面对死亡的黑夜。他们将找回搁浅七年的幸福,还是永失那一缕晨光?


      4楼2017-02-1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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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较长 删减了不少 图丑表喷(丑炸了啊)


        5楼2017-02-1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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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 ,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我依旧迷失在那片森林里,时光在这似乎失去意义,只成为无数轮廓清晰的记忆碎片,我看见年少时期的简浅,固执而倔强的跟着他,不顾一切,飞蛾扑火,而那人却越走越快,越走越急,直到消失不见。
            若没有再次的相逢,我相信自己会一直迷失下去——不管执迷不悟也好,死不悔改也好,既然十年的时间还不够遗忘,那何必要忘。
            好了,悲春伤秋的事暂且不提,眼前摆着项与生计息息相关的事——简浅我若再拿不下这单商铺交易,就得直面头儿带来的惨淡人生。
            我工作的地方叫天华商业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主营商铺、写字楼等商业地产服务。初来时自信满满,无奈三月期限即过,成交额却还是零,转正困难重重。好在我的后台林婕,也就是头儿,将手头一份单子让了出来,恩威并施:“这单要再跑了,别说阿木要开你,我第一个把你赶下楼。”
            我蹬鼻子就上脸,嬉笑道:“哎呀头儿你昨晚是不是去美容院了,气色真好,真是肤如白玉——”
            “滚。”她白我一眼,“你要能留着这套去哄客户,也用不着人操心了。”
            事实上,我大学毕业已经两年了。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到现在才正式有了工作——虽然还是开后门的,但怎么说,也是意义重大。
            没有一丝的风,江面很平静。可不知怎的,我却仿佛听见那咆哮而来的涨潮声,像是腾空的巨龙,而他牵着我的手,一直向前跑向前跑,只要,一直向前跑,就行了。
            蝉叫一声响过一声,衬着四周越发沉寂。太阳发了狠似的热,裹在身上便是浓的化不开的闷,又闷又燥。
            我伫立沿江,忽然很想纵身一跳——别误会,只不过想起一句话,杭州的夏天,热的能让人想跳钱塘江。
            我自嘲的笑笑,转身离开,朝百米外,约好的商铺走去。两个客户都未到,我擦擦额上的汗,靠着一侧的店门等。
            “你好,请问是——”低沉冷然的声音,却熟稔的心底发凉,只一秒,真的就一秒,我像惊弓之鸟,全身僵硬,茫然无措。
            明明是那么热的天,我却真实感受到骤起的冷意。
            须臾,这须臾,仿佛半个世纪,我终于听见微微发颤的声音:“你——好,宗先生。”
            我承认,我很不淡定的在发抖,而且看起来应该像个傻子。
            晴空万里,蝉声依旧,在我们之间蔓延的只有沉默。这是一场实力悬殊,并不公平的对峙,他隐藏在深棕色太阳镜后,毫无顾忌的,看着呆滞,不知所措,尴尬而惊慌的我。
            我站在那,觉得自己僵硬成一根冰棍,而他,便是那灼热,一点一点烧上来,毫不留情,连骨带皮的吞下。
            “好久不见,简浅。”他摘下眼镜,不动声色。
            那并没有消失在记忆里的眉目,真实的让人心悸。
            高隆的眉骨,深邃的眼窝,曾有着我所有的迷恋。他微抿着唇,衬着下颌越发分明,鲜明的轮廓线条,平添了几分生冷,似乎没改变什么,可到底又是不一样的,高了些,头发也长了,气质越发沉稳,而眼神,也更疏离漠然——是的,冷漠,带着敌意的冷漠。
            我终于涩然开口:“宗先生,我是天华公司的……”
            他朝后退了几步——大概觉得面前的我,是洪水猛兽,然后戒备的眯了眯眼,说:“竟然是你。”
            最后一个“你”字,发音很重,带着毫不掩饰的厌恶,但看起来他并不惊讶,或者说,远没有我以为的那么震惊与意外。
            “那么——我不认为还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这笔生意到此为止,简浅。”



          6楼2017-02-1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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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再没有看我一眼,丢下这句话便走了,连句再见都没有,哦,他显然不想再见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只是觉得空气稀薄,薄的让人无法呼吸——既然你肯回来,为什么还不肯放下,宗晨?那目光,不止是仅点头之交的“淡淡一眼”,当然更不是阔别多年的老同学之间该有的欣喜,更多的是厌恶,不屑与讥讽。
              是的,他心里一定在嘲笑,简浅简浅,你还是这样的没出息。
              我想起多年前他甩的那个耳光,他说恨我,比法国人恨希特勒,中国人恨日本鬼子还恨——可我也气,气他的耳光,气他只知维护张筱,气他什么都不明白。于是恶狠狠的踹了过去,说,谁稀罕你恨不恨!既然你恨,那你滚啊,滚到英国去,一辈子都别回来!
              他僵直着背,一动不动的望着我,直到眼眶发红。他背过身,清晰的挤出三个字——好,我滚。
              然后他就跑了,跑到大西洋彼岸,一去七年。
              后来我也想,也许他迁怒我的恨会随时间慢慢淡去,也许他会渐渐明白——那么聪明的他,怎么会不明白?也许有一天,横亘在我们之间的所有误会,终会消失。
              后来我才知道,有些事情,错过了,便永远不会再回来。耳边似乎又响起了涨潮声——呼——呼——他笑着说——傻瓜,快跑。
              是的,没错,我就是个傻瓜。彻头彻尾的傻瓜。
              我一直在等着他放下,一年不够,那就两年,两年不够,那么五年,七年,可原来……还是不够——在我一厢情愿的守着那片森林时,他早就离开了,再也没回来。一直以来,我都知道自己活在过去,像一个瘾,戒不掉,或者说,从未想过去戒——我就是个没勇气面对现实的可怜虫。



            7楼2017-02-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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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是怎么劝走怒气冲冲的买家,也不知在那站了多久,直到手机再次响起,我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蜷在角落,阳光直直射过来,脸被晒的发烫。
              “天杀的简浅浅!你又怎么得罪上帝了!”头儿的声音透过无线声波,跨越大半杭城,从那即将报废的诺基亚中咆哮而出——显然这并不影响杀伤力。
                头儿一生气就叫我简浅浅,按她的说法,两个字叫起来太没力度,不能充分体现她有多愤怒。 “你给我老实交代——出去时不还得意洋洋,说手到擒来!”头儿说到最后几字,简直咬牙切齿,“对方直接拒绝我们公司代理,一点余地都不留……我说你——不会是把人家给调戏了吧?”
                我哭笑不得:“还真调戏过。”
                “简浅浅!你活腻了是不是?!”又提高了一个分贝,我比较担心她的手机。
                我尽量轻描淡写:“业主是宗晨。”
                又一阵尖叫——真怕隔壁的行政主管又来投诉,至于我们部门的人,已经对这“鬼闻愁”免疫了。
                头儿默了默,语出惊人:“很好,老情人,有转机。”
              “头儿,这是公司,咱不应该浪费时间谈私事,对吧?那么,这笔单子还要争取吗?”
                “要,当然要,人活一口气,我倒要看看,这个宗晨,能拽成什么样”她站了起来“明天和设计公司的聚餐,你也一起去。” 说是聚餐,其实就是公司之间的联谊,美曰其名——解决员工个人问题,在剩女剩男横行的现在,这也算是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  我也认为自己最近的生活态度有些消极,不利身心健康,于是第二天便傻兮兮的跟着一大群人聚餐——大夏天的去烧烤,确实很有雅兴,据说是头儿提议的。
                野营地不算远,离市中心不到一小时车程,树木苍郁,河流环绕,烧烤地置于森林之中,撑把太阳伞,来几个烧烤架子与桌椅,倒也惬意。更主要的是,这次设计公司来的人都还可以,大家行业相关,彼此之间聊的话题自然多了,抛开不太纯粹的目的,也算是次不错的交流。
              看那边,是蓝田集团的,”有人低呼,“难怪业界传闻蓝田挖角建筑界新秀,居然是真的,穿白衣服的那位好像是蓝田的总经理……刚刚那位,真的是那个宗晨……天……”
                我下意识回头,看见一群人朝营地中间的酒店走去,宗晨的背影高瘦英挺,在众人中格外引人注意。他略略低头,正与身旁一精干女子说着话。 我看着眼前的宗晨,觉得真应了一句话,生活果然是狗血的,狭路真的会相逢。 我狼狈的低着头,挣脱,这似乎惹恼了他。
                “你现在的口味变得——这么重,还是说,饥不择食,恩?”他云淡风轻的,插上一刀。
                我们隔着不到一个转身的距离,可这距离似乎比一整个大西洋还要遥远,当心存幻想的期待被现实狠狠击碎,我忽然觉得自己这么多年来有多可笑。
                “你说对了,”我勉强站稳自己,缓慢的转过身,看着他的眼睛,用极其平淡的语气开口,“我,饥不择食。” 此时已近黄昏,阳光倾斜着从走廊尽头涌入,这本来是个美好的下午,我想。
                洗手间就在拐角处,酒气带着无限酸意从胃部涌出,一阵翻江倒海,我闭上眼,任凭这股挖空肺腑似的感觉占据每一处,也只有这样,才能让眼底的泪退回去。
                可谁能告诉我,怎么能将付出的爱也退回去,退回到原点。
                “擦把脸,免得让食物吓跑。”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跟了过来,递过一条干净的毛巾。
                “用不着。”我听出那语气里的嘲讽,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宗晨的手收了回去,“哦,我忘了。你缠男人,有的是办法。”
                他这句话成功点燃了我身上几欲喷薄的火焰。
                我看着他,一字一顿:“你,给,我,滚!”
                “呵……你以为,我还会同当初一样,说滚就滚?”他朝我逼近一步,言语激烈,可脸上的神色依旧冷漠。
                “那你就别回来!我宁愿你别回来,一辈子都别回来!”我激动的朝他大喊大叫,像个自欺欺人的傻子。
                是的,我就是个沉溺在过去而无法自拔的可怜虫——只要他别回来,不出现,我就将梦一直做下去,直到死。
                他忽然安静下来,语气低沉而暗哑:“凭什么。”
                我红着眼,用力扶着洗手台面,指甲深深陷入肉里:“你一定要逼我说?那好,宗晨——你给我听着,我忘不掉……忘不掉你,忘不掉过去——就凭这个理由,你说够不够?”
                一说完我就开始后悔,我恨自己,为什么每次总是这么主动的掏心掏肺。
                或许是我晃了眼,看见他眼底闪过的一丝刺痛,宗晨僵着身体,不置一词,一如从前,每次与他说些——现在看来无比幼稚的情话,他便开始不自在,连说话的语气也会变得僵硬。
                他忽地逼近,居高临下,一手轻轻勒起我的下巴,高高抬起,迫使我正视他的眼睛——那冰冷如同大海的目光里,酝着一股深不见底的风暴,瞬间将我卷了进去,也泄露了他的情绪。
                他几乎恶狠狠的开口:“你以为我就能忘记?忘记你所带来的痛苦,忘记那段噩梦般的过去,忘记张筱的死?”
                我以为自己的心早就死了,原来还没有,淋漓的痛楚到了极致却是一种说不出的疯狂快感——七年了,他竟然还是这么以为。
                对他来说,那只是一段噩梦般的过去?
                是的,我们都无法忘掉。只是我忘不掉的,是与他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不管痛苦的,还是幸福的,而他念念不忘着的,全是仇恨。
                我们彼此都只记得那段往事的对立面——我记得爱,而他只想起恨。
                也许从始至终,都没有过公平二字,所以他可以肆无忌惮的羞怒我,打击我。
                “没有关系,宗晨,”我笑了起来,“你忘不掉,你恨,那是你的事,可对我来说——做不到,我只能记得那些好,那些美好的过去,一点一滴,都跟刀刻似的,很愚蠢是吧——有什么办法,就算你再划上几刀,也没用。”
                仿佛被暂停的画面,他忽然沉默下来,缓慢而无意识的放手,之前的锐气骤然消失。
                长久的静默,久到我以为眼前的一切都是幻像。
                “没有用的——简浅,忘不掉又怎样,你可以——你应该,不,一定要——重新……”,他忽然将那条散发着清香的毛巾塞到我手里,低声咒骂句,“该死的。”
                然后他就走了,还没说完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就走了,步子迈的很大很急,甚至,有些狼狈的,逃似的离开。
                同样溃不成军的,还有我。
                森林忽然消失,浓雾散不开,我迷失方向。



              8楼2017-02-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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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的气息让整个城市慵懒无比,云层褪成灰蓝,厚重的掀开夜幕。
                  我默默起身,走出店门,叫辆出租,回家。
                  夏天的气息让整个城市慵懒无比,云层褪成灰蓝,厚重的掀开夜幕。
                  我忽然很想念一个人,想念那个内敛沉稳,却总会用各种冷笑话呛人的少年,那段关于我和宗晨的过去。
                青春期最大的烦恼,总与考试、学习、成绩这类东西脱不开关系,对我这个令父母头疼的孩子来说,更是如此。在我用尽各种招数赶走第五位家教后,妈妈终于爆发,一场世界大战后,我不得已妥协。
                  宗晨便是第六位家教。他的出现,像是一场多米诺效应,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在五月,五月最后的一个周末。
                  我一人在家,穿着短裤背心,就着阳台温煦的阳光,肆无忌惮的偷看《天是红河岸》。因为太过自由,失去该有的警惕,甚至没发现屋子里何时多了一人。
                  “你好。”一个好听的男人声音,我以为自己出现幻听。
                  “你好。”声音又响起,我迟钝的神经终于找到重点,遂大惊失色,第一反应竟是飞快的将漫画书藏到身后,又迅速抄起一旁的拖把,指着他,“ 喂,你你你——怎么进来的!”
                  “开进来。”那个男生言简意赅,扬了扬手心的钥匙。
                  “哪来的钥匙?!”现在的小偷胆真大,不能小觑。
                  “门口的花盆。”靠,见鬼了,这都知道。
                  他朝我慢慢走来,而我的心跳亦随着逼近的脚步,越来越快。
                  “喂喂——我可学过跆拳道!”我拽着拖把,手心紧张的出了汗。
                  他止步,伸出手来:“你好,我叫宗晨,你的家教。”
                  “哈?”脑里似乎闪过妈妈出门前交代的几句话。
                  “敲了很久,没人开门。”他解释道。
                  我终于松口气,老妈对他也太放心了吧,居然连备用钥匙的位置都告诉他。
                  “你叫宗晨?对面小区的宗晨?”我盯着他看。
                  “是。”
                  “哇——那真是久仰。”
                  “幸会。”他倒真不客气。
                  我带着他来到书房,拖出早就准备好的凳子,十分殷勤,“请坐请坐,宗老师。”
                  他看了一眼,冷静说,“这凳子,缺条腿。”
                  “哎?那怎么办,我房间就两把椅子,另一把是我的专座。还有啊,餐厅的那些是吃饭时专用的,客厅的三把,属于家人专用。客用的么,可就这一把了。”无理取闹也算是我的强项了。我又好心提醒他,“哦对了,出门右拐,三个十字路口,再左转,两十字路口,有家店,有卖凳子的。”
                  “谢谢。”他终于开口。
                  “you’re welcome.”我朝他眨眨眼,露出标准的无害微笑。 哈哈,跟我斗。天才宗晨又怎样。
                  不过很快,我就发现这家伙似乎没那么好打发,就在我继续埋首漫画没多久,便听到外头传来一阵利器闷钝的声音。我冲出一看——这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家伙,正蹲在地上,拿着锤子捣鼓着那把破凳子。天知道,他从哪找来的工具。
                  “你在干什么?”我惊讶的张大嘴巴。
                  “修我的专座。”他头也没抬。
                  “……”
                  “请别挡着光线。”
                  “……”拽什么,这可是我家!我怀疑的盯着他,“你确定会修?要是它又少了条腿,你得负责。”
                  “我组装过的模型,工序比这复杂十几倍。”他淡淡的丢下一句。
                  好吧,他确实有拽的资本。“您真有才。”
                  “谢谢。”他毫不客气。
                  “you’re welcome.”我更不能客气。
                  说实话,我真无法将眼前这个男生与传闻中的天才宗晨联系起来。事实上,关于他的一些小道消息,我都不知听过多少版本了。无论在什么时候,但凡有个成绩好的孩子,便会成为各家孩子学习的榜样,更何况,模样还那么俊俏。
                  “听说初三那会,好几家学校校长都争着抢他呢。”
                  “听说在全国物理大赛里,又得了奖。”
                  “听说他能马上算出四位数乘法。”再传都要成神童了。
                  因此在我的想象里,宗晨他的脸就是一金灿灿的大奖杯,不过倒是没人告诉我,这奖杯脸还会修凳子。
                  “好了。”他拍拍手,站了起来,“要不要检验一下?”
                  “不要。”我一口回绝。
                  “你害怕?”他挑了挑眉。
                  “你才害怕。”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禁不住人激。正要坐下,凳子却被拎开,他丢下一句,“不好意思,现在这是我的专座。”
                  我惆怅,相当的惆怅。
                  我们又回到书房。他抽出物理书,开始进入主题,“那么,我们现在开始吧。你觉得哪一部分最薄弱?”
                  “都挺薄弱的。”
                  “哦,那就先学最基础的。”
                  “可我连最基础的也不懂。”
                  他头也没抬,“没关系,慢慢来,我还教过更笨的。”
                  “你才笨,你全家都笨。我只是看不懂。”我什么时候说自己笨了!
                  “看不懂,更要笨鸟先飞。”
                  你才笨鸟,我咬牙切齿,“我不是鸟,飞不起来。”
                  “那先学慢慢走。”他倒是接的快。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先走拉。”我望文生义的本领也不错。
                  他终于有了些反应,往后靠了靠椅背,眯着眼看我,“请便。”
                  我唰的推开椅子,刚往外迈一步,就被他的话定在原地。
                  “走之前,我有必要先交代今天的补习任务,讲解加作业,大概需要四小时,”他看了看手表,轻描淡写,“现在是下午两点,按原计划是六点结束。如果你要先走,那没办法,只能延迟到晚上了。”
                  “……”
                  “哦对,听叶阿姨说,晚上你要参加同学的生日会,真遗憾,大概去不了了。”
                  “……”
                  “当然了,时间完全由你自己选。”
                  我只能翻着白眼,老老实实坐回去。
                  “好了,翻书吧。”他说。
                  “知道啦。”
                  他拿出一本笔记,细条慢里的开始上课,不得不承认,某种程度上说来,他确实是个称职的家教。宗晨讲课时的声音与说话有所不同,沉稳,醇厚,像是风过梧桐,暖呼呼的,补习编排的内容也并不枯燥,他会用些恰到好处的比喻与一些有趣的方式阐述枯燥的定理。不知不觉的,我居然也随着他的思路走了。
                  “你可以按照这个方式来做受力分析,首先考虑重力,然后是向下摩擦力……”
                  “来,”他将手里的铅笔递给我,“你来画受力图。”
                  “哦,”我接过笔,视线停在他握笔的手上,好奇的问,“你是左撇子?”
                  “是。”他揉了揉眉心。
                  “那你吃饭也用左手?”
                  “是。”
                  “洗衣服呢?”
                  “是。”
                  “上厕所呢?”
                  “……”
                  “听说左撇子很聪明?”
                  “谢谢夸奖。”他又看了看手表,提醒,“已经三点半了。”
                  “好吧好吧。”我无奈的瞄眼题目,又胡乱画了几下,丢下笔说,“不会。”
                  “你先从一个物体开始分析,受到哪几个力,然后逐一画出……”他细条慢理的重新说一遍。
                  “不明白。”我苦着脸。他继续重复一遍。
                  “还是,不太明白。”我继续装傻,这一招必杀技,屡试不爽。
                  他忽然站了起来——我吓一跳,以为这么快就发飙了,结果他却说:“你看着我。”
                  “啊?”我有些摸不到头脑,不过既然他都要求了,那我就好好看吧。我故意摸着下巴,将他从头到脚扫描一遍。事实上,他还真是个好看的男生,柔软的黑发,深邃的眼,高高的鼻梁,侧脸弧度恰到好处,线条锐利而温和。
                  他勾起嘴角,眼睛眯的更细,“看够没?”
                  “恩,鉴定完了,勉强算英俊吧。”我笑,看不出他还挺自恋啊。
                  “……我现在站着,受到几个力?”
                  “我怎么知道——重力呗!”
                  “如果我站在凳子上,又受到几个力?”
                  “啊,站凳子上?你又要再修一次那破凳子吗?”扯开话题也是我的强项。
                  “……”
                  直到夕阳西下,我们还在纠结这道最简单的受力分析,我相信他知道我是在故意捣乱,但他却什么都没说,甚至没露出丝毫的不耐烦。不知道是他神经短路还是我真的棋逢对手,连我自己都开始觉得,无理取闹的有些过了头。
                  “我饿了,要吃饭。”
                  “行,”他直了直身,又看手表,“先把这道题做出来。”
                  我崩溃,我投降!
                  只好拿起笔来,顺利的画出受力图,得出答案,又迅速的将东西收拾完。
                  “好了,今天谢谢宗老师了,再见。”最好再也不见。
                  “不用再见,”他看了看我,说,“吃完饭继续。”
                  “什么?”我指着墙上的时钟,“喂喂,已经六点半了,超时了!”
                  “不好意思,我并没有说,今天的授课内容是以时间长短来衡量的,我的标准是完成的内容。”
                  “……”
                  “事实上,我一开始并没有料到你的——接受能力那么有限,因而错误的估计了完成这些任务所需要的时间,对此我深感抱歉,根据刚才你的表现,我已经调整时间表,也就是说,如果你顺利的在七点前吃完饭,然后马上投入学习,那还需要六个小时——也就是到晚上的一点,才可以完成任务。当然了,如果你的接受能力大有改进,可以按照正常人的水平发挥,那大约还需三个半小时。”宗晨慢腾腾的说完这番话,然后转身,“我先回去吃饭了,七点见。”
                  我靠!“见你个头。”我忍无可忍,“我晚上要参加同学的生日会。”
                  “真是遗憾,或许你可以买份更好的礼物去弥补。”他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我知道一家不错的礼品店,如果有需要,可以将地址告诉你。”
                  “谢——谢!”我咬牙切齿。
                  “you’re welcome.”
                  我真的要抓狂了!唰的站起,我一把推开椅子,冲着他的背影喊:“晚上你别来了,来了我也不在。实话跟你说吧,学习对我来说没意义,我宁愿用这点时间去发呆,也不愿意去研究什么重力阻力摩擦力!当然了,你是优等生,你喜欢学习,因为那可以带给你夸奖,赞美,甚至崇拜,可对我来说不是这样的,我一丁点也不喜欢!所以宗晨,能不能别浪费大家的时间?”
                  他停下脚步,背影被黄昏的夕阳拉的很长。
                  我平息了自己的呼吸,在心里默数,猜他忍几秒离开。
                  “简浅,”他叫了我的名字,这不是他第一次叫我名字,但却是我第一次听到异性用这样的声音叫出那两个字,温和轻柔,仿佛拂过脸颊的风。
                  “那对你来说,做什么才不浪费时间?”
                  天色暗的很快,残存的夕阳余晖仿佛放大镜,用金色光线勾勒出空气里那些细小的尘埃。那些尘埃,也只有在被阳光所眷顾的这些时刻,才会被人们所发现,而我们也才会知道,原来与我们一直同在的,还有这样微小的群体,它们微不足道,却一直存在。就像他所问的,那被我忽视却一直存在的问题——做什么才不浪费生命?
                  说实话,我明白,却也不明白,并非只是因为贪玩,因为无聊。只是对我来说,生命有着更一层意义,它那么转瞬即逝,让我惶恐不安。
                  此刻的我像在歌曲□处被卡住的唱片机,努力想要发出声音,却只是徒劳。
                  “既然没想明白,就别用这些自以为是的借口,等你真的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再来理论这些也不迟。”他轻轻的带上门,说,“七点见。”



                9楼2017-02-1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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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7-02-1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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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礼拜天的午后,闷热的溜冰场忽然明亮起来。金色的光线仿佛水波纹,透过玻璃倾斜一地,荡出一路路交错的水波,而我与他,便是迷失其间的鱼,一圈又一圈,梦想着成为飞翔的鸟。
                      “你想学什么?”
                      “刚刚最后那动作。”
                      他眯了眯眼,“你确定?”
                      “我确定,谁后悔谁小狗。”
                      可没多久我就后悔了,摔倒一次,两次,三次……
                      我终于朝他咆哮,“干嘛不扶着我?”
                      “扶着怎么学?”
                      说是这么说,不过后来他都在我即将摔倒前恰到好处的支撑住重心。
                      我们的距离靠的很近,近到我能清晰的感受他的呼吸吞吐,他的左手牵住我右手,手心全是融在一起的湿汗,那么亲密。
                      “哎好累,我们先热热身,一起滑几圈吧。”
                      “……”
                      我们沿着边缘,一圈一圈的绕过人群,绕过光晕,急速飞驰,俯冲,倒滑,旋转,转圈,我沉浸在这份飞翔的酣畅淋漓里,不知所以。
                      “还要不要学。”
                      “……”
                      “不学回家。”
                      “学,当然学。”
                      他手把手的教我动作要领,姿势与要点,开始只是小心翼翼的抓着我的手腕,后来才慢慢的扶我的肩,我的腰。终于,我以略略成型的姿势跳起,落下,稳定。
                      “yeah!”我尖叫着站起,顾不得多想,转了一百八十度,抱住身后也是一脸笑意的他,兴奋极了。
                      “我会啦我会拉我会啦!宗晨我会拉!”
                      “恭喜你。”他的声音有些怪怪的。
                      “谢谢。”
                      “you’re welcome.”
                      “……喂,我是真诚的感谢好不好?”
                      “我也是真诚的说不客气。”
                      “……”
                      “那个……简浅。”
                      “恩?”
                      他低头看着我,脸上又是那抹可疑的红。
                      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十分之不对劲,直到他的鼻息轻触过来,我才发现自己正紧紧的抱着他,我们交换着彼此的体温与气味。我的下巴抵着他的锁骨,而他搭在我腰际的手显然已经有些无所适从。
                      我尴尬的思考要怎么以一个自然而不突兀的动作摆脱目前的境况。
                      “简浅,我站不住了。”他很假的说了一句谎话。
                      “啊——”我忙放开手,谢天谢地,还是他聪明,这个理由真不错。
                      他站在逆光的位置,水波纹顺着他的侧脸,勾勒出柔和的轮廓。刚刚的那个拥抱,在我心底丢下了颗不大不小的炸弹,引得涟漪阵阵,漾起异样而陌生的感觉,仿佛街角的棉花糖,哗啦啦的迅速膨胀开来。
                      宗晨故作镇定的偏开脸,“你看那个人,滑的挺不错。”
                      “是啊是啊,真不错。”我附和道,可天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关注别人滑的好不好了。
                      “那人鞋子挺好看的。”
                      “……是啊,挺好看的。”
                      “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他终于说了句宗晨式的话。
                      “好。”第一次,我没有拒绝他的提议。
                      出来时,外面早已华灯初上,我与他站在街头,望着人流往来的街,各怀心思——哦,他有没有怀心思我不知道,反正我心底早已百转千回,刚刚那异样的感觉是什么,跟猫爪似的挠啊挠,惹人心烦。
                      我们沿着人流,默默朝前走,气氛有些奇异。
                      “在想什么?”我忍不住,硬着头皮问。
                      “想,晚饭吃什么?”
                      “……不如我们出去吃,给你一个请我的机会好了。”
                      “……想吃什么。”
                      “肯德基。”
                      “……我不吃这些。”
                      “那你看我吃好了。”
                      “我谢谢你。”
                      “you’re welcome。”好吧,这样气氛才正常。
                      肯德基里,宗晨以极慢的速度解决着一个汉堡,对我看看自己的秋风扫落叶,实在惭愧。
                      “不如晚些我请你吃好了,你要吃什么?”
                      “云吞面,小区门口的。”
                      “……好吧。”说实话,那味道是不错。
                      “哦对了,”他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请记得我们之前说好的条件,不能再逃课了。”
                      “我不准备请你吃面了。”
                      “……”
                      那天夜里,我辗转反侧,似乎有些明白了喜欢这两个字的含义,而代价是,人生的第一次失眠。看,我将那么多的第一次都给了他,宗晨,你该感到高兴的。
                      我们慢慢熟识起来,也摸透了彼此的性格与脾气,与此同时,也继续争锋相对,继续互相挑刺。我自以为是的给这些行为用了个总结词——打情骂俏。原谅我用了这么个低俗的词,可凭我的语文成绩,真的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形容词了——我也不可能就这个问题去请教宗晨。
                      偶尔,我也会和他撒谎,可惜也会付出惨痛代价,比如那次印象深刻的装病事件。
                      一回数学考试,我得了59分。
                      “简浅,怎么又不及格?”他粗粗将试卷从头到尾看一遍,“这些类型我都和你说过了。”
                      “59,和六十有什么差别。”
                      “小老虎和大猫有差别吗?”
                      “比喻不对,驳回。”
                      “那你造一个。”
                      “……”
                      “哎呀,我不知道。”余光瞟到桌上的笔,我顺口瞎掰,“大概是我的笔太差了,影响发挥,恩,一定是这样。”我说完抢过试卷,揉成球,稳稳的抛进垃圾桶。
                      他头也不抬的,丢给我他用的那支笔,“把试卷捡回来,用年纪第一的笔再做一次。”
                      “……不。”我把玩着他的钢笔。



                    15楼2017-02-10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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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回忆就像烙在孙行者脑袋上的紧箍咒,而我们就是彼此的咒语与经文,只要一见面,便天雷地火,不得安生。
                        这个糟糕的周末。我生病了,请假,在床上躺了三天四夜,睡得昏天暗地。
                        电话铃经久不衰,我不得不爬起来。
                        “浅浅啊……”是头儿。
                        “恩?”
                        “那个……”她难得欲言又止。
                        “……有话直说。”我打了个呵欠,又犯困。
                        “宗晨说——想和你谈谈。”
                        我呵欠未打完,硬生生梗住,又吞了回去。
                        约在星巴克。
                        他进来时,我正靠着窗发呆。
                        夕阳落山,跳跃的金色带着火烧云,燃烧了半边天。
                        “简浅,你好。”他抿着唇,和我客气的打了招呼。
                        宗晨穿着丝质的深灰衬衫,与水红色领带甚是相称,水晶袖扣恰到好处,简洁,英俊,细节也堪称完美。
                        他要了咖啡。而我面前的咖啡是摆设——胃对咖啡过敏,一喝便疼。
                        他直奔主题,递过一份合同,客客气气:“简小姐,我们做个交易。”
                        “交易?”
                        宗晨拿出一张照片。
                        我不解。
                        他目光灼人,许久,才淡淡开口:“你不认识他?”
                        “挺好看的——可我不认识。”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我,不紧不慢的开口:“他叫卫衡,二十九岁,职业医生——也是我的情敌。”
                      “然后呢?”我挑挑眉。
                        “我认为你对他应该有兴趣。”他一语双关。
                        我知道他看起来像什么了——恶魔。
                        “哦,”我笑了起来,“我没那么大魅力。”
                        “不,他喜欢你——我是说,他喜欢你这类型的。”
                        “你要我去追他?”我冷笑,“那么,好处呢?”我的单子,”他冷冷的看着我,“当然,还有——蓝田集团在杭州的商铺租赁代理权。”
                        我倒吸一口冷气。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蓝田集团,由两姐弟打拼至今,业务不但涉及传统的商品房,高档公寓,别墅等住宅项目,也包括写字楼,商铺,酒店等大型建筑,后来又兼并了国内知名的建筑设计公司,已经形成一条庞大的产业链。
                        在北京总部,蓝田甚至还提供专门的租务中心,与一些代理行合作,帮助其客户进行在线租赁,转卖等等,因此,若我能取得这个代理权,其意义可想而知。
                        “也就是说,只要我去勾撘——这位29岁的医生,就可以换取和蓝田的合作机会?”我觉得脚底发凉,胸口又开始发闷。
                        “你不正擅长于此。”他笑笑。
                        “你怎么不去死?”我恶狠狠开口。
                        “你觉得我这么做——羞怒了你?”他勾起嘴角,又是笑。
                        我真想撕破他虚伪的脸,可是,不,既然你要我难堪——那,如你所愿。
                        “哈——宗晨,你也太抬举我了——我怎会介意,我一点都不介意,相反,我求之不得。”
                        他的脸色逐渐变青。
                        我冷笑:“我只是怀疑——你凭什么代表蓝田,据说我知,你并没有入职蓝田,”
                        “很多东西,靠得更多的是关系,而我恰好,和有这个决定权的人认识。”他顿了顿,“你们公司各方面条件都较成熟,在本土也有一定影响力,因此也在代理商的考虑范围中,当然了,还有几个与你们实力不相上下的公司,甚至说,更好的——”
                      情敌?我想他有几百种更好的办法,而不是无聊的和我绕这么一圈,我更倾向于,他只是纯粹的想让我难堪。
                        可惜他错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难堪——呵,医生,医生多好,我正好需要医生。
                        “成交。”
                        “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他脸上的嘲讽之意更浓,我猜对了,他就是想让我难堪。
                        “谢谢,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你的矮冬瓜呢?”他从口袋里掏出钢笔,签字同时,也不忘继续打击。
                        “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烧烤。”他简洁回答,低头很快签好字。
                        在这种气氛之下,我差点也笑了出来,不知道孟律师听到这个称呼有何感想。
                        “怎么,你需要打官司?”
                        “哦,是个律师?”他已签好字,将笔放了回去,推过合同。
                        他的字体遒劲利落,熟悉的让我有些怅然,以前数学题做不出时,便总在草稿纸上临摹他的名字,宗晨宗晨宗晨宗晨,一勾一画熟烂于心。
                        我随即抽出一支笔,唰唰签完,然后将合同递给他。
                        他却还发着愣,盯着我的钢笔。
                        我抿了抿嘴,解释:“用惯了这个型号的钢笔。”
                        宗晨闻言抬头,目光灼灼。
                        我不由自主的加了一句:“不是你送的那支。”
                        刚说话便后悔了,果然,他冷冷一笑,不紧不慢说了句:“你想多了。”
                        我无所谓的笑笑:“是啊,我一向自作多情。”
                        不是他送的那支笔,但我一向也只买这款派克钢笔,那时候怕停产,干脆一口气买了十来支,一直用到现在。或许我就是个固执而守旧的人,改不掉。
                      “只是不知道,他看到这份合同会怎么想。”他勾着嘴角,讽刺意味更深。
                        “我相信他的职业道德。”我不动声色,“至少,比某些人更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7-02-1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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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点差十分,到了植物园门口,左右一看,也没见着半个帅哥。
                          半个小时后,我迟钝的反应过来,我真的被放鸽子了!
                          果然啊,医生的话,是不能相信的。
                          我愤愤然,遂又打了好几个电话,竟然关机。太阳已经开始变得毒辣,我悲哀的买了十块钱的门票,决定要对得起来去的公交费。
                          一进植物园,空气骤然变凉,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将阳光隔在高耸的枝桠之外,形成一个天然的避暑所,仿佛另一个天地。
                          我犹豫要不要汇报一下失败的进展,思索再三,也没勇气主动给宗晨电话。随意了,大不了就黄掉,无所谓。
                          早就听说植物园有条小道可以进去,无需买门票,今天倒被我瞎转给发现了,遂喜滋滋的决定以后每周都来散会步,也算不枉此行
                          从植物园回来,我在博库书城下了车,躲在二楼看了大半个下午的书,直到夕阳西下,才打道回家,这个医生,太可恶了。
                          又消磨了一天啊,我揉揉发酸的肩,陡然发现只吃了早饭和一个面包,打算出去先填饱肚子,附近有家桂林米粉,好吃又实惠。
                          刚踏出门,手机便响了,一看,竟然是卫大帅哥,我用三秒钟,猜他是前来道歉的,随后,我底气十足的接起。
                          “喂,盖地虎吗?”卫医生很有幽默细胞啊。
                          “是啊,镇河妖,莫非你被道士给收了?”我可是很担心你这位老同学的。
                          “对不起啊,医院临时来了一个急诊患者,需要手术,也没来得及和你说。”
                          “唉呀,是外科医生?”我来了兴趣,不知为何,一向对拿手术刀的白大褂很有爱。
                          “嗯。”声音微微放低,“你在哪,我请你吃饭吧,作为赔礼。”
                          听说外科医生很有钱,我很不客气的选了平日怎么也不会去的一个西餐厅,哦,什么桂林米粉,见鬼去吧。
                          “好,原地等着,我过来接你吧。”初次见面,便这么有绅士风度,想到自己的险恶用心,我有些良心不安。
                          “麻烦了。”
                          “不客气,谁让咱们青梅竹马呢,”语气揶揄,让我笑岔气。
                          书城门口,有带着孩子的父母,也有放暑假的学生,下了班的情侣,手挽着手,亲密低语,商量着上哪吃饭。
                          真好,我想,心情忽然低落起来,若没有宗晨——若没有他,我现在应该也是这样,有个还算像样的男朋友,一起吃饭,逛街,偶尔吵架,相依相伴。
                          可现在的我,已经做不到了,我走不出去,也妥协不了。
                          “嗨。”有人打招呼,干净而清脆的声音。
                          如果说宗晨是件雕刻完美的艺术品,那卫衡便是活过来的雕刻品,一个生冷一个真实,一个眸内是冰凉的午夜大海,一个是碧空如洗的秋日晴空,一个一板一眼的让人想要逃开,一个有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我悲哀的想,宗晨啊宗晨,若我先遇到的人是卫衡,估计也早被他迷得昏头转向了,你那样闷骚的性格,怎么和这位绅士的外科医生竞争。
                          虽说对“爱的感觉,”这种东西也讲究个时机问题,正如那句“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宗晨你,刚好就赶上了那一步,我便对你死心塌地的,导致对这位白大褂不能有更深一步的坏念头,委实有些不划算。
                          回到我发了七八秒呆的那会,卫医生也正用那双迷死人的犀利扫描仪上下打量我这个冒牌老同学,许久,才眼带笑意的朝我伸出手:“原来是你啊,方艺靖。”
                          ……
                          看来,卫医生的记忆不太好,或者,是眼神不太好。
                          我干巴巴的笑了几下,也顺水推舟:“是啊是啊。”
                          情调甚好的餐厅,服务小姐也是个倍个的气质好,当然,男侍从也不逊色,高挑俊朗礼貌绅士,看得我肚子更饿了。
                          老同学很快点了个菠萝牛扒和红酒,我向来爱吃鱼,便叫了烟熏三文鱼,菜单上万分引诱人的图片以及不低的价格一定无法填饱我的肚子,于是我很明智的又叫了碗意大利面。
                          卫衡穿的甚是休闲,普通的棉质条纹衫,略深的同色系长裤,头发是染过的亚麻色,硬硬的很有精神,不同于宗晨的柔软服帖,看上去干净爽朗,有着淡淡的消毒水味,我喜欢闻这股熟悉的味道。
                          我和他之间,似乎是认识了许久的熟人一般,即便是沉默,也不是陌生人间无话可说的那种尴尬的沉默,反而如久别重逢的好友,纵然什么都不说,也觉得是在交流,他身上有着让人心安的气度,他轻轻晃着高脚杯子,也不知在想些什么,脸上的表情极是惬意。
                          虽然如此,我还得早些话题,增进感情,以便为下一步行动做好准备。
                          “卫衡,”许是周围的气氛使然,这一声叫的我自己也吓一跳,轻轻柔柔的起鸡皮疙瘩,“那个……你就吃那么点啊?”
                          他似乎也被我刚刚的那声叫的恍了神,怔然了好久,他微微抬眼看我,若我没看错,眸子里暗藏着的情绪有些不对头。
                          我心想,哎呀呀,难道这么容易就喜欢上我了,真是魅力无边啊,顿时自信起来。
                          “你刚刚那样叫我,”他直直望着我,化暗为明的情绪,似乎带着几许深情,我咽了咽口水,难道这么快就要表白了?真是让人害羞呢。
                          “好像我妈,”他继续道,笑意盈盈,“我妈总是这么轻轻叫我的名字,而且,也总责怪我只吃的少。”
                          我再一分析他的眼神,那深情生生变成了亲情,我越来越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自作多情综合症。
                          “呵呵呵呵……”我又干笑几声,还好意大利面上来了,我便认真对付起来,一盘
                          解决完,我心满意足的喝了几口温开水,“半分饱了。”
                          菠萝牛扒,烟熏三文鱼,可惜还是吃不饱,我又叫了碗意大利面。
                          “你食欲真好。”
                          “唔,算是恭维么?”
                          他又笑起来,眼神明亮。
                          “帮我个忙。”他神色暧昧,态度宠溺,笑容意味不明,修长的手就这么伸过来,温暖的指尖微拂过脸颊,若有似无的擦擦我的嘴角。


                        20楼2017-02-10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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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你,吃成什么样。”柔声细气的,却恰好到处的能让四周人听见。
                            “讨厌啦~”我撒娇道,差点把刚吃下的东西都恶心出来,一边用极低的语调低喃:“就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晚餐。”
                            卫衡也听见了,极力克制住笑。
                            “卫医生,真巧,在这吃饭呐?”背后传来声音,清脆而甜糯,想必是位佳人。
                            “是啊,陪女朋友吃饭。”卫衡笑容璀璨,还不忘握住我的手。
                            牺牲色相换饭吃,我心里哀叹,不过——男色当前,算了。
                            我没回身都能感受到背后的低气压,完了完了,我想,可别望我头上倒杯咖啡什么的。
                            “真巧。”又一个声音响起。
                            我原本看好戏的心态忽然全没了。
                            几乎是缓慢的,我转过身去,全身血液凝固,我僵的手脚冰冷。
                            不,不是因为站在那里的宗晨,而是他旁边,扎着高马尾,皮肤白皙,高挑的女子。
                            像,很像,可又不是。
                            我明白了,原来宗晨他不是耍我,不是想要我难堪,而是真的,在努力追一个人,追一个,举止气质,装扮形象都与张筱很像的女人。
                          空气冷凝,可心跳却越来越快,胸口像被无数的丝线缠绕,疼的厉害。
                            他们说什么都听不到了,耳边嗡嗡一片,有飞机在轰炸,抓起包,我飞快朝洗手间跑去,身体像漂浮在云端,高一脚低一脚。
                            我颤着手从包里摸出白盒子,深呼吸几口,许久,才稍稍平静下来,而镜子里的人,面色苍白,表情因为茫然而僵硬,像足了十足的白痴。
                            我对着镜子里的人,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该死心了。”
                            “简浅,”噩梦般的声音又响起,宗晨站在身后不远处。
                            我没有回头,冷冷问道:“有事吗?”
                            “没有——”他说的很慢,像是极困难似的开口,“我,只是来说……很好,对,你做得很好。”
                            我转身,而他原本还带着忧色的视线——很可能只是我看错了,骤然变的冰冷。
                            我已经麻木了,挤出笑容说:“满意就好,何况,我乐在其中。”
                            他脸上的寒意越来越浓,不发一言的转头离开。
                            我慢慢走回,卫衡正和那女人在低声争执着什么,见我出来,礼貌开口:“不好意思,二位,我们先走了,慢用。”
                            卫衡神色复杂的朝我掠一眼,与我并肩离开。
                            宗晨自始自终冷眼旁观,只是有意无意的淡淡一眼,但我熟悉他的表情,他唇角微扬的那某嘲讽,我知道意味什么。
                            一顿饭吃得我心力憔悴,到底,谁在当谁的木偶。
                            “对不起。”卫衡替我打开车门,一脸愧疚。
                            “什么?”
                            “本来单纯请你吃饭,没想到成了这样——一时心血来潮,挡挡箭,却没考虑你的感受。” “好,谢谢你,卫衡。”顿了顿,我盯着他的眼睛,真诚的说:“你的眼睛,很好看。”
                            有一双好看眼睛的男人,通常都有好心肠。我没想到,这么一来,竟让我认识了卫衡,一个这样的,让人心安的男子,也或者,只是因为他是个医生,要知道,我一向很萌白大褂。
                            无法下定决心的我,脆弱到不堪一击的我,总是会被你扰乱心绪的我,因为无法与过去告别,所以始终坚强不了,立下的豪言壮志,也在一觉梦醒后消失,宁愿当个鸵鸟,慢慢被往事湮没,也不肯走出来。
                            可这次,我忽然很想试一试。
                            与过去慢慢剥离,如蜕皮一样,会痛苦,会流泪。


                          21楼2017-02-1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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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一星期,我像上了发动机的机器,精力十足,宗晨商铺的合同已经下来,只等着签约。
                            “哎哎,简浅,知不知道?”
                              “什么?”我心里一跳,以为是阿木的八卦。
                              “我们总公司——据说要撤了这里的分部。”同事神色担忧,“你和头儿关系好,有没有听说什么?”
                              “瞎扯,你哪来的消息?”这我还真没听说。
                            “哎,不过你运气好啦,碉堡的商铺到手了,加上接了蓝田的代理权,就算转手,公司给你的佣金也足了——够你慢慢找工作啦。”原先的同事一脸沮丧,“我就悲惨了,不说了,我得上网找工作了……这年头……”
                              我隐约觉察出什么,回到位置便给头儿电话,不通。
                            我冷静下来,慢慢回想头儿这些天的举动,忽然明白过来,她那日会议上说的,并非耸人听闻,为什么努力让我争取单子,以及蓝田的代理权——我之前还误会她,想到这,我难过极了。
                              我也想到一个人,宗晨,他一定知道些什么。
                              尽管不愿意,我还是决定去找他谈谈。
                              他很干脆的——拒绝了。声音低沉冷淡:“不好意思,简浅,我很忙,有需要我会给你电话。”
                            “我在公司旁边的小广场等你,直到你来。”说完我便挂了电话。
                              广场中央有个喷水池,风很大,有人在放风筝,细小的黑点在厚重的云层下,显得渺小而无力。
                              我忽然觉得鼻子发酸,低头抠着凳子边缘。
                            那时候,我们学校组织了一个课外活动,要求每个同学亲手做个风筝,在班级间展开比赛,我便软磨硬泡拉着他去找竹子,买材料。
                              宗晨说:“做只蝴蝶吧,漂亮。”
                              我摇摇头,坏笑道:“不,我要做粽子。”
                              他的脸马上黑了下来:“不行,放不高。”
                              “创新,创新懂不懂?”我白他一眼。
                              于是,在经过一周末的折腾后,一个圆鼓鼓的粽子风筝出来了,我拉着他,兴冲冲跑来广场放,可惜被他言中,无论如何也放不上去。
                              他立在一边冷笑:“可别说是我做的。”
                              我却还是得意洋洋:“粽子粽子,飞不上去的粽子,被我拽着尾巴的粽子。”
                              后来,他还是急急赶了一夜,做出了只平衡感极佳的东西——他说是蝴蝶。
                              我看了老半天,讽刺他:“这哪像蝴蝶,分明就是一只丑蛾子,那种笨的要死,只知道往亮处撞的丑蛾子。”
                              他不屑一顾,“丑怎么了,能飞就行——再说,蛾子才知道往明亮处飞。”
                              我还是不服气,拿着蛾子和粽子一起参加比赛,结果丑蛾子得了二等奖,粽子得了安慰奖——老师还夸我有想法。
                              那两只风筝最辉煌的时候也就那么一次,后来便被我收了起来,再后来便不知所踪,倒是之后,我对一个劲乱撞的飞蛾有了兴趣,它就没长脑子吗?


                              直到某天我忽然意识到,原来自己不过也是只愚蠢的飞蛾——就像现在,傻傻的等着。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来,说实话,我一点底都没有,可我还是想赌一把。
                              夜幕很快袭来,天色阴沉,低低咆哮的雷从天际传来——要下雨了。
                              此时广场对面的马路上,停着一辆银灰的轿车,事实上,车子停在这已经有段时间了。
                              深色的车玻璃几乎遮住全部光线,但若细心看,还是能发现,里头坐着个带茶色墨镜的男人,
                              像个雕像似的一动未动,而他的视线则始终锁在广场某处。
                              厚重的灰色云层,不时划过几道闪电,雷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大,一场大雨不可避免。
                              华灯初上,街上行人步伐匆匆,急着避开这次大雨,原本热闹的广场此时已安静下来。
                              宗晨似乎有些坐不住了,他烦躁的点了支烟,也没开车窗,任凭烟雾将他包围,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一点没变,那么任性,如果我不来,她是不是准备等到天亮?
                              车水龙马,营营役役,灰色调的世界里,一切都模糊,只剩马路对面的一个人影。
                              他忽然很想放下一切,跨过这些该死的距离,走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开始觉得有些饿,便起身,走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了蛋糕和关东煮。
                              出来时,雨猝不及防的落了下来,我忙将食物捂在怀里,又套上帽子——还好,今天穿了件套头衫。
                              我知道自己像个傻瓜,不,我本来就是个傻瓜。
                              关东煮还冒着热气,我急急吞下一个,看见一辆汽车急驰过来,车灯透过磅礴的雨,照到我脸上,始终没有离开。
                              我暗暗咒骂一声,转过狼狈的样子,走到角落去。
                              那车灯却始终围着我转——我心里开始发慌,完了,不会被什么抢劫犯盯上了吧。
                              顾不得多想,我三口两口吞下蛋糕,拔腿便朝马路对面跑,那该死的车马上跟了过来,不到几秒,刺耳的刹车与咆哮的引擎在耳边响起——那车横亘在我面前,停了下来。
                              宗晨推开车门,恶狠狠的将我拽进车,嘶哑着声音:“你还是——这么无耻!”
                              我怎么就无耻了。
                              他飞快的扔给我毛巾,语速极快:“擦干。”
                              我捂着肚子,一动不动。
                              他回身问:“又怎么了?”
                              “刚吃了蛋糕,跑的急了,肚子疼。”
                              “你跑什么跑?”他缓下语气,面色依旧冷淡。
                              “我——以为你是抢劫犯。”
                              “呵,你想象力不错,哪个开车的抢劫犯会看上缩在角落啃干面包的人?”
                              “劫持人质不行啊?再说,不是干面包,是蛋糕,芝士蛋糕!”
                              “先擦干再说——免得,弄湿车座。”
                              “你把我放到对面便利店就成。”
                              他沉默半晌,冷淡开口:“你不是找我有事,我……就现在有时间。”
                              “我送你回家,先换衣服。”他调了车头,熟练的朝另一个十字路口开去。
                              我细细擦着头发,毛巾上熟悉的气息让我一时恍惚,车内弥漫着烟味,呵——当初还教育我。
                              他没有开任何音乐,这使得狭小的空间越发拥挤,异常安静。
                              自重逢开始,还从没有这么安宁过。
                              我只看见他的背影与后脑,发丝还往下滴着水,削瘦的侧脸紧绷着,单薄的肩胛骨僵硬,整个人似乎都在克制着某种情绪——和我在一起,就这么难以忍耐?
                              我默默的收拾好自己,视线无意间撞进那双冷淡的黑眸——他的眼底,竟然闪过几丝隐忍的痛楚与担忧。
                              很快错开视线,我苦笑,又开始自作多情了。
                              宗晨的车开的很快,撞进茫茫大雨间,微弱的光线透过疯狂的雨点,不知怎的,我竟有种末日穷途的感觉。
                              “到了。”他淡淡开口,“你别动,我拿伞。”
                              我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致,忽然反应过来——他,怎么知道地址,我家三年前就搬迁了。
                              宗晨打开车门,他穿着一套黑色西装,应该是下班后没来得及换,挺拔高瘦的,撑着黑伞,
                              眉目融进雨幕,像从英伦电影里走出的贵族。
                              我默默的跟着他,大雨磅礴,电闪雷鸣,可奇怪的是,我心安极了,一点都不怕,这种认知让我沮丧。
                              “你——知道我家地址?”我问。
                              他沉默半晌,直接转开话题:“简伯父——在家吗?”
                              “没有,他退休后,便回老家照顾爷爷奶奶,偶尔才回来。”
                              “哦。”他似乎松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进了家门,我冲了个澡,又换了衣服,出来时看见宗晨正盯着墙上的照片看,那是我的全家福。
                              他神色看起来异常安静,视线始终停在妈妈身上。
                              “对不起,”我听见他低喃,“叶阿姨,我没有及时回来看你。”
                              外面的雨越来越大,肆无忌惮,似乎要将整个城市淹没。
                              我的喉间忽然涌上一阵酸涩——妈妈离开已经好几年了,那阵子,爸爸像是跟着死了一样,我相信,要没我,他一定跟着去了。
                              而我也是从那开始,真正成长起来。
                              宗晨对妈妈很尊敬,事实上,每个妈妈的学生都很尊重她。若不是因为她,我想宗晨怎么也不肯过来当家教的。
                              有时候我也会想,若没有妈妈,我的人生路会怎样?遇不到宗晨,也遇不到头儿,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些人,都是她带来的。
                              夜色中直直坠下的雨幕,不知在另一个世界里,是不是也下着大雨。
                              “……吃饭了?”身后传来声音。
                              “吃了。”
                              “一个蛋糕?”
                              “恩,够了。”
                              “哦?”他冷冷道,“那日与卫衡,你倒是吃的多。”
                              和这有什么关系,莫名其妙。
                              “我饿了。”许久,他才略为尴尬的开口。
                              我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番茄,鸭蛋,草菇,豆腐,还算齐全,接着烧好汤头,开始下面,等着水煮沸。
                              宗晨开了电视,晚间新闻。
                              “今明两天有特到暴雨,部分地区可能会停电,希望广大市民做好准备……”
                              又危言耸听,我拿出米线。
                              厨房的窗半开着,雨水狠狠拍打枝叶,发出近乎肆虐的声音,屋内,宁静祥和,沸水冒着气泡,水雾弥漫。
                              等我将面端出来,却发现他靠着沙发睡着了。


                            22楼2017-02-1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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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软的黑发覆在前额,眼睑紧闭,一层浅浅的黑眼圈泄露了他的疲惫,宗晨一只手还握着电视遥控器,脑袋微倾向一边,露出削瘦的下巴及冷冽的锁骨,隐隐透出几分单薄。
                                我没出息的——竟为他感到心疼。再次相见后,彼此总是冷嘲热讽,根本无法好好谈一次,其实我很想认真问问他——这么多年了,他到底过的好不好。
                                我慢慢走向他,轻轻俯身,拿走他手里的遥控器。
                                刚洗完的长发还没来得及扎起,湿润的发丝拂过他的脖颈,我小心翼翼,怕吵醒了他。
                                “别闹了,浅浅。”他忽然说了句,嘴角甚至带着笑意。
                                我吓得跳开,发现他还闭着眼睛。
                                别闹了。这句话,熟悉的让人心里发酸,而我却可耻的想念着。
                                而他叫我什么,浅浅……我从未听他这么叫过我,即使是在最亲密的时光。
                                原来睡梦中的他,也曾留恋过往。
                               我把面条放进电饭煲保着温,关上灯,轻轻走回自己的房间。
                                外面漆黑一片,雨势疯了似地变大,屋子像飘在海上的小船。我心不在焉的翻着书,累,却没有任何困意,而回忆再一次猝不及防的袭来。
                                据说每个人开始有记忆的年龄是三到四岁,大概是吧,可我总觉得还要早。
                                记得最多的,是爸爸温暖的怀,就是在那里,随着轰隆隆的火车,从杭州,上海到北京,四处的跑。
                                有时是很深的夜,或者很大的暴雨,还有着浓浓睡意的我便被抱起,匆匆赶去医院。
                                有没有疼痛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狂暴的风雨声,浓重的消毒水味,急诊室步伐匆匆的大夫,长长的,有半个瓶子那么粗大的针筒,一点一点缓慢推入手臂的细小血管。
                                一次又一次的发高烧,以及各种并发症,我身上似乎有着生不完的病。
                                而我每次问爸爸,我的感冒怎么还不好,他总是笑着说,因为你不爱吃蔬菜,体质差啊。
                                直到有一年,不知是五岁还是六岁,我跟着爸妈去了北京,动了一个大手术,身体开始渐渐好起来,却还是定期要去医院检查,而爱生病的体质也没改变,直到进入初中,都频繁的进出医院。
                                进入青春期好后,身体慢慢结实起来,也不大生病,只是不论体育课,还是其它的活动,我都无法参加,总是一个人看着他们在操场上跳跃,奔跑,游泳,先时还会羡慕,久而久之,便麻木了,拿着本小人书,自觉的坐到一边看。
                                一直到那时,我还是个很乖的孩子。
                                比如我不再挑食,甚至皱着眉头吃下胡萝卜,我也不爱出去玩,喜欢躲在家里看书,与班级的同学也总保持着距离,像个隐形人。
                                我们的体育课的操场,有着一堵矮墙,外面的人可以爬进来,里面的人却爬不出去,有时上课,我便坐在矮墙边上,翻着书等下课。
                                有次800米考试,女生们抱怨着走了过来,嘴里嘟嘟囔囔。
                                我听到有人用很轻的声音说,“诶,有些人命就是好,体育课只要优哉游哉坐着就行了,也不知来干吗的,这么娇弱,不如回家让老妈成天抱着喽……”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一言不发的走了,身后是压抑而放肆的低笑。
                                那是第一次翘课,还没放学,我拿了书包回家。
                                那时心情并不糟糕,拐进街角时,还买了包五分钱一颗的棉花糖。
                                当时的教师宿舍,有着公共楼梯与走廊,我嚼着糖,正从脖子上拿出钥匙,却听到爸妈的声音,心里吓了一跳,怕被发现逃课了,便转身想走。
                                宿舍大多人在上班,孩子也没放学,整幢楼安静极了,我轻手轻脚的往回走,直到清晰听到妈妈的声音。
                                我因好奇而凑近窗户偷看,妈妈背对着我,与一对中年夫妇说着什么,而面对着我的两人——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
                                “算了吧,这钱我不要,浅浅是我的孩子,我们上了保险,单位也可以报销部分医药费,这点钱我们家还是花的起的,你们拿回去吧。”
                                “收下吧,算是我……”女人的声音,带着歉意与哭腔。
                                “够了!……当初是你自己要将孩子……”妈妈的声音开始变冷,“现在知道后悔了,当初怎么狠得下心?就因为第二胎还是个女儿,就因为这个女儿有心脏病?浅浅现在很好,请你们再也不要来了——”
                                又响起那个男人粗暴的男人声音,“别丢人了,不要就不要,回去!反正他们也不能生孩子,既然当宝就拿去好了——别哭了,丢人现眼,你不走,那我可走了!”
                                后面已经记不清了,我忍住眼泪的泪,转身就跑,还努力着不发出声音。
                                书包很重,咯着肩膀疼的要命,手里的棉花糖也撒了一地,可我害怕,像是做贼一样,使劲的往前跑,心就要跳出来了,我觉得后面有老虎在追。
                                那是我第一次,那么用力的跑步,胸口火烧火燎。
                                我跑出家三四个街口才停下——我发现自己什么事都没有,跑了这么久也没昏倒,也没死,也还好好的。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不能跑步不能和小伙伴一起玩是因为有心脏病,而“心脏病”这个词对我来说也并不陌生。
                                “某某某忽然死了,据说是心脏病!”……
                               意味着,“随时都可能死去,”“人生完蛋了,”……
                                我也第一次知道了,弃儿这个词的含义。
                                被父母抛弃,因为是个女孩,因为有病,不要了——“反正他们不能生孩子……既然当宝就拿去好了……”
                                有巨大的浪,将我吞没,冰冷的,黑暗的。
                                原本的世界轰然倒塌。
                                如果爸妈可以生孩子的话……大概也不会要我了吧。
                                我不知道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何以沉默的接受这一切。
                                我一直呆到正常的放学时间,回家,什么事也没有似的和爸妈打招呼,吃饭,写作业,上床睡觉。
                                只是第二天起来时,妈妈问我眼睛怎么红肿成这样,我说,半夜做了恶梦,哭醒了。
                                爸爸摸了摸我的头说,那下次做恶梦找爸爸呀,和我一起睡,就不怕了。
                                可我还是怕——那个一直温暖着我的怀抱,会不会有一天也就这么离开。
                                我去了新华书店,翻着厚重的医书,细细的看着上面拗口而难懂的名词,似懂非懂。
                                时间从那时候开始倒计时,明天是什么,死亡吗?
                                不知道因为什么开始转变。
                                又一周的体育课。
                                那个曾嘲笑过我的女生,又尖着嗓子说着什么。我着魔了似的,随手拎着身边的矿泉水,打开后便朝她头上倒。
                                那人一脸惊恐的看着我,尖叫声不断。
                                “你神经啊,运动无能?”
                                然后我们打起来了。我从没用过那么大的力气,几乎是恶狠狠的,抓的她满脸指甲痕,
                                周围的人傻了好一会才上前,将我们拉开。有人扶着她走了,没人管我。
                                我坐在那发呆。
                                墙头跳下一个人,高个的男生,扎着长发,他笑着对我说:“喂,你怎么不哭?”
                                那人是阿力。
                                我恶狠狠的看着他:“你也要打架吗?”
                                “哈哈,我带你去吃——恩,冰激凌?”
                                有谁翻了个面,世界朝我呈现了完全不同的一面。
                                打架,逃课,进出各种明令禁止的场合,几次三番后,我成了坏孩子。
                                但这样很好,没人再敢说什么不好的话。
                                爸妈问我怎么回事,我只淡淡回了一句:“不是心脏病吗,活着时候想干嘛就干嘛呗。”
                                他们瞬间白了脸,问我怎么知道的。
                                我说我又不是傻子。
                                “心脏病不会死的,浅浅……只要好好吃药。”
                                “可和死了也差不多——不能跑,不能玩,成天呆着我会疯的——你们就别管我了。
                              ”别管我了,反正不是你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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